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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动态丨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谷丹一行莅临盈科重庆参访并签订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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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5-24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2023年5月19日下午,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委会”)秘书长谷丹、法律事务部主任张虎、信息宣传部主任燕飞以及投诉咨询部副主任罗兰莅临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重庆”),盈科重庆执行主任唐巧琳,高级合伙人、公益工作委员会主任、家事法律事务部王整律师,高级合伙人孙利律师、公益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叶洪阳律师陪同参观了盈科重庆的办公环境。此次访问,双方主要就重庆市地方标准《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规范》交流了意见,对今后公益活动的共同开展达成初步意向,并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谷丹秘书长介绍,市消委会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授权,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组织。近年来,预付式消费集体性纠纷数量急剧增加,经营者的不诚信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破坏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为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职责与功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消委会牵头起草了重庆市地方标准《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规范》,并向盈科重庆征求相关意见。

唐巧琳主任首先对谷丹秘书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盈科重庆的基本情况。同时,唐巧琳主任表示,盈科重庆要一直秉承“无公益,不盈科”的理念,充分发挥社会责任感,打造行业领先标杆,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贡献力量。孙利律师针对重庆市地方标准《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规范》与消委会交换了意见。

孙利律师首先强调,该工作规范依据并结合了《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条文和原则,从受理条件、受理程序、支持方式等方面系统地对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作出了规定,各章节之间结构设计合理,内容科学全面,表述通俗易懂,程序与实体兼顾,规范性和实用性皆备。随后就该工作规范中涉及到的术语定义、管辖法院、申请条件、诉讼支持等内容与消委会进行了沟通与讨论。

王整主任首先介绍了盈科重庆公益委的基本情况,并就开展的“以案说法”直播间、校园普法、重庆交通广播融媒普法、重庆法治报专题普法等活动向市消委会进行了简单介绍。随后,市消委会与盈科重庆签订2023-2024常年法律顾问,并指派叶洪阳律师履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双方就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拓展媒体宣传渠道、联合拍摄公益视频、支持消费者诉讼与法律援助等方面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最后,双方人员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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