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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深圳律师参与代理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28批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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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8-18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案件详情:

2021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发布第28批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案例158号“深圳市卫邦科技有限公司诉李坚毅、深圳市远程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王承恩律师、崔利楠律师与广东循则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霄阳律师共同承办。

深圳市卫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邦公司”)发现前员工李坚毅在离职一年内,以自己为唯一发明人和申请人申请了某专利,后又将该专利转让给深圳市远程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公司”)。



律师策略:

前述律师接受委托后组成工作团队,深入细致地发掘和固定证据,代理卫邦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李坚毅和远程公司,请求法院确认卫邦公司为该专利的权利人,在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均获得支持。被告方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被裁定驳回。卫邦公司三战三胜,完美收官。



案件结果:

微信图片_20210818091151.png

(链接: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316271.html)



典型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本案进一步明确了专利权属类案件的裁判标准,有助于维护原单位、离职员工以及离职员工新任职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

本案还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19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12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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