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新《公司法》修订要点与理解适用高级研修班预报名优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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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1-09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修订草案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进行第四次审议后,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宣传新《公司法》的新精神新制度新规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特举办“新《公司法》修订要点与理解适用”高级研修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班时间
2024年1月19日—1月20日(周五-周六)
二、授课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三、收费标准
正常收费标准4680元/人。50人以上5折,2340元/人。40人以上6折,2808元/人。30人以上7折,3276元/人。20人以上8折3744元/人。10人以上85折,3978元/每人。
*最终缴费标准按实际缴费人数确定。
四、报名方式
请扫码添加盈科总部业管或客管部微信了解详情:
五、课程内容
新《公司法》的全面改革与实务影响
1、第六轮公司法修订总览:对诉讼、非诉讼业务的整体影响。
2、总则:法定代表人制度、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股东滥用权力的法律责任、公司决议不成立、无效、撤销制度等。
3、公司登记:登记事项、登记效力、信息公示、撤销公司登记等。
4、公司的组织变更:简易注销、简易合并与强制注销、清算义务人、法律责任等。
5、公司章程修订的挑战与应对。
新《公司法》的资本制度变革及实践影响
1、资本形成制度改革:限期认缴制、授权资本制、类别股、无面额股、催缴失权、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等。
2、资本分配制度改革:抽逃出资、禁止财务资助、减资、回购等。
3、股权转让规则改革:股权转让模式简化、股东名册效力、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配置等。
4、股权交易的风险与诉讼要点。
新《公司法》的公司治理变革及实践选择
1、公司组织架构变革:单层制改革、董事会权力调整、审计委员会的职权与运行、监事会的去留、职工董事等。
2、股东权利保护:强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知情权扩张、股东代表诉讼等。
3、公司治理架构的选择与公司章程的回应修改。
特殊类型公司与董事责任强化的实践应对
1、国家出资公司的全面引入:范围扩张、国企治理新规则、合规义务等。
2、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则: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关联事项的决议、禁止违法代持、禁止交叉持股等。
3、董事高管责任强化与履职风险:事实董事与影子董事、自我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商业机会规则、公司竞业禁止规则、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等。
六、授课师资
赵旭东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司法修改专家小组成员。
王涌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公司法修订参与论证专家。
李建伟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公司法修订参与论证专家。
刘斌
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司法修改工作专班成员。先后参加《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论证工作。
七、招生对象
律师、仲裁员、企业法务人员、司法工作人员、高校法学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法律实务和理论工作者。
八、证书
学员完成规定课时,将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短期培训结业证书。办理结业证书需2寸证件照电子版(红/蓝/白底均可,照片文件名为本人全名),请与汇款凭证截图或照片一并发送至邮箱:msykfb@163.com。
九、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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