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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师受邀参加“新公司法实施一周年研讨暨《公司法实施精要》新书发布会”并进行主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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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9-17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2025年9月13日,“新公司法实施一周年研讨暨《公司法实施精要》新书发布会”在北京成功举行。本次活动聚焦于新《公司法》实施一周年以来的实务总结与理论发展,来自中央企业、国有企业、知名律所、高校及行业协会的近200位专家学者参会,二十余位嘉宾围绕相关议题作了专题发言和交流。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李华盈科全国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晓雪受邀进行主旨发言。


研讨会分为开幕式暨新书发布仪式、主旨演讲、专题研讨、会议总结四个环节。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副社长阚明旗、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月明、WELEGAL法盟联合创始人马强致辞,新书发布仪式由《公司法实施精要》责任编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编辑部主任牛洁颖主持,武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依苓致辞。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商法研究所副所长、公司法修改工作专班成员刘斌,北京市律协跨境并购专委会副秘书长、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业务部副主任余菲菲就会议主题先后发表主旨演讲。


刘斌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商法研究所副所长、公司法修改工作专班成员

刘斌教授指出,公司法的生命在于正确实施。刘斌教授通过对大量央企、国企、民企、上市公司、外资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授课发现,新公司法自实施以来,面临诸多挑战,存在大量机械、错误适用。这类实务困境亟需得到进一步的研究和化解。例如,审计委员会的组织运行、公司治理架构改革、职工董事等问题。刘斌教授强调,新公司法的生命不是在于实施,而是在于正确实施。


专题研讨第一阶段

专题研讨第一阶段:远道而来的嘉宾专场,由首旅集团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吴金梅主持。在发言环节,河南省律协副会长、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主任王登巍,上海市律协副监事长、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屠磊,山东省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主任、山东省方卓律师事务所主任褚文颖,山西省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主任、太原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青政,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小涛,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曾斌、盈科全国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刘晓雪先后发言。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中国钢研集团外部董事、哈电股份独立董事潘启龙进行总结发言。


刘晓雪  盈科全国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刘晓雪律师在专题研讨环节发言。指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以例外适用为规则,应当始终保持审慎谦抑之态度,在其与公司运行为习惯之间作出识别和区分,不因正常行为(如调配人员、个别业务以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名义开展、同一法定代表人任职情形)而直接作出人员混同、业务混同的判断,应严格以“财产混同”作为核心要素。在实践中,除了明确特定法律关系的个案突破,不作外延之外,还可考虑仅部分特定案由适用,进而能统一查明标准和认定方法。“法人人格否认”的随意适用,一定会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及讼累,有必要进行审慎及限缩。

专题研讨第二阶段

专题研讨第二阶段:在地专家研讨,由北京电控集团总法律顾问、法学博士王谨主持。在发言环节,北京市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主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颖,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中国区公司与并购重组专委会牵头人韩光,北京市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圣奎,北京市百朗律师事务所主任崔瀚文,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枫研究院副院长何海锋,北京市曜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著名法考讲师刘安琪先后发言。


李华  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

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李华作会议总结。李华主任对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刘斌教授及其团队表示了感谢,总结了会议成果,指出制度创新与实践适配之间存在的张力,提出公司法的生命在于实践中的精准落地和不断调试,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司法和合规导向,通过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协同细化、加强司法裁判和商事实践的对话、加强企业合规和章程自治能力等途径,链接法律规范与司法实践,推动中国公司法治的进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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