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盈科深圳不良资产投资及处置创新发展论坛圆满举行
已被浏览902次
更新日期:2024-07-03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2024年6月26日下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深圳)律所“)举办了2024年“盈科深圳不良资产投资及处置创新发展论坛”。本次论坛由盈科(深圳)律所主办,盈科(深圳)律所资本市场法律事务中心、破产与重组法律事务中心、金融法律事务中心联合承办,并得到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众多投资方单位及“不良资产资本圈”的鼎力支持,统筹各位专家为不良资产领域投资方、资产方、服务方提供专业的交流平台。本次论坛以“聚变.前瞻.融合.新塑”为理念,汇聚10+业内大咖、线上及线下2000+从业者齐聚一堂,通过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发掘不良资产行业的发展新方向和更为广阔的特殊资产投资机会。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伊始,本次论坛由盈科(深圳)律所资本市场法律事务中心主任林丽彬、破产与重组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蒋阳兵,以及金融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蔡坤满作为嘉宾分别致辞。林丽彬主任的致辞为本次论坛揭开了序幕,她表示,不良资产处置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需要利益相关方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希望在接下来的讨论中听到各位的真知灼见。
林丽彬主任
蒋阳兵主任在致辞中表示,不良资产处置需要在合作、协商中实现共赢,预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
蔡坤满副主任在致辞中表示,构建不良资产新生态很重要,通过不断地创新实现不良资产的合理处置,由衷地希望本次论坛能够实现现有瓶颈的突破,给大家提供更多的帮助。
接下来是专题分享环节,由蒋阳兵主任分享破产思维和破产手段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应用。蒋主任从当前执行的困境入手,阐述了立案难、经济成本高、时间成本高等问题,进而转换思维到破产重整,相比强制执行,申请破产优先于诉讼,并在一定情形下可以追究股东、法定代表人、董监高的清算责任,并举出了相关案例。蒋主任的精彩分享给在座各位提供了不良资产处置的新思路。
在专题分享结束之后,活动进入到了访谈式的圆桌会议环节。圆桌会议环节有三个主题分享。第一个主题分享由李梦楠律师主持,周科律师、曾德泽律师、刘红生、李志金律师作为分享嘉宾。本次主题分享主要围绕不良资产的法律服务产品展开,主持人李梦楠律师提问各位嘉宾,不良资产的法律概念是债权转让,各位嘉宾如何围绕着不良资产的法律概念开展相应的法律服务。为此,周科律师围绕着不良资产的流程化、标准化分享了房地产处置的注意事项,比如在法拍房处置的时候可以行使破产人的解除权,解除买卖不破租赁的疑难问题;曾德泽律师分享了执行阶段的注意事项,律师在执行阶段时应该将自己置身于法官助理的角色,主动查找财产线索,积极启动代位求偿权或撤销权,主动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的服务质量;刘红生律师提到,不良资产处置实质上就是在一筐烂苹果中寻找好苹果,因此法律产品的标准化很重要,有助于减轻律师的工作负担;李志金律师提到,不良资产处置实质上是一种整合资源、提供解决方案的法律服务,同时这一行中有着许多资源与机会等着大家去把握。
圆桌会议的第二个主题分享由李熙军律师主持,贺娟红律师、区小冰律师、肖素文律师作为分享嘉宾。本次主题分享主要围绕不良资产处置价值如何深度挖掘展开。讨论中,贺娟红律师分享到,在不良资产处置中要善用调解思维,而不是传统对抗思维,甚至债务和解可能会取得比传统诉讼更大的收益。在投资不良资产前,问问债务人的想法,或许是深度挖掘不良资产价值的另一个维度;区小冰律师分享了关注投资不良房产的现金流对于深度挖掘不良资产的重要性。不良资产债权转让中一般都会涉及房产抵押,关注该抵押房产的现金流状况对不良资产的投入与退出有基本的保障;肖素文律师提到,律师应该思考,自身在不良资产处置的环节中可以做些什么,比如税务筹划、对接买方等多方面的服务,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强制执行。
圆桌会议的第三个主题分享由韩建律师主持,陈超明律师、王玲律师、乔世凯律师作为分享嘉宾。本次主题分享主要围绕不良资产领域如何助力投资机构进行高价值投资展开。陈超明律师提到全面、真实、专业、及时的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对于助力投资机构高价值投资的重要性;王玲律师提到关注财务报表对于助力投资机构高价值投资的重要性;乔世凯律师认为给予资产所有者、投资者、中介一种交易安全感,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助力投资机构高价值投资的方式。
本次论坛的最后环节是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超明律师的总结致辞。陈超明律师提到,本次盈科深圳不良资产投资及处置创新发展论坛通过多种维度为与会者展示了不良资产处置的现状与机遇,提供了框架性的操作思路,也为不良资产行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盈科深圳及其合作伙伴,将继续深入探索,为客户提供全面、深入的法律支持与服务,推动不良资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创新进步。
【上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