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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北京民商诉讼法律事务部(一部)、(二部)联合案例研讨会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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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8-30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2021825日下午,盈科北京民商诉讼法律事务部(一部)、(二部)联合案例研讨会在盈科北京总部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以促进盈科民商一体化建设、打造民商领域核心竞争力为主题,由盈科北京民商诉讼法律事务部(二部)主任怀向阳律师主持,盈科北京民商诉讼法律事务部(二部)李学磊律师、盈科北京民商诉讼法律事务部(一部)吕海涛律师分享案例,盈科北京民商诉讼法律事务部(一部)主任吴铁军律师做会议总结。

参加会议的有李云波、赵丽丽、金进、吕海涛、储晗、陈子豪、陈德平、胡文斌、于彦姝、汤金鼎、郑学滨、房亚南、王卿雯、童明慧、郭灿炎、石建伟、宋丹等多名律师,除此之外还邀请了京都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领域贾志恒律师、盈科上海律所武树萍律师,共30余人列席会议,参与案例研讨。

会议伊始,怀向阳律师介绍了本次研讨会主题,强调了本次研讨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提到,盈科的大部制发展已经到了新阶段,专业化是部门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只有打破部门壁垒,通过跨部门、跨专业的交流合作,才能更好的提高律师专业水平。跨部门的案例研讨会可以有效加强律师间合作,拓展业务范围,提升盈科民商业务领域核心竞争力,将民商一体化落到实处。欢迎不同部门、不同领域的律师积极参加案例研讨,努力让每位参与的律师都有所收获。

左为民商一部主任吴铁军律师、右为民商二部主任怀向阳律师

随后,是列席会议的律师逐个自我介绍,通过这个环节便于让大家互相认识,互相了解,促进下一步案例研讨中的交流合作。

案例介绍环节

李学磊律师、吕海涛律师分别从案件背景、当事人关系、案件基本事实等方面对案情做了详细介绍。随着案情逐渐清晰,问题也随即而来。

案例一

案例一为(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房屋租赁纠纷。涉及到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房屋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四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李学磊律师提出的问题: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房屋承租人可否取得拆迁补偿?次承租人可否向承租人主张装修损失、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等?出租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案例二

案例二涉及煤矿所有权取得的买卖合同纠纷。吕海涛律师在会中主要提出以下问题:物权取得与财产权利取得的方式是否有异同?可否通过合同约定或者投资等方式取得?未经按份共有人同意私自处分共有财产行为效力怎么认定?一审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


参会人员踊跃发言,现场讨论十分激烈,各位律师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跟进案情细节,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研究讨论。庭审经验丰富的武树萍、童明慧法官以法官的角度建言献策,经过多番讨论,抽丝剥茧,最终确定以上案件的争议焦点。集大家智慧于个案,最终为以上两个案例提供了切实可操作的解决方法。

活动现场

最后,吴铁军主任做了会议总结,对本次研讨会的过程和结果均给予肯定。他总结道:部门联合起来,比孤军奋战更有效果。让提供案例者的疑难问题在会中得以解决,给建言献策的律师提供一个交流合作的平台,让参与会议的青年律师有机会学习。抓住法律依据,搞清基本概念,聚集专业人才解决案件是节约时间、节约资源。而且通过这种方式会让每位律师从不同的角度,更立体、更全面地分析某个案件,从而反思自己的观点是否正确。

盈科北京民商诉讼法律事务部(一部)、(二部)积极推动部门内部、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力争将案例研讨、模拟法庭、法律讲座、专业研究等活动普遍化、实务化。通过多部门联合研讨交流,打破部门壁垒,将各部门优秀律师凝聚起来,充分发挥大部门的优势和力量,整合各优秀资源,在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提升部门律师整体的专业化水平,促进专业化发展,打造盈科民商领域核心竞争力,期待下一次联合研讨会的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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