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与浙师大共建实践基地,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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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11-21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导语
围绕新形势下中非经贸领域产业合作与投资的机遇、举措、风险防范等开展研讨,助力中非产业深度对接,助推中非产业合作转型升级。2023年11月9日上午,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金华)联合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共同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座谈会”。
领导嘉宾
首先由浙师大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联络人钱振球介绍出席本次座谈会的领导嘉宾有,浙师大法学院院长吴卡,浙师大法学院副院长张品,浙师大法学系系主任田峰,浙师大法学院纪委书记、法学系副主任钱嘉宁,浙师大法学院副教授方桂荣,浙师大法学系专任教师楼何超,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郑小碧,浙师大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副教授张巧文,浙师大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博士刘健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金华市支会(以下简称:金华市贸促会)法务部部长吴秀芳,金华市贸促会调解员张佳禾,金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副处长胡美珍,金华市律师协会会长陆金才,金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根武,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盈科金华执行主任吕小白,盈科重庆管委会主任、重庆RCEP投资贸易服务中心秘书长杨鸣,盈科宁波涉外团队发展人赵颖,盈科金华青年律师陆帅帅。此外,浙师大国际法律辩论队队员、非洲区域国别学实验班和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同学应邀参加了本次座谈。
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情况介绍
浙师大法学院吴卡院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浙师大法学院的概况、师资力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团队建设工作等方面,展现了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质的涉外法治高水平教学科研平台、强劲的学科发展态势。吴卡院长表示,浙师大法学院将加大与校内经管学院等兄弟学院及盈科律所等国内国际著名律所的协同力度,取长补短,勠力同心,继续推进以涉非法治人才为核心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加快形成有浙师大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色和优势。
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情况介绍
随后,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郑小碧从学院发展历程、专业情况、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教学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学生学科竞赛等方面对学院基本情况作了详细介绍。他表示,浙师大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将推进于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交流,积极与浙师大法学院和盈科律所一起共同搭建交流平台,在“一带一路”涉外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更加深入、持久的合作。
盈科非洲布局及趋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表示,盈科致力于非洲市场的深耕开拓,高速推进非洲分支机构建设,到目前已在南非、刚果布、坦桑尼亚、肯尼亚、尼日利亚、埃及等设立了直营机构,为构建中非命运共同体保驾护航。同时指出中非经贸合作已经迈入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中国也全面重视和加强法治建设,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因此中非双方的合作强烈呼唤法律服务的保障,需要更加专业、更为深入,响应及时的法律服务为中国和非洲各国的经济建设和产业升级铺设平坦道路。未来两年内,盈科将在非洲建设30家分支机构,为中非投资贸易合作提供高质量高品质的专业服务。秉持提供机会、促进交易、创造价值的目标,盈科期望为浙师大学生们提供更广阔的机会、创造更深远价值。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浙师大法学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浙师大法学院院长吴卡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代表双方签订了《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随后,浙师大法学院院长吴卡、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郑小碧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共同为“浙江省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揭牌。
座谈研讨
座谈研讨环节,与会人员就浙师大法学院学生提出的“成长为一名涉外律师,需要做什么准备”“中非经贸合作发展进程中的机遇与挑战”等成长中困惑同与会专家进行了互动交流。
走进中非交流博物馆,体会非洲文化
中非交流博物馆就像一本书,真实地记录了中非两千年的友好传统,尤其是自2000年中非合作论坛成立和“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非在经济、科学、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交流合作进展与成绩。
致此,本次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座谈会圆满结束。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及盈科金华分所将与浙师大法学院、浙师大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继续推进涉外人才实践基地合作共建,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方案、新路径,同时吸收更多优秀涉外法治人才,为中国涉外法治建设贡献盈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