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二部)2023年度年终总结会议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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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1-16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凝心聚力创佳绩,踔厉奋发启新程。2024年1月7日,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二部)(以下简称“刑事二部”)在盈科中国区总部隆重举行2023年度年终总结活动。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会主任、中国区执行主任李正出席活动,盈科北京刑事二部主任赵春雨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第四党支部书记艾静,刑事二部顾问谭淼,副主任田宇、李亚普、朱曙光、吕荣武、吴风涛,部门成员郭彦卫、王杰、蓝天、赵正达、赵攀、阚月玥、胡聿州、安太星、李桂超、隋晓明、张路、李聿钊、郑洋、潘赫先、崔天霖、李文洋、王耀谦、叶蕴、白宇、赵红、李楠、张馨文、贾婉欣、王茂泉、卢璐、冯天骏、蔡颖珂参加会议。
第一项议程 领导致辞
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会主任、中国区执行主任 李正
李正主任在致辞中表示,岁末回首,展望未来,刑事二部一直是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标杆部门,从部门建设到业务开展等各个方面都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可以概括总结为六个“好”——一是政治引领好,第四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在艾静书记的引领下成绩突出、屡获佳绩;二是专业建设好,刑事二部长期以来在专业业务能力的提升、学习培训活动的组织上,均走在各个部门前列;三是人才引进好,刑事二部近年来在赵春雨主任的带领下,吸引了包括艾静、谭淼在内的一大批资深律师,包括白宇、赵红在内的多位高水平青年专业人才加入部门,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基础;四是部门协同好,刑事二部充分利用了盈科全国一体化的大平台,真正实现了部门与部门、团队与律师之间的专业协同合作;五是业务增长好,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刑事二部依旧实现了业务增长,处于盈科北京各部门前列,这说明专业服务能力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六是公益服务好,刑事二部在赵春雨主任、艾静书记的带领下,积极参加所内外各项公益活动,包括参与律师进社区、响应各种捐款、设立奖学金等,在公益服务方面起到先锋示范作用。最后,李正主任对刑事二部提出了殷切期待,希望刑事二部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继续打造盈科靓丽的专业名片。
第二项议程 工作总结
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会副主任、盈科北京刑事二部主任 赵春雨
赵春雨主任对刑事二部2023年工作成绩进行了全面总结:第一,2023年度部门成员硕果累累,斩获行业内、所内多项荣誉;第二,2023年度部门成员笔耕不辍,出版《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编注:条文·适用·案例》《刑事实务研究会委员案例集》等多部专业书籍,发表了数十篇专业文章;第三,2023年度部门成员办案成果喜人,成功收获了诸多无罪、不起诉、宣告缓刑、减少指控、减轻处罚、变更强制措施、发回重审等有效辩护案例;第四,2023年度部门成员学习精神可嘉,六位轮值主席艾静、朱曙光、田宇、吕荣武、李亚普、吴风涛牵头组织了33期内训,推动专业化水平日益精进。赵春雨主任指出,刑事二部坚持“专业、团队与文化”三位一体全方位发展,展现了突出的专业优势与核心竞争力,得到了客户和所内外同行的一致认可,坚定了依托盈科平台进行大部门建设的信心。赵春雨主任认为,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正视不足,刑事二部2024年要继续优化内训方式、提升工作质效、加强部门交流,进一步树立专业形象,不断扩大行业影响力。
盈科北京第四党支部书记 艾静
第四党支部书记艾静介绍了支部工作情况。艾静书记指出,盈科北京第四党支部目前共有30名党员和1名积极分子,其中刑事二部成员有21名。2023年,支部的党建工作得到了盈科党委的高度支持,并取得可喜成绩。第四支部蓝天、崔天霖获2022-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支部先后开展了丰富的党日活动并获得由朝阳律协主办的朝阳区律师行业“主题党日示范项目”评选活动“践行宗旨奖”;组织了党建团建联合活动;积极投身社区公益普法;主动参与了党建学习与培训班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培训。最后,艾静书记提出,希望大家继续坚持政治站位,践行公益精神,走出律所、走向自然、走进社区,进一步体会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的精髓,更好地理解律师的职责,理解新时代司法实现的蓝图。
部门顾问 谭淼
部门顾问谭淼律师分享了自身的工作体会。谭淼律师指出,刑辩律师的核心工作在于精进业务水平。研究真问题,积极撰写文章与专著最受益的是作者自己。此外,部门与部门之间、律师与律师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发展同样重要。谭淼律师认为,不仅要看成绩,也要看问题,只有看清问题、解决问题,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勇立潮头。
部门副主任田宇、朱曙光、李亚普、吕荣武、吴风涛分别就分管工作做了简要汇报,对积极参与活动的部门成员提出表扬,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反思,并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2023年度,五位副主任圆满完成了“模拟法庭大赛培训演练”、“定期专业内训”、“部门团建”等部门活动的组织工作,切实推动了刑事二部部门建设、专业化建设的具体开展。本次会议中,五位副主任的倾情分享,为部门青年律师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赵春雨主任向部门成员赠送了其与中国政法大学刘静坤教授共同担任主编,由部门成员朱曙光、吕荣武、田宇、李亚普担任编委的《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编注:条文·适用·案例》一书,作为部门成员的新年礼物,勉励大家深耕专业,砥砺前行,争取在未来形成更多专业成果,共同推动盈科刑辩的高质量出版。
第三项议程 团建活动
岁末年初,龙舞新春。在福字、春联、灯笼的衬托下,部门成员留下了珍贵的新年集体合影。在随后的抽奖环节中,大家手持木槌砸向金蛋,在一片片欢声笑语中收获了精美的新年礼物。最后,刑事二部组织了集体聚餐、K歌等团建活动,在温馨的气氛中辞旧迎新,彰显了盈科刑辩人“爱工作,也爱生活”的人生态度。
本次抽奖活动设置一等奖“凡尔赛奖”,奖品为科大讯飞录音笔;二等奖“卷王奖”,奖品为苹果/华为蓝牙耳机;三等奖“真香奖”,奖品为苏泊尔空气炸锅;四等奖“驻颜奖”,奖品为香奈儿口红/华为运动手环;五等奖“养生奖”,奖品为苏泊尔养生壶/膳魔师水杯;六等奖“减脂奖”,奖品为小米体脂秤。
山高人为峰,海阔梦为舵!2024,新程再启,道路明辉,刑事二部成员将继续致力于专业建设、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进于大道,共臻于大同,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附: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二部)2023年度工作总结
部门荣誉
(一)行业荣誉
1.盈科北京第四党支部获评“主题党日示范项目”评选活动“践行宗旨奖”;
2.赵春雨律师获评“2021-2023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3.“厚植家国情怀 赵春雨律师捐资两百多万助力培养法学青年才俊”案例,入选第二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
4.赵春雨律师当选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
5.赵春雨律师受聘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6.赵春雨律师受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导师;
7.赵春雨律师受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
8.赵春雨律师受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9.赵春雨律师受聘第四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会主任;
10.赵春雨律师受聘第五届大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咨询专家;
11.艾静律师作为嘉宾参与录制的芒果TV《初入职场的我们·法医季》,获评国家广电总局2022年优秀网络视听作品;
12.艾静律师当选北京唐山企业商会青年汇主席团成员;
13.谭淼律师所办盛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荣获2021年度十大无罪典型案件;
14.崔欣律师受聘公安部监管局全国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
15.阚月玥律师荣获朝阳区律师行业“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征文活动二等奖。
(二)所内荣誉
1.蓝天律师获评盈科2022-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佟炫雨律师获评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2022年度十佳新锐刑辩律师称号;
3.佟炫雨律师承办的李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获评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2022年度十大撤销案件;
4.崔天霖律师获第五季盈科刑辩演说家总决赛亚军;
5.崔天霖律师获评盈科2022-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6.赵红、张馨文、贾婉欣获第四届盈科刑事模拟法庭大赛北区预选赛第一名;
7.赵红、张馨文、贾婉欣获第四届盈科刑事模拟法庭大赛半决赛第一名;
8.佟炫雨律师、白宇、王茂泉获第四届盈科全国刑事模拟法庭北区预选赛优秀辩护奖;
9.王茂泉获盈科全国2023年篮球赛华北区域预选赛冠军;
10.王茂泉获评盈科北京篮球队最佳阵容奖。
著作出版
1.赵春雨:《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编注:条文·适用·案例》,主编;
2.赵春雨:《金融犯罪司法精要与合规指引》,编委;
3.吕荣武:《刑事实务研究会委员案例集》,执行副主编;
4.朱曙光、吕荣武、田宇、李亚普:《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编注:条文·适用·案例》,编委。
原创文章
1.赵春雨、张馨文发表原创文章《论企业刑事合规的归责障碍与突破路径——以金融犯罪为视角》,载《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学研究(全国刑法学术年会文集2023年度)》;
2.艾静、崔天霖发表原创文章《盈科律师代理企业家涉嫌诈骗罪等一案发回重审后实现诈骗罪无罪》,载盈科北京办公室公众号;
3.艾静、王耀谦发表原创文章《盈科律师代理矿业公司非法储存爆炸物二审案件从十年变缓刑》,载盈科北京办公室公众号;
4.艾静、佟炫雨发表原创文章《挪用公款案获得无罪结果——挪用公款罪实行行为的认定》,载盈科北京办公室公众号;
5.艾静、白宇、王茂泉发表原创文章《警惕:跨境电商截留退货商品可构成走私犯罪——暨对跨境电商相关行为的规制与合规建议》,载盈科北京办公室公众号;
6.艾静、白宇发表原创文章《多家关联公司涉同一行贿行为犯罪主体之辩——兼论行为实施者与利益获得者分离情况下单位行贿罪的认定》,载盈科北京办公室公众号;
7.李亚普发表原创文章《从一起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谈检察院不起诉》,载盈科北京办公室公众号;
8.谭淼发表原创文章《轻罪化时代概念辨伪》,载谭淼律师刑辩心法公众号,该文章获评“2023年无讼律师APP最受欢迎的30篇投稿”;
9.谭淼律师发表原创文章《从单位行贿罪法定刑的提高看我国司法对立法的反作用》,载谭淼律师刑辩心法公众号,该文章获评“2023年无讼律师APP最受欢迎的30篇投稿”;
10.谭淼发表原创文章《刑辩律师生而为纠错》《刑辩律师钻的是什么“空子”》《刑辩律师要善于运用普遍联系观念》《无罪证据关联性之辩》等,载谭淼律师刑辩心法公众号;
11. 潘赫先发表原创文章《香港区块链/Web3立法研究》,载盈科北京办公室公众号。
部门案例
(一)无罪案例
1.潘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二审发回重审后,重申宣告潘某诈骗罪无罪;
承办律师:艾静
2.陈某某涉嫌挪用公款、贪污罪一案,挪用公款罪宣告无罪。
承办律师:艾静、佟炫雨
(二)不起诉案例
1.周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
承办律师:赵春雨
2.蒋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一案;
承办律师:赵春雨
3.宋某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口货物罪一案;
承办律师:朱曙光
4.耿某某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
承办律师:李亚普
5.张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
承办律师:吕荣武
(三)撤销案件案例
1.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侦查阶段撤销案件。
承办律师:张路
(四)其他有效辩护案例
【宣告缓刑】
1.封某某被指控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宣告缓刑;
承办律师:赵春雨
2.吴某某被指控串通投标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两罪宣告缓刑;
承办律师:赵春雨
3.郑某某被指控行贿罪一案宣告缓刑;
承办律师:艾静
4.王某某被指控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宣告缓刑;
承办律师:朱曙光
5.王某某被指控强奸罪一案宣告缓刑。
承办律师:阚月玥
【减少指控】
1.王某某被指控贪污罪一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指控金额降低2000万元;
承办律师:艾静、佟炫雨
2.朱某某被指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指控金额从475万降低到120万元;
承办律师:田宇
3.徐某某被指控诈骗罪一案,检察院指控诈骗金额72万元,审理阶段检察院变更金额为58万元。
承办律师:李亚普
【减轻处罚】
1.王某某被指控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一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承办律师:艾静、田帅
2.彭某某被指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检察院量刑建议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承办律师:李桂超
3.河北某集团公司、邱某某被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七年。
承办律师:田帅、李桂超、阚月玥
【变更强制措施】
1.王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公安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承办律师:李亚普
2.刘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李亚普
3.李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捕后经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吴风涛
4.李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吴风涛
5.高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郭彦卫
6.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阚月玥
7.党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检察院批捕后申请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阚月玥
8.覃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李桂超
9.孙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李桂超
10.李某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李桂超
11.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检察院批捕后申请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吕荣武
12.吕某某涉嫌走私文物罪一案,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朱曙光
13.张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朱曙光
14.王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潘赫先
15.钏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王杰
16.郝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检察院批捕后申请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佟炫雨
17.桑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佟炫雨
18.李某某涉嫌出售出入境证件罪一案,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王珊珊
【发回重审】
1.李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承办律师:李亚普
2.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承办律师:潘赫先
3. 任某某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妨害作证罪一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承办律师:王杰
4.吴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承办律师:李桂超
(五)刑事控告案例
1.刘某某、解某某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案,经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并对二人刑事拘留;
承办律师:李亚普
2.某公司控告其高管职务侵占罪一案,经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承办律师:郭彦卫
部门内训
例会主席:朱曙光
第1期《走私禁止进口货物案件的货物性质之辩》主持人:蓝天,主讲人:朱曙光,与谈人:史东海(北京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王勇(浙江泽大),总结人:赵春雨;
例会主席:艾静
第2期 《诈骗罪有效辩护实务解析(一)》,主持人:佟炫雨,主讲人:郝兴利(盈科青岛),与谈人:刘彬,总结人:艾静;
第3期 《诈骗类罪有效辩护实务解析(二)》,主持人:佟炫雨,主讲人:梁建学(盈科上海),与谈人:雷蕾(湖南博集),与谈人:李桂超;
第4期 《诈骗类罪有效辩护实务解析(三)》,主持人:郑静(盈科宁波),主讲人:姜峰(盈科沈阳),与谈人:王泽轩;
第5期 《诈骗类罪有效辩护实务解析(四)》,主持人:钱浩,主讲人:蓝天,与谈人:崔明浩(盈科青岛),与谈人:胡楠(北京恒都);
例会主席:田宇
第6期 北京通达法正司法鉴定中心游学活动,全体刑事二部成员;
第7期 《民间借贷、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题讲座》主持人:朱美慧,主讲人:王朝勇 ,总结人:田宇 ;
第8期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疑难案例研讨会》主持人:佟炫雨,分享人:蓝天、王阳,总结人:田宇;
第9期 《“四位一体”打造律师个人品牌》主持人:叶蕴,主讲人:杨飞,与谈人:田帅,总结人:田宇;
第10期 《诈骗案件无罪之辩》主持人:彭坤,主讲人:谭淼,与谈人:刘玲、田宇;
第11期 《刑民交叉案件程序处理原则与实体认定逻辑》主持人:王耀谦,主讲人:白宇,与谈人:刘晔,总结人:田宇;
例会主席:吕荣武
第12期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疑难案例研讨会》,主持人:崔天霖,分享人:吕荣武,总结人:李亚普;
第13期 《非法拘禁罪的有效辩护》,主持人:叶蕴,主讲人:朱美惠,分享人:张云泉,总结人:吕荣武;
第14期 《谈案与办案逻辑》,主持人:王茂泉,主讲人:刘静,总结人:吕荣武;
第15期 《追忆红色基因,党建引领行业,中金金融与盈科北京联合党建活动》,全体刑事二部成员;
第16期 《2023中期部门终结》,刑事二部全体人员;
第17期 《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辩护要点》,主持人:吕荣武,主讲人:胡聿洲,总结人:田宇;
第18期 《强奸罪辩护实务探讨》,主持人:蓝天,主讲人:阚月玥,总结人:吴风涛;
例会主席:李亚普
第19期 《咨询阶段当事人问到案件结果,律师该如何回答?》主持人:常锟,主讲人:李亚普,与谈人:郭广平(北京华泰),总结人:田宇;
第20期 《诈骗罪的是与非--从一起销售型诈骗案谈起》主持人:张路,主讲人:颜丙杰,总结人:赵红;
第21期 盈科北京七部门丰宁坝上草原联合团建;
第22期 《民刑业务转化实务》主持人:叶蕴,主讲人:田志平(湖南中楚),与谈人:李金硕,总结人:田帅;
第23期 《性侵类犯罪辩护思路与证据审查》主持人:王茂泉,主讲人:邢环环(北京百瑞),与谈人:阚月玥,总结人:朱曙光;
第24期 《环境律师,律师行业的蓝海》主持人:王敬,主讲人:王毅,与谈人:赵攀,总结人:田帅;
第25期 《刑事律师如何做好庭前辅导工作》主持人:张馨文,主讲人:曾献猛,与谈人:胡聿州,总结人:白宇;
例会主席:朱曙光
第26期 《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件办理实践》主持人:徐郝锦,主讲人:王伟,与谈人:邱祖芳(广东金桥百信(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亮(上海海关学院海关法律系教师),总结人:朱曙光;
第27期 《S快件走私案的控、辩和合规》主持人:徐郝锦,主讲人:王勇(北京海润天瑞(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与谈人:王森(上海靖予霖)、姜峰(盈科沈阳刑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总结人:朱曙光;
第28期 《量刑的步骤与基本方法——以量刑规范化为切入点》主持人:林凯玲,主讲人:张锦前(盈科厦门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与谈人:李亚普,总结人:朱曙光;
例会主席:吴风涛
第29期 《虚增交易环节行为性质的认定和有效辩护》,主持人:张路,主讲人:佟炫雨,与谈人:白宇;
第30期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有效辩护》,主持人:黄彦铭,主讲人:李桂超,与谈人:郗可如;
第31期 《强制侮辱罪的定性及辩护思路》,主持人:黄彦铭,主讲人:杜鹃,与谈人:李永平;
第32期 《从鉴定人的视角谈司法鉴定意见的有效质证》,主持人:张俊贤,主讲人:陈世豪,与谈人:吕荣武;
第33期 《交通肇事罪无罪辩护的有效路径》,主持人:叶蕴,主讲人:金晓宁,与谈人:李亚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