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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案例 | 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看我国宽严相济司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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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08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近日,盈科北京温奕昕律师办理一个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子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王某系某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员,在2015-2019年期间,王某通过亲朋好友对外集资金额2000万元,违法所得60万元。案发后温奕昕律师积极跟司法机关沟通,在37天内取保候审未批捕,后人民法院判处王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该案例生动展现宽严相济政策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的精细化运用,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从犯、退赃者给予出路,对新型犯罪精准打击,对民生权益全力保障。该案不仅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力度,更为打击犯罪治理提供“中国样本”。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实践,体现了 “该宽则宽、当严则严” 的辩证统一。这一政策通过精准区分犯罪层级、鼓励退赃挽损、优化追赃机制等手段,既有力打击金融犯罪,又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权益。最近几年,我国犯罪的形势为犯罪总量大且加速快,这反映出影响安全稳定的矛盾多,对辩护律师高效办案、化解矛盾纠纷、消除风险隐患、社会引导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国的犯罪结构为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轻微犯罪上升。犯罪的态势表现为犯罪由自然犯向法定犯转变,法定犯相比自然犯,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在政策取向、犯罪治理上需要区别面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落实宽严相济政策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分层追责:精准区分主从犯与责任边界

1. 重点打击核心人员,对业务员挽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高检会〔2019〕2号)第六条:“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合理把握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综合运用刑事手段和行政手段处置和化解风险,做到惩处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要根据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及其地位、作用、层级、职务等情况,综合判断行为人的责任轻重和刑事追究的必要性,按照区别对待原则分类处理涉案人员,做到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 这说明我国司法解释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实行 “惩处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 原则,重点追究组织者、领导者和管理层的刑事责任,对业务员挽救、从轻处理的原则。

2. 从犯认定与从宽处理。对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员(如底层业务员、财务、行政人员),司法机关通常认定为从犯并从轻处罚。辩护律师也要积极争取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 积极运用我国的非吸的司法解释。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国务院、司法机关颁发五部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辩护律师需熟练掌握应用落实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

A.《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2021年5月1日)

B.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6号,2014年3月25日 )

C.《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高检诉[2017]14号,2017年6月2日)

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高检会〔2019〕2号,2019年1月30日)

E.《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5号,2022年3月1日)

二、退赃退赔:法定减轻情节的制度创新

1. 从酌定到法定的突破。 2021 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将 “退赃退赔”从酌定量刑情节上升为法定减轻情节,规定 “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一修改显著提升了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的积极性。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 退赔金额的合理界定。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中 “吸存金额”与 “违法所得”严重脱节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区分两种情形:对于实际控制人,要求其退赔吸存金额以实现 “清退所吸收资金”,可免予刑事处罚;对于普通参与者,以退赔个人违法所得(如工资、提成)作为从轻依据,避免因退赔门槛过高导致消极、逃避退赔。

三、辩护律师要适应协作性司法理念

随着以审判为中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不断深化,当前刑事诉讼模式下的检察院、律师的关系更多体现出协商、合作、共赢的面向。庭审实质化要求律师根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充分行使辩护权利,需多跟司法办案人员表达律师的辩护意见,提升庭审控辩的关系,建立良性健康的对抗性诉辩关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求辩护律师作用前移,更早地参与、介入刑事诉讼活动。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变更强制性措施、退赔、立功、是否起诉、量刑协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辩护律师要不断更新司法理念,以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和犯罪结构的重大变化,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辩护律师在案件辩护中要积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综合带动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综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中的宽严相济司法政策,既是刑事法治现代化的体现,也是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缩影。通过分层追责、退赃激励等制度设计,我国在惩治金融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找到平衡点。辩护律师要辩护过程中,积极运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子,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简介


温奕昕 | 律师

温奕昕律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盈科北京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温奕昕律师2020年度荣获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2021年度荣获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公益律师;2022、2023年度荣获盈科律师事务所原创作者奖;2023年5月4日北京市朝阳区律协“首届朝阳区青年律师执业技能大赛”中荣获二等奖;2024年6月26日荣获北京市朝阳区律协“贯彻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进一步提升律师爱国情怀”演讲比赛优秀奖;荣获2024年度盈科全国“百名青年新锐律师”。

温奕昕律师致力于刑事辩护和行政争议领域。擅长承办重大、疑难、复杂刑事辩护案,积累丰富的实务经验,其承办的案件多起获得“不批捕”“不起诉”“缓刑”“二审发回重审或改判”的良好辩护效果。相信专业才最有价值,继续秉持“专业”“精业”的理念为当事人提供全程、全面的优质法律服务。温奕昕律师是一名思想者,更是行动派,服务当事人时热情周到,办案时严谨、专业、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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