盈科国际|新闻周刊(2020.8.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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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9-08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盈科全球法律服务网络阿根廷成员所Barreiro.Oliva. De Luca. Jaca & Nicastro律荣登 “钱伯斯拉丁美洲2021” 榜单
近日,著名国际法律评级机构正式发布了《钱伯斯拉丁美洲2021》榜单。盈科全球法律服务网络阿根廷成员所Barreiro.Oliva. De Luca. Jaca & Nicastro律所凭借其出色的客户口碑和过硬的技术,获得了“钱伯斯拉丁美洲2021阿根廷 TMT(Telecoms 电信, Media 媒体, Technology 科技)领域”的奖项。
图片来源:Chanmbers官网
律所简介
Barreiro.Oliva. De Luca. Jaca & Nicastro 律师事务所位于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十五年间为客户所涉及的本地区域及国际商业事务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该律师事务所期待拉近律师与客户的距离,通过合伙人带领专项工作小组的方式来努力满足客户需求,所提供的服务力争超过客户期待。
Barreiro.Oliva. De Luca. Jaca &Nicastro 律师事务所的理念核心在于快速适应变化的灵活度与能力。工作人员持续且专注地为客户提供快速、实用、可靠、并有效的法律建议,且所有律师均可提供西班牙语和英语双语服务,部分律师亦可熟练使用法语、葡萄牙语或意大利语。
Barreiro, Oliva, De Luca, Jaca & Nicastro 律师事务所专长领域包括:公司风险投资、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和自然资源、科技及争议解决等。
合伙人
Ricardo E. Barreiro-Deymonnaz律师
国际律师协会国际建设项目委员会主席
阿根廷BOD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基础设施和建筑法律团队负责人
自然资源和能源法律团队联合主管
里卡多律师是阿根廷BOD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同时担任基础设施和建筑团队负责人以及自然资源和能源团队的联合主管。里卡多律师在基础设施和建筑方面有20多年的执业经验,尤其是采矿、石油天然气和能源领域,为当地和跨国公司的大型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里卡多律师同时担任布宜诺斯艾利斯市政府的特别顾问,负责起草和执行PPP方面的地方法律法规。里卡多是阿根廷建筑法协会的创始成员和主席,并当选国际律师协会国际建设项目委员会主席,任期为2020-2022年;此外他还是国际建筑律师学会的会员。里卡多曾多次被《法律名人录》评为阿根廷领先的建筑律师和 2019年建筑法领域的全球精英律师。
William Funk加入盈科美国担任顾问及税法业务负责人
盈科美国非常荣幸地宣布William Funk以顾问身份加入盈科美国纽约办公室,并担任税法业务负责人。
William主要从事税法业务,重点关注跨境并购、合资交易、私人及公共投资工具、知识产权转让、权益薪酬体系涉及的税法事宜,并为客户提供网络销售税务规划、信息披露规划及税务争议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如何在美国执行中国的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
在实践当中,我们的申请人往往遇见如下情况,尽管收到中国有效的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但由于被申请人或被执行财产位于中国境外,对于实际裁决能否能在外国得以执行,申请人往往一筹莫展。
在本文中,我们以美国为例,论述在美国执行中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问题。
在美国执行中国仲裁裁决的过程是什么?
美国是国际条约—《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又称《纽约公约》)的缔约国,纽约公约为在美国联邦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提供了法律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均作为缔约国,作为协议项下的任务,有义务承认仲裁裁决。
目前,有超过50个国家是纽约公约的缔约国。(注:中国于1987年正式成为纽约公约缔约国)
然而,确保仲裁裁决可得执行的程序是复杂的。
执行程序申请人必须向有权的联邦法院提出。申请人也需要考虑特殊的时效和管辖权等因素,如果对这些因素不重视,仲裁裁决很有可能会被撤销。
美国仲裁法本身并没有为诉讼标的管辖权提供依据(比如说涉及特定联邦问题而归属于联邦法院管辖),因此仍然需要看是否满足联邦管辖(例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位于不同的州)的要求。
外国仲裁裁决可能基于某些理由不被予以承认。如果对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产生争议,可能需要我们进行更深入的诉讼来解决争议。
仲裁裁决的分类
在美国,仲裁裁决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在美国境内做出的仲裁裁决,且仲裁双方都定居在美国境内;第二类尽管仲裁裁决是在美国做出的,但具有涉外因素,比如说仲裁裁决是根据美国境外的法律做出的,涉及美国之外的公民与财产;第三类是指仲裁裁决在美国境外的仲裁院做出。
对于前两类,美国法院具有原始管辖权(Primary Jurisdiction),对于后一类,美国法院拥有二次管辖权(Secondary Jurisdiction)。
在加州确认、撤销、修改和更正中国仲裁裁决
下面以美国加州举例,中国的仲裁裁决在加州的确认、撤销、修改和更正,符合联邦仲裁法(Federal Arbitration Act)的管辖范围(联邦仲裁法仅适用于涉及州际或对外贸易的海运交易或合同)。
《联邦仲裁法》的第9条为仲裁裁决的确认提供了依据,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协议/条款中明确同意将仲裁裁决提交法院裁判,在仲裁裁决生效的一年内,任何当事人可以请求确认仲裁裁决。如果一年内未提出申请,当事人也并非完全不能申请确认仲裁裁决,根据州法律和衡平法,当事人仍有机会向法院请求确认
(参见 Sverdrup Corp. v. WCH Constructors, Inc., a Fourth Circuit case.)。
在申请确认裁决时,在将该裁决提交书记官以转化为判决时,还必须附上:
仲裁协议副本、仲裁员遴选协议以及每次延期的书面副本;
裁决本身的副本;和通知副本、宣誓书副本、或其他用以确认裁决的文件副本,和法院先前发出的转化为判决命令的副本。
根据《联邦仲裁法》的第10条,在下述情况下,美国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撤销仲裁裁决:
以贪污、欺诈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仲裁裁决,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举证证明欺诈和仲裁庭决定之间的必然关联
仲裁员中存在明显的偏袒或腐败,比如说,一些案件涉及利益冲突。
仲裁员拒绝延期审理的行为不当,或是拒绝听取与争议有关的重要证据,或是存在其他损害当事人权利的行为。比如说,仲裁员拒绝考虑对争议有重要意义的证据。
仲裁员超越自身的权利,或是未能正确行使自身权力,造成未能就所提交的标的作出共同、明确且最终的裁决。
而根据《联邦仲裁法》第11条下关于修改或更正仲裁裁决的规定,在下述情形中,美国法院可以根据任何当事人的请示,对仲裁裁决做出修改和更正:
出现数字计算错误或在描述仲裁裁决中提及的任何人、事物或财产时出现明显重大错误。
仲裁员就未提交的事项作出裁决,除非不影响所提交事项裁决的实质。
裁决的内容或形式不完善,但并不对争议解决造成实质性影响。
如何在美国执行中国法院的判决?
鉴于纽约公约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因此对于法院判决便不再适用于纽约公约。很多人误以为中国与美国之间不存在关于承认、执行法院判决的多边条约,因此中国的法院判决不可能在美国得到承认和执行,但其实这并非定论,尽管在历史上,许多州的法院适用“互惠”原则,只承认那些承认美国判决的国家的判决。
但现在,只要是纽约公约缔约国中法院所作的判决,都有可能会在美国得以承认和执行,在这里请注意,如果该判决与其他国家已生效的判决相冲突,该判决在美国不会得到承认和执行。
目前有包括加州在内的30多个州适用《承认外国金钱判决统一法》(以下简称“统一法”),在统一法下,来自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判决都可以在美国法院得到承认和执行。
当然,中国法院判决也不例外,在2009年,一项标的金额高达650万美元的中国法院判决在美国联邦法院得到了承认和执行。
根据统一法,美国法院承认、执行中国法院判决需要考虑以下要素:
中国法院拥有属人和诉讼标的管辖权是否符合美国宪法中的最低限度联系原则
败诉方是否得到过适当通知?
判决是否符合美国公共政策?(道德和公正)
是否与美国互惠?在这里,一些州,包括加州,可能不要求互惠,但很多其他州对互惠是有要求的;(如果作为纽约公约的缔约国,则有可能按照统一法执行)
是否存在相互冲突的国内外判决?
该判决是否是最终判决?
请求承认判决是否是在时效期内做出的?
判决是否在中国上诉?
除加州、纽约州、德克萨斯州、特拉华州、佛罗里达州、乔治亚州、伊利诺伊州、马里兰州、马萨诸塞州、新泽西州和俄亥俄州等30个适用统一法的州外,其他州以互惠原则或多边协议为依据来承认法院判决。
对于中国企业在美申请承认、执行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的提示
在您打算收回在美债权、财产之前,您需要先考虑能否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包括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 是否适用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对于来自中国的仲裁裁决,因为中美双方均为纽约公约的缔约国,所以很有可能获得美国法院的承认;
对于来自中国的法院判决,美国法院需要考虑中国法院的管辖权和通知是否适当等一系列要素。
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与国际公司
目前,数据隐私与合规领域最重要的两部法律分别是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以及美国加州的《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
GDPR自2018年5月起正式实施,适用于欧盟各成员国及与欧盟公民接触的其他人员。欧盟成员国可以单独立法对相关数据予以更高标准的保护。
CCPA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是美国最为严格的数据隐私法之一,旨在保护加州消费者的新型隐私权。
这两部法律非常相似,但在不同的法律框架两部法律仍各自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定义及要求。
根据CCPA的要求,那些已经达到GDPR合规标准且受CCPA管辖的企业可能仍需承担更多义务。
虽然CCPA沿用了GDPR的不少概念,比如访问权、数据可携权、数据删除等,但与GDPR相比,CCPA在多个领域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合规要求。
此外,在个别领域,这两部法律之间存在重大差异。
比如,GDPR并未规定选择不出售个人数据的权利。根据CCPA,企业通常必须允许并依据消费者的要求,选择不向第三方出售个人信息。
如果一家公司采取了必要步骤达到了GDPR的合规标准,那么通常说来该公司也基本符合CCPA的相关要求。
CCPA使消费者对企业收集个人信息这一举动拥有了更多控制权。根据这项法律,加州消费者享有的新权利包括:
对企业收集的个人信息及如何使用、共享这些信息的知情权;
要求企业删除其个人数据的权利(个别例外情况除外)
选择不出售其个人信息的权利;以及
行使CCPA下各项权利时不受歧视的权利
CCPA对你的企业适用吗?
所有为加州居民提供服务且满足以下要求的实体都应遵守CCPA的相关规定:
年收入超过2500万美元;
购买、接收或出售超过5万人以上的个人数据;
50%以上的利润来源于出售加州公民的个人数据。
与GDPR一样,公司的总部是否位于加州或者是否在加州设有实体与其是否需要遵守CCPA无关。
CCPA不适用于非营利机构及政府部门。
确保企业合规
收集个人信息的企业必须向消费者发出通知,说明自己的隐私制度,包括企业收集的有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类别以及使用这些信息的目的。
如果企业要出售其个人信息,则收集信息时的通知必须要包括“禁止出售”的相关选择。
企业向消费者发出的信息还必须包含一个指向企业隐私政策的链接,消费者可以通过该链接更为全面地了解企业的隐私制度及自己享有的隐私权。
给消费者的通知需要在企业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之时或之前发出。
企业必须在官方网站上向消费者提供自己的隐私政策。
企业必须制定至少两种方式供消费者提交删除其个人信息的请求,比如电子邮件、线上表格或纸质表格,或者邮寄地址等。
消费者提交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后,企业应在45天之内做出回应,也可以要求将答复期再延长45天。
数据隐私声明及其重要性
隐私声明是用来说明企业是如何从消费者那里收集其个人信息的文件。同时,这份文件还需要解释收集了消费者信息的企业将会如何使用、管理并保护这些信息。
隐私政策是一份宏观描述企业在线上及线下将会如何收集、使用、分享和出售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书面声明。
CCPA要求企业的隐私政策须包括消费者的隐私权信息,包括知情权、删除权、选择不出售权及不被歧视的权利,以及行使这些权利的方式。
个人信息则是指可以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通常包括姓名、电子邮件地址或计算机IP地址等,还包括网站使用cookie。
个人信息不包括来自政府记录的公开信息,比如执业证书、公开的房产或其他财产记录。
不遵守CCPA相关规定的后果
监管机构通知企业有违规情况后,企业将有30天的补救时间以达到合规标准。如企业未在接获违法通知的30天内进行修正,则每次违法行为最高可被判罚7500美元。CCPA还规定消费者享有私人诉权,并允许消费者就损害赔偿提起集体诉讼。
如果由于企业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致使包括消费者姓名在内的个人信息以未加密或未编辑的形式被窃取,消费者也可以对企业提起诉讼。
除消费者姓名外,被窃取的信息至少要包括以下任意一项:
社保号;
驾照号、税务识别号、护照号、军人识别号或政府签发的其他唯一识别号
金融账户信息,包括银行账号、信用卡或借记卡号及使用这些账号所需的安全代码、访问代码或密码;
医疗或健康保险信息;
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生物识别数据,比如指纹。
消费者可以对企业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因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或最高不超过750美元的法定赔偿。企业在收到消费者书面通知后将有30天时间解决问题。
如果企业在30天内改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向消费者提供书面通知,说明其违法行为已被修正且不会再次发生,消费者将无法对企业提起诉讼或主张法定赔偿——除非企业的违法行为并未终止。
总检察长可以根据消费者举报、企业不当的行为模式以及其他信息对涉嫌违反CCPA规定的企业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