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北京公司法律事务部(二部)举行“法律检索”学习活动
已被浏览12304次
更新日期:2021-08-18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2021年8月13日,在盈科北京公司法律事务部(二部)“法律检索—每一位终身学习者都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主题学习活动顺利举行。三十余位盈科北京的律师参加了本次学习活动。
活动伊始,盈科北京公司法律事务部(二部)杨倩主任做开场致辞。她首先对现场各位律师、实习律师以及律师助理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其指出,检索能力是一名律师非常重要也非常基础的能力,是律师的基本功。举行本次活动,目的是希望各位律师、实习律师以及律师助理能够通过此次课程的学习,提高检索能力,从而提高办案能力。
她谈到,在进行检索时,常用方式是通过限定检索条件,不断缩小检索口径,例如,在股权转让纠纷的案件当中,限定关键词“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限定法院级别、限定地区,但是在实践中发现,这样的检索方式并不能快速、精准地得到满意的结果。而通过使用多元化的检索工具,利用其各自不同的特点,可以提高检索的精准度。
2020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强调进行类案检索,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进而要做到同案同判。
所以,提高检索能力无论是在分析案件还是处理案件,还是给法院提供参考意见,其都对律师的工作大有裨益。
本次学习活动由部门律师付珊主持,学习内容为检索工具和检索方法。培训中谈到法律人在检索时,要进行发问:1、我们要找什么?2、用什么工具?3、提取什么关键词?主讲人对法信网、把手案例、元典智库、无讼、Alpha数据库、理脉等检索工具分析,并对其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做了介绍。除了专业性的检索工具,主讲人还分享了综合搜索引擎的高级检索功能。
法律检索中,类案检索尤为重要,类案检索范围一般包括:(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参考性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 (四)上一级人民法院及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除指导性案例以外,优先检索近三年的案例或者案件;已经在前一顺位中检索到类案的,可以不再进行检索。类案检索可以采用关键词检索、法条关联案件检索、案例关联检索等方法。
在茶歇期间,各位律师分享了其在办理案件中的遇到的实务问题。
盈科北京公司法律事务部(二部)主办的 “法律检索—每一位终身学习者都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主题学习活动圆满落下帷幕,部门副主任禚(卓)伟律师进行了总结。禚(卓)伟律师表示,从业越久就越体会到检索能力在律师工作中的重要性。关键词抓取是检索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也是律师专业能力的重要体现。再次感谢杨律师为大家提供了这样一次学习机会,同时也非常感谢各位同仁的积极参与。
本次活动旨在助力青年律师快速成长,促进资深律师更新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参会律师纷纷表示参与本次活动受益匪浅。会后还有部分律师自发留下就正在办理的案件的类案检索问题继续进行交流讨论。公司法律事务部(二部)日后也将持续开展不同主题的学习活动,欢迎盈科律师积极参加,加强合作。
在当今这个时代,年轻人的上升空间从来没有今天这么大,每个人都想成为更好的自己,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终身学习。未来已来,唯变不变。这是一个快速变化的时代,盈科北京公司法律事务部(二部)邀请大家一起终身学习,走在这个时代的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