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律师诉讼业务影响和谈案技巧——《盈在专业》第四十四期“聚合”系列讲座顺利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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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4-29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2024年4月25日,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简称“盈科沈阳”)《盈在专业》第四十四期系列讲座顺利举办。本次讲座以“新公司法对律师诉讼业务影响和谈案技巧”为主题,由盈科沈阳高级合伙人、公司商事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谢长丽律师担任主讲,她凭借深厚的理论知识和多年的从业经验,为在场的律师们带来了精彩的分享。本次讲座由盈科沈阳杨扬律师主持。
讲座伊始,谢长丽律师引用“司法是中小股东的春天,是债权人的夏天,是董监高的秋天,却是控股股东/实控人的冬天”引出了分享课题。她结合新《公司法》的修订背景,对新《公司法》中实质一人公司、原始股东和老股东对未出资原始股东的责任、违法减资情况下股东及董监高的责任、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的强化、对董监高的精准问责等问题进行了细致地解读,对参会律师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新《公司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随后,谢长丽律师结合自身多年的办案经验,为在场青年律师传授了实用的谈案技巧和心得体会。她强调,与当事人交谈是心理沟通的过程,最重要的是要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其次是展现自身执业的专业性和差异化优势,以确保沟通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谢长丽律师的分享生动详细,令与会律师印象深刻,纷纷表示收获颇丰,为日后的案件办理提供了很多实用的知识和技巧。盈科沈阳公司商事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也将不断深耕公司商事诉讼领域,力争以精准高效法律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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