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律师事务所

盈科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  400-700-0148

盈科律师事务所 盈科律师事务所

盈科律师受邀出席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交流会

已被浏览554

更新日期:2024-02-29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2024年2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为加强市场各方对《指引》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并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以下简称“中上协”)于2月27日组织召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交流会。

上市公司、市场咨询机构、投资机构、研究机构、评级机构等中上协会员、联系会员、可持续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及相关方代表合计42个单位80余人参会。中国移动、华能国际、碧水源、中金公司、盈科律所、毕马威、华夏基金、首经贸及中国社科院等9家单位代表及专家现场参会;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中铁、中国建筑、中国神华、龙源电力、中集集团、兴业银行、紫金矿业、协鑫集成、隆基绿能、海尔智家、新希望、大禹节水、百济神州、兴业证券、国信证券、南方基金、富达国际、摩根资管、普华永道、安永、金杜律所、国浩律所、环球律所、中诚信绿金、商道融绿、责扬天下、妙盈科技、中证指数、责任云研究院、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33家单位的代表及专家线上参会。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沪深北证券交易所相关同志,中上协党委委员、副会长潘春生等参加会议。盈科国际创始合伙人、全球合伙人、全球董事会执行主任杨琳律师受邀参加会议。

中上协潘春生副会长在开场致辞中指出了《指引》出台的重要意义。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介绍了《指引》出台的背景和相关考虑,针对市场主体重点关注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深入解读,包括指引的定位、发布主体、体例框架、双重重要性原则、议题指标设置、强制披露范围等。

与会嘉宾一致认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指引》的出台有利于引导上市公司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投资者更好识别优质企业投资价值,有利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增强信息可比性和一致性,是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重要里程碑事件。《指引》既借鉴了国际有益经验,做到博采众长,又符合中国国情,总体切实可行。同时,与会嘉宾围绕披露框架、披露议题、披露质量、丰富信息披露工具箱、引导培育ESG生态、推动《指引》与国际规则的衔接等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证监会上市司和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对与会同志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和解答。

在讨论交流环节,杨琳律师指出,中国与全球多个国家同步,从自愿披露过渡到强制披露。这是监管层面推动企业关注可持续发展相关的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重大意义。杨琳律师结合多年参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项目以及在跨境法律服务和国际合作方面的经验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明确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的原则;重要性议题不可缺失而且广度与深度要与国际相接轨;在重要议题上,尤其是中国企业不太熟悉的领域,可将行业领军的企业最佳实践梳理纳入到指引;参照国际有影响力的评级机构对重要议题的评分逻辑,梳理纳入指引。

下一步,中上协将继续配合做好《指引》的发布、宣传及培训等工作,依托中上协可持续发展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自律管理作用,通过专题培训、主题沙龙、调查研究、宣传倡导、编写发布工作指南等多种方式,更好服务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引导上市公司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联系会员,将继续深耕于ESG领域,依托覆盖97个国家的全球法律服务网络和专业合作伙伴,为企业提供ESG领域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上市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法律咨询电话: 400-700-0148

English Service: 400-700-1516

Read More About Us

盈科中国大陆地区

盈科全球法律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