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交通律师咨询,了解事故赔偿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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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2-10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受害人在专业律师的具体指导和代理下,一般可以使得事故处理简单、高效,对当事人更有益,他们可以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能提供技巧性的意见,进而维护当事人更多的合法权益。所以,一旦有这种事情发生,建议先通过交通律师咨询了解情况。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赔偿中需要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下列证据:
一:证实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该递交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件;
2.假如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递交注册信息,例如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签发的工商注册数据,法人登记证等法人等;
二:证实当事人之间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1.递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前准备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证书。
2.递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北京专业交通律师咨询,盈科律师事务所。
三:证实赔偿范围的证据
在交通律师咨询过后,我们了解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医院食品补助费,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伤残设备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丧葬费,生活费,营养费,食宿费,法医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受抚养人财产损失等十六种。上述赔偿费用必须有相应证据证实,不然将难以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
当事人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是指公民因其人身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理上、心理上的损害。换句话说因公民的人格权遭受侵害而使其产生恼怒、绝望、恐惧、焦虑、不安等不良情绪。它具备非财产性、存在的独立性、存在的单一性等特性。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侵权行为人而言具备惩罚性,而对受害人而言具备填补性和抚慰性,它本质上是通过金钱赔偿,使受害人精神上、心理上得到安抚。
精神赔偿应普遍适合一切人身损害赔偿之中,可是因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受害人、社会对事故行为人加害人的宽容及立法习惯人们已普遍接受一般赔偿原则。通过交通律师咨询后,我们知道这种赔偿方式只宜在超出一般赔偿的后果给受害人造成特殊的精神损害时,才可以特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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