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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盈科全球刑民交叉法律理论与实务论坛圆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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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4-21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洞悉刑民交叉法律领域的前沿动向,构筑学术理论与司法实务深度交融的桥梁,2025年4月17日,第一届盈科全球刑民交叉法律理论与实务论坛于盈科北京总部圆满举办。本次论坛由盈科律师事务所主办,盈科全球刑民交叉法律服务中心及中国政法大学刑民交叉研究中心共同承办。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志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新,原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王晓东,盈科全球董事会副主任、中国区董事会主任李正等领导出席本次论坛。盈科全球刑民交叉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刘知函担任论坛主持人。

主持开场

刘知函  盈科全球刑民交叉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刘知函主任首先对与会嘉宾及同仁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尽管理论界对“刑民交叉”概念存在“民法与刑法是否存在实质交叉”的争议,但司法实务中,刑民法律关系交织的案件频发,从商业纠纷处理到具体办案效果,均对跨领域专业研究提出迫切需求。盈科作为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始终致力于打破理论与实务的壁垒,通过整合优质资源,为复杂案件处理提供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操价值的解决方案。

领导致辞

李正  盈科全球董事会副主任、中国区董事会主任

李正主任在致辞中向与会领导及专家表示诚挚欢迎,他讲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持续推进,刑民交叉领域已成为法律实践与理论研究的前沿阵地,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对律师专业素养、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刑民交叉领域,盈科致力于理论研究、人才培养、专业服务等方面工作,通过组建专业团队、开展学术研究和实务探索,深耕法律服务产品,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他表示,本次论坛旨在搭建专业交流平台,助力探索刑民交叉领域的理论精髓与实务技巧,希望与会同仁积极建言献策,携手推动刑民交叉领域的繁荣发展,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王志远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志远院长在致辞中表达了对论坛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他提到,刑民交叉问题的高度复杂性对司法效率与法治权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因其边界模糊,增加了司法实践的难度。他以具体案例说明实践中案件往往涉及多法域交织,亟需构建系统性理论框架与形成共识。他呼吁学界、实务界与律师界联合构建知识体系,打破学科壁垒,推动刑民交叉领域的学科建设与法治进步。本次论坛为各位与会成员搭建了高质量交流平台,更为刑民交叉领域的理论突破与实务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持。

项目介绍

项目介绍环节,刘知函主任讲解“美国李昌钰法庭科学高级研修班”基本情况,他以李昌钰教授经手的经典案例为引,谈到犯罪现场重建、物证分析等法庭科学在刑民交叉案件中的关键作用。研修班旨在系统提升法律从业者的科学证据运用能力,解决实务中因知识碎片化导致的误判风险。他表示,研修班将通过理论讲授与案例实训,帮助学员掌握前沿技术方法,助力刑民交叉案件的专业化处理。

第一单元:刑民交叉案件理论与实践

王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新教授围绕《骗取贷款罪的刑民交叉认定问题》进行分享。他认为在诸如重复抵押或重复担保等民法问题已经发生法律变化的情形下,刑法认定必须跟上步伐,而不能滞留在静态的刑法层面上,并提到非法占有目的在认定贷款诈骗中的关键作用。在骗取贷款罪方面,他分析了该罪名的追诉标准、情节犯与实害犯认定问题,指出司法实践中存在证据滥用和简化问题,应明确刑民交叉问题的处理方式。此外针对银行损失计算及刑事立案争议,他认为银行损失的计算时间点和是否包含利息等问题直接影响刑事立案合理性,建议平衡民事与刑事程序,准确评估银行损失。

王晓东  原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

王晓东副会长在“刑民交叉案件疑难问题解析”主旨演讲中,系统阐述了该类案件的深层逻辑与实践路径。他表示,刑民交叉案件本质是特定时期经济发展的法律映射,随着经济形态演变,案件呈现新型交叉特征,法律体系通过动态调整实现对现实需求的适应。在理论建构层面,他创新性否定"同一事实"作为刑民交叉判断标准,并援引罗马法责任分类理论论证刑法与民法本源一体,指出刑民争议实为民事责任在不同法域的呈现形式,并明确刑民交叉案件本质是民事责任之争,提出刑民并行的程序和适用逻辑。

陈雄飞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刑委会主任、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陈雄飞主任在发言中分享了案外人参加刑事诉讼的相关疑难问题。他讲到,在涉及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刑事案件中,案外人参与诉求常被忽视,而案外人有权提权属异议、申请庭审,财产确权要求应得合理处置。即便财产未被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发现财产被错判没收,也可依据相关文件争取权利。针对非财产性犯罪工具处理困境,他提到企业公章、营业执照被没收后补办难题及经营阻碍。在案外人权益保障方面,案外人上诉权受限,抗诉实操难度大,对此他呼吁应进一步完善案外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法律框架,明确其权利与救济途径,以保障司法公正和合法权益。


门金玲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西北政法大学刑辩高级研究院副院长

门金玲律师围绕“刑民交叉案件的实体与程序”进行分享。她认为,尽管刑民交叉在刑法实体法层面虽有明确的构成要件区分,但在实践中仍存在复杂性,我国刑事附带民事程序也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同时,刑事诉讼实践中存在对罪刑法定原则理解与适用不一致的现象,常因政治或社会效果的考量而忽视法定要件。她结合具体案例揭示“先刑后民”与“先民后刑”对裁判结果的实质影响,阐述程序法研究对诉权保障的核心意义,呼吁在司法实践中严格区分民事与刑事法律关系,避免混淆。

宋小鹏  北京市法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宋小鹏律师以《刑民交叉所涉及的特别没收制度》为题进行分享。他表示一般没收与特别没收在实践中常被混淆,追缴、退赔与没收三种手段实践界限模糊,特别没收与民事侵权法、物权法的交叉问题亟需解决。他进一步分析了特别没收与财产返还的复杂关系,指出犯罪所得不足时,没收犯罪工具与返还被害人财产存在冲突,且生效民事判决与特别没收的关系未被清晰界定。他还探讨了特别没收与第三人物权及债权的关系,指出没收可能损害无辜第三人权益,特别是在抵押权优先受偿问题等。宋小鹏律师表示需明确特别没收制度的适用范围和程序,以平衡各方权益,推动司法实践的规范化和公正性。

常铮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常铮律师结合办案经验,分享“刑民交叉案件中辩护的一些问题”。她表示,刑民交叉问题在经济类、职务类、涉黑涉恶等案件中频发,从理论厘清与辩护技术提升角度研究该领域十分必要。她深入剖析了案件办理中的难题,如诈骗案件中虚构事实行为的界限模糊、公司与股东经济纠纷的刑法界定争议、财产追缴中案外人权利保障缺失等。对此,她提出了精准把握罪与非罪界限、重视证据搜集、加强民商事与公司法知识学习的辩护策略。

陈建彬  盈科全球刑民交叉法律服务中心北京中心主任

陈建彬主任做投资人跨境追偿法律实务分享,首先通过分享一起跨境追偿案,阐述了跨境犯罪追索的复杂性及国际合作的重要性。此外,他还介绍了与海外律师团队合作的中美跨境民事诉讼案件,案件历经管辖权争议、证据搜集等挑战,最终成功立案并推进至证据补充阶段。他认为,跨国资产追踪与案件审理面临诸多难点,地域因素带来的交通阻碍与沟通难题、不同国家法律适用的复杂选择,以及证据来源的隐蔽性与搜集困难,均对法律从业者提出了极高要求。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不仅需要扎实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更要有出色的国际协作能力,从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推动跨境法律实务工作不断进步。

徐宁  盈科全球刑民交叉法律服务中心海淀中心主任

徐宁主任聚焦“监察法修改对企业监察合规的影响”,详细解读监察法修改要点。他表示,此次修改实现赋权与限权同步,丰富了监察强制措施。在企业合规层面,国有企业监察监督范围进一步延伸,民营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的保护得以明确,但民营企业作为涉案主体时面临新挑战。他还提出监察法规则完善的同时,程序不透明、标准模糊等问题凸显,期望能与业界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顾宁  盈科全球刑民交叉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顾宁副主任聚焦刑民交叉案件的专业化与团队化,对刑民交叉范围界定、先刑后民逻辑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他谈到,企业股权类案件中刑民交叉问题尤为突出,法律服务者需采用更高维度的视角综合运用刑事和民事思维与手段。同时,系统性思维在刑事案件处理中至关重要,能够更好地理解案件的整体性和复杂性。最后,顾宁副主任还分享了律师团队专业化与平台化服务的成功经验,并建议深入探索法律服务新模式,以系统化方式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

第二单元:刑民交叉案件实务操作技术

杨矿生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杨矿生主任以《无罪辩护中的民商事思维》为题,从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程序先后顺序、案件性质不明时的处理两个维度切入,结合办案感悟,探讨刑民交叉问题对无罪辩护的意义。他分享了几种典型民商事思维对无罪辩护的补强作用,提出刑辩律师在无罪辩护中应关注的要点,以及运用民商事思维、掌握公司法知识的同时,始终以刑事构成要件为根本。

钱列阳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

钱列阳主任围绕刑事法律服务要点分享其专业洞见。他指出刑事律师要实现从传统思维到服务思维的转变,通过换位思考精准匹配法律服务需求。谈及法律与金融领域的思维碰撞,他剖析了法律从业者的原则性、规范性思维与金融从业者的创新性、结果导向思维差异,点明这种思维差异在金融犯罪案件处理中的阻碍,并建议深入跨行业合作交流,促进两者融合。此外,钱列阳提出法律工作者需依据客户类型,深入挖掘服务需求、研读行业资料,将专业理论转化为实践方案,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服务,推动业务可持续发展。


毛立新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毛立新主任围绕“刑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展开分享,系统梳理了刑民交叉概念,指出虽然该概念在学术上存有异议,但仍具有显著的实践价值和研究价值。他深入分析了不同种类“刑民交叉”的本质,包括犯罪与侵权的包含关系、同一事实引发刑民法律责任、不同事实引发刑民法律责任等情况。他特别提到,《九民纪要》将“同一法律事实”改为“同一事实”具有进步意义,并结合交通肇事等案例,详细阐述了刑民并行、先刑后民、先民后刑的适用场景,以及实践中出现的以刑代民、以刑止民、以刑助民等现象,认为刑民案件审理的顺序安排应当遵循诉讼规律,如果民案的审理须以刑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则民事诉讼有必要等待,应先刑后民;反之,则刑事诉讼等待,先民后刑。

李亚普  盈科全球刑民交叉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亚普副主任表示刑事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要求律师必须具备高度的专业性和责任感。律师在处理案件时,需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执业规范,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通过分享一起成功为企业家争取无罪判决的案例,他探讨了刑事案件中证据不足及司法程序的挑战,并呼吁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坚守正义,致力为当事人争取更好的判决结果,努力捍卫其个人合法权益。

王冰  盈科全球刑民交叉法律服务中心淄博中心主任

王冰主任以辩护人视角,分享“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的刑民交叉问题”。他从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确定切入,探讨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边界,明确指出挂靠经营中的“虚开”与刑法意义的虚开存在差异,并就防止虚开领域趋利性执法提出思考。

周雷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中心主任

周雷主任表示,律师在行政调查阶段的取证能力至关重要,从案件初期就开始构建证据体系,而非仅依赖侦查阶段的证据。通过一起中外合资企业无罪案件的分享,他讲到尽管侦查阶段收集了大量证据,但因取证规范不足,部分证据未被采纳,最终通过二审复核才得以公正处理。他认为律师在处理刑民交叉案件时,需具备敏锐的法律思维和精准的服务意识,深入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活动总结

刘知函  盈科全球刑民交叉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刘知函主任表示刑民交叉领域是一片充满发展机遇的蓝海,此次研讨会在实操技术方面为大家开拓了视野。未来,盈科将秉持开放合作的态度,持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互动。通过举办系列细分主题论坛,深入钻研法律理论与实务的前沿问题。同时,盈科致力于为法律共同体搭建一个常态化、高效化的交流平台,促进法律人之间的思想碰撞与经验共享,共同推动法律行业的进步与发展。


至此,第一届盈科全球刑民交叉法律理论与实务论坛圆满结束。未来,盈科律师事务所将持续深耕刑民交叉领域,以本次论坛凝聚的前沿观点与实践经验为基石,深化理论研究与实务创新,推动研究成果向司法实践的高效转化,为法治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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