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 共赢未来——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与盈科沈阳举行合作共建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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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4-17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2023年4月7日,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副院长兼法律系主任王树海、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潘光辉、法律系主任助理兼教研室主任孙羽、法律系学生副主任郝飞、法律系专任教师孙旗一行莅临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简称“盈科沈阳”)参观交流,共商校企共建合作。盈科沈阳管委会副主任陈浩、高级合伙人景媛、张旻之、于劼、闫东律师以及高级顾问訾群律师热情接待。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以下简称“海华学院”)王树海主任一行在盈科沈阳陈浩律师等人的陪同及律所行政人员的引导下参观了律所办公环境,并听取了关于盈科沈阳的发展历程、文化理念、专业领域等情况介绍。
校企共建交流会由景媛律师主持,在景媛律师介绍了双方参会人员后,陈浩律师对海华学院王树海主任一行的到来表示了诚挚欢迎并作会议发言。陈浩律师在介绍了盈科沈阳的基本情况后表示,盈科沈阳自设立以来一直注重与各高校间的交流,在十余年间与辽沈地区辽宁大学、沈阳师范大学、辽宁理工大学等多所高校均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所内多名高级合伙人律师担任高校客座教授,针对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均做出了多项指导。
海华学院副院长兼法律系主任王树海于会中介绍了海华学院的师资力量和学院基本情况,并表示,海华学院希望通过本次校企共建交流活动,为学院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更大的成长空间以及更广阔的就业前景。同时海华学院也欢迎盈科沈阳的律师能够来到大连授课,向学生们传授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宝贵经验。
海华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潘光辉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学校线上网课的相关情况,提出希望通过学院的网络建设吸纳到更多的优秀教育资源,为学生们谋取更多学习机会。
会议最后,在景媛律师主持下,双方签订了实习就业基地及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并由王树海主任向盈科沈阳授予牌匾,同时,盈科沈阳管委会副主任陈浩、高级合伙人景媛、张旻之、于劼、闫东律师以及高级顾问訾群律师正式受聘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客座教授。
本次校企合作共建,将有效发挥律所及高校资源优势,双方将在实习就业、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为实现律所和院校双方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共同为我国法治建设培养卓越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