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正常却生下唐氏综合征患儿!保险公司:不属于理赔范围,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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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8-07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2025年5月18日,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涉外法律事务部主任金光宇律师,部门成员徐进律师及王宇律师收到了委托人送来的致谢锦旗,“专业尽责维权益,暖心助赢正章法”这十四个字,表达了对盈科沈阳律师团队尽心尽责开展法律工作的感谢,同时更承载着对三位律师业务能力和专业服务的肯定与认可。
2022年12月,在委托人张某怀孕13周左右时,某妇幼保健服务中心的医生要求委托人进行无创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T21、T18、T13)产前检测,并称如果孩子生下来有问题会有40万元保险赔偿。张某随即同意检测。
2023年1月,某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医生电话告知委托人“无创检测正常,顺利通过。”后委托人产女,女儿被诊断为21-三体综合征(又名唐氏综合征、先天愚型、Down综合征)。
委托人后得知检测机构为某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检测投保了保险,被保险人为委托人。委托人要求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保险金赔偿金40万元,但遭拒绝,理由是孩子的嵌合型21-三体综合征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
在接到委托后,金光宇律师团队第一时间了解案情梳理证据,查阅大量相关判例,立案后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同时安抚委托人的情绪。案件经过一、二审审理,最终不负所托,获赔成功,该案的胜诉不仅是对委托人权益的保护,更是一个家庭的希望。盈科沈阳律师团队多年来一直坚持将委托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在法律范围内为委托人争取最大权益,这面锦旗,就是对律师团队法律服务最诚挚的肯定。
金光宇律师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涉外法律事务部主任,韩国驻沈阳领事馆协力律师,韩国建国大学法学博士,韩国建国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研究员。
具有中、韩两国法律专业教育背景,精通韩语;曾多次参加在中、韩法律事务交流,在中国保险业、建筑(包括装饰装修)业、中国对韩出口业等法律领域业务精湛,有资深诉讼与非诉经验,担任众多企业的法律顾问,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擅长建设工程法律业务以及公司法律业务,尤其是外商投资、海外投资、公司、银行保险、建设工程、商事合同等。
现任沈阳法雷奥汽车传动器制造有限公司、沈阳天名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沈阳沣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韩国驻沈大使馆(协力律师)、畅祥国际物流(大连)有限公司、大连达雅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韩国建国环境株式会社、大连光大永明人寿、荣成宏烨锻压有限公司、沈阳帝豪斯健身俱乐部、辽宁民营企业协会金融服务中心、南京同仁堂(沈阳)乐家老铺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关于涉外业务方面,曾负责办理的代表项目为韩国INPACT株式会社沈阳房地产投资项目、韩国GREEN C.K.株式会社沈阳消防器材投资项目、沈阳薇薇美容有限公司韩国形象代言人项目、韩国EVER-CARE会社中国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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