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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快讯 盈科律师事务所举办私募基金法律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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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7-05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2019年6月16日下午至17日,由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主办的盈科律师私募基金法律业务培训在浙江嘉兴栖云南湖国际大酒店拉开了序幕,来自全国各分所的67名律师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现场


培训伊始,郝惠珍律师以《保证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为主题,从“加强自律,规范行为”、“不规范执业的风险”、“如何规范”、“律师的法律责任”、“风险原因和防范措施”五个方面层层递进。郝惠珍律师结合私募基金业务的特点和盈科私募基金业务的现状,给律师们做了详细的分析和讲解,提出了律师办理该类业务的具体要求。

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全球合伙人、名誉主任、党委书记郝惠珍律师


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青工委主任张力律师以《私募基金行业发展与高价值业务的发展方向》为题,从“中国私募基金发展历史”、“资管新规下私募行业监管体系与发展趋势”、“开展私募基金高价值业务的实践”、“新监管阶段下的律所定位和律师服务”等方面做了精彩分享。


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青工委主任张力律师


6月17日,私募基金业务培训在北京盈科(嘉兴)律师事务所继续进行。

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盈科全国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吴波律师以《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文书制作标准》为题,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要求”、“律师从事证券业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工作要求”、“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的体系分析”、“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同类型法律意见书指引”等方面为大家进行了全面分析。

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盈科全国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吴波律师


盈科广州私募基金与投资法律事务部主任贺俊律师以《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内核控制要点分析》为题,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审核要求”、“不予登记申请机构律所受处罚数据分析”、“盈科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内核控制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内核流程”等方面,为大家做了精彩分享。

盈科广州私募基金与投资法律事务部主任贺俊律师


本次培训结束后,现场进行了答题考试,随后律师们针对培训内容进行了讨论:如何提高律师执业风险防范意识、在统一法律意见书制作标准和内核标准达成共识。

盈科总部将继续对提供该类业务服务的律师进行岗位培训和业务考核,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从事私募基金业务。至此,本次私募基金法律业务培训圆满结束。

盈科培训律师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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