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典型案例8 | 矿业权VS国家重大工程:当高压线“压矿”时的法律博弈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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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01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矿业权人最不愿面对的困境之一,便是其合法取得的矿区范围与后续规划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发生冲突。这种冲突不仅意味着巨大的经济损失风险,更涉及复杂的法律权利顺位、公共利益衡量以及行政程序的合法性认定。
云和县某矿业公司与某电力公司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案,正是此类冲突的典型缩影。本案历经两审,案件焦点明确,争议激烈,最终判决结果及背后的法律逻辑,对矿业权人保护自身权益、规避类似风险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本文将深入剖析此案,揭示其中的关键法律问题与实务要点。抛砖引玉,希望大家多提意见。
一、 案件简介
案号:(2015)浙丽民终字第189号
2004年12月29日
云和县某矿取得叶腊石采矿权。
2013年3月18日
浙北-福州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
2013年4月26日
某电力公司将浙北-福州特高压交流工程线路工程发包给案外人施工。
2014年8月20日
云和县某矿到案涉线路工程项目部反映,浙北-福州1000KV交流输电线路第5R67号桩及第5R66-5R68号桩之间的电线跨越其矿区。经核实,该输电线路路径确与云和县某矿矿区范围存在冲突。
2014年12月26日
浙北-福州案涉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正式投运。云和县某矿以其不能正常爆破采矿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电力公司立即拆除建立在其采矿区域内的输电线路。
本案经过浙江云和县人民法院及浙江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法院均驳回云和县某矿的诉讼请求。
二、争议焦点
1、权利合法性之争
2、权利顺位与程序合规之争
3、救济方式的选择
三、 两级法院判决逻辑
1、浙江省云和县法院一审认为:
首先,该变电工程系经国家发改委依法核准批复,依法建设的国家重点工程,现云和县某矿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某电力公司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加之该工程投资巨大(180多亿元),且现已竣工并正式投入运营,如拆除这部分电线将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故驳回原告拆除电线的请求。
其次,云和县某矿如认为某电力公司架设的电线的行为对其造成损失,双方可另行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
2、江省丽水市中院二审认为:
首先,承认矿权形式效力:已生效的(2015)丽龙行初字第8号行政判决,虽然确认云和县国土资源局于向云和县某矿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行政行为违法,但并未撤销该采矿许可证,云和县某矿仍享有采矿许可证上所载明矿区范围的采矿权。
其次,默认侵权可能性,但公共利益绝对优先:即使某电力公司建设支桩和架设电线的行为构成对云和县某矿采矿权的妨害,但考虑到浙北-福州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在满足福建与浙江联网送电需要及提高华东电网供电可靠性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且该工程投资巨大并已正式投入运营,如拆除,必将对浙江省电力供应造成重大影响,电力供应不仅涉及到某电力公司的经济利益,更涉及社会的公共利益,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 律师评析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恒矿联法律顾问:张显益律师、史季群律师认为:
本案生动地展现了矿业权在遭遇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时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和法律困境,其核心启示在于:
1、风险前置管理是关键:
矿业权人必须将“规避压覆冲突”纳入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投资前充分尽职调查(包括规划审查),运营中密切关注周边动态,及时、专业地应对潜在冲突。
2、程序合规是生命线:
确保自身矿权的取得、延续、变更、生产经营各环节合法合规,不留程序硬伤。同时,紧盯可能影响自身的重大项目的审批程序(如压覆矿审批),此类项目是否存在程序违法情形是维护自己权益的重大抓手。
3、认清“排除妨害”的适用边界:
对于已建成投运、关乎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诉请“拆除”排除妨害被支持的成功率渺茫,维权的黄金期在规划、设计和建设初期。
4、聚焦“损失补偿”的务实策略:
一旦压覆不可避免或既成事实,应迅速将策略转向争取全面、充分、合理的经济补偿(赔偿)。聘请专业机构(地质、采矿、法律、评估)进行损失论证,通过协商、行政协调或提起赔偿诉讼/仲裁来维护核心经济利益。
5、专业法律支持不可或缺:
此类案件涉及复杂的物权法、矿产资源法、行政许可法、规划法以及重大工程审批流程,专业律师的早期介入和全程指导至关重要。律师能帮助识别风险点、制定有效策略、收集组织证据、精准适用法律,并在谈判或诉讼中最大化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矿业开发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亦关乎国计民生。如何在保护合法矿业权与保障重大公共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既需要法律法规的完善与严格执行,也需要市场主体的风险意识和理性维权。本案的判决结果虽对云和县某矿不利,但其揭示的法律规则和风险点,却为所有矿业从业者敲响了警钟,也指明了在类似困境下更为可行的维权路径。
律师简介
张显益 | 律师
张显益律师,盈科北京律师,现任中恒矿联法律顾问。
专业领域:知识产权,矿产资源等相关诉讼与仲裁
史季群 | 律师
史季群律师,盈科北京律师,拥有证券、基金从业资格及近十年大型矿企工作经验,现任中恒矿联法律顾问。
专业领域:企业合规、公司治理、投融资、企业改制并购、私募融资、民商事诉讼与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