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盈科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研讨会圆满举行
已被浏览5386次
更新日期:2023-11-22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为了更好地关注老年人法律权益问题,搭建高水准的专业交流平台,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法律意识,2023年11月14日下午,由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宁波市律师协会鄞州分会、明楼街道办事处指导,盈科全国公益工作委员会主办,宁波老年大学、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承办,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宁波市职业经理人协会、宁波市杭州商会、明楼街道商会、宁波市法学会婚姻家事法研究会、宁波杰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办的首届盈科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研讨会在宁波老年大学一楼报告厅圆满举行。本次活动由盈科宁波管委会委员王伟主持。
图 | 王伟 主持
出席嘉宾
张 晖 宁波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宁波老年大学主持工作副校长
刘建军 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副局长、律师行业党委书记
郭颖华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副院长
张 雯 宁波老年大学管理中心主任
刘钰杰 明楼街道妇联主席
裴 桦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教授、宁波市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全国专家
蒋 岚 宁波市杭州商会秘书长
姚渐渐 宁波杰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
陶伦康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盈科宁波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
郝惠珍 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名誉主任
王明芝 盈科中国区董事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公益委主任
刘春晓 盈科中国区执行副主任、浙江区执行主任
黄国超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冯绍刚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任、公益委主任
杨 琳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活动现场,盈科宁波公益普法团通过公益普法及免费法律咨询等形式传播法律知识,为前来咨询的老年朋友们耐心解答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增强了老年朋友们的维权意识。
咨询现场
领导致辞
宁波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宁波老年大学主持工作副校长张晖发表开场致辞。张晖副局长首先表示很高兴与大家齐聚宁波老年大学,共同出席首届盈科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研讨会。众所周知,应对深度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是我国今后发展长期面临的重大国情。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老年人在生活中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如赡养问题、财产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而有效的解决方法就是通过广泛而深入的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认知与重视。这也是宁波市党委政府聚力解决的重要民生工程,是宁波市推进“两个先行”,“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公益研讨会将与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携手,在各位高校学者、法学专家、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下,以联合开展公益研讨会、聘任法律顾问团、建立普法基地等形式,深度开展多项合作与共建,在宣传和推广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最后,预祝各位在本次研讨会上碰撞出思想的火花,为全社会关注老年人权益保护提供更多的真知灼见。
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副局长、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建军发表致辞。刘建军副局长首先表示非常荣幸能够受邀参加本次首届盈科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研讨会。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是社会进步和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理应在维护老年人权益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盈科宁波分所举办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研讨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通过此次首届盈科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研讨会,盈科宁波分所能够做出表率,为宁波市鄞州区老年人公益普法和依法维权事业做出更大贡献。刘副局长提出三点希望和建议:一要以人为本。全区律师在为老年群体服务过程中,要以老年人满意度作为主要依据,尽心尽力保障老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二要多措并举。全区律所在为老年群体服务过程中,要积极提供法律援助、诉讼代理、普法宣传和倡导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全方面维护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三要创新模式。在为老年群体服务过程中,要结合服务实际,总结服务经验,主动探索和创新针对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新模式。最后,预祝首届盈科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研讨会圆满举办,更好守护和保障老年人。
盈科中国区执行副主任、浙江区执行主任刘春晓发表致辞。刘春晓主任首先表示非常荣幸能够参加此次首届盈科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研讨会,盈科律师事务所成立至今,一直践行“无公益 不盈科”的理念。心怀法治信仰,传递公益力量。盈科律师事务所也将坚持“党建引领,公益先行”的理念,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回报社会,服务大众,帮助更多的老年人“知法、懂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最后祝愿本次研讨会圆满举行。
盈科宁波普法基地授牌
由盈科宁波执行主任黄国超为宁波老年大学授牌,宁波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宁波老年大学主持工作副校长张晖作为代表接牌。
宁波老年大学公益法律顾问团聘任
由宁波老年大学管理中心主任张雯颁发“宁波老年大学公益法律顾问团”聘书,盈科宁波监事会主任、公益委主任冯绍刚作为代表领取聘书。
主旨演讲
《涉老年人房产权益热点难点问题解析》
分享会期间,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教授、宁波市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全国专家裴桦依次列举出关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问题、再婚时赠予对方房产问题、遗嘱形式设立居住权问题三大板块中当下社会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以结合《民法典》、《婚姻法解释二》、《婚姻法解释三》、《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等法律依据中的相关条例及相关案例,向与会人员进行详细阐述并分析其相应解决路径。裴桦教授从多个角度,深刻地解释了从现实中,涉及中老年人房产权益问题的复杂性,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并提出解决的办法,教育引导老年人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刑民交叉的角度谈老年人权益保护司法实务难点和突破点》
盈科中国区董事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公益委主任王明芝首先列举出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四大主要法律依据及维权的八大权利,表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彰显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和尊重,体现了社会对老年人的责任和担当。此法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而后,王明芝主任依次列举出刑法角度下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司法实践及相关刑事、民事视角下“涉老”案件常见案由,分析当下老年人权益保护所面临的难点和挑战,并提出六点刑民交叉角度下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突破方向:一是加强法律统一性的建立;二是建立证据收集机制;三是提升老年人维权意识;四是社会层面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政府层面及社会组织要为老年人维权提供更多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免费的法律援助;六是切实加强对老年维权工作的指导。王明芝主任最后指引出孟子所说的一句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年人权益保护,社会关注,公益千秋。
《民法典背景下老年人权益保护新升级》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杨琳指出,在《民法典》出台的背景下,法律对于老年人权益的保护,无论从广度还是力度上,都在渐次提升。随后主要以“老张故事”为引,采用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讲述四个故事的方式,加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向在场老年朋友们分享了关于居住权、老年人婚恋自主权、选定监护人、遗嘱继承等多方面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使得与会老年朋友们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新的认识和掌握,懂得了如何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名誉主任郝惠珍作总结发言。郝惠珍主任首先代表盈科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活动组织、召开、指导、参与的十家单位企业表示衷心感谢,并对与会发言的三位律师所贡献的智慧表示衷心感谢。郝书记指出,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面对老年权益的保护,盈科全国公益委在重阳节后组织了这次研讨会。这次研讨会是盈科全国公益委第一次针对老年权益的研究,研讨会提出的问题是我们要面对的未来。可以说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即是机遇也是挑战。盈科开展的首次研究,也是向全社会发出一个信号,作为一家有责任担当的大所,不但具有规模优势,地域优势,还有专业和人才优势,面对养老事业,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深刻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强调的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好老年人积极作用,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郝惠珍主任说,让我们借此次论坛的机遇,携手同行,营造一个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生活环境,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出我们法律人的贡献。
至此,此次首届盈科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研讨会圆满结束。盈科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党建引领,公益先行”的理念,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坚持传递公益力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惠及社会大众贡献盈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