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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律观察|全职妈妈离婚只能分一半家产? 律师:这些“隐形权益”你必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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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1-03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背景

“我为这个家做了十年饭、带大两个孩子,离婚就分这点钱?”这是很多全职妈妈/爸爸面临离婚时的委屈呐喊。传统观念里,离婚似乎等于“财产一人一半”,但这对为家庭牺牲事业的一方极不公平。《民法典》实施后,“家务劳动补偿”“经济帮助”“离婚损害赔偿”等条款,为婚姻中的“付出者”撑起了法律保护伞。

权益

权益一:家务劳动补偿权——你的付出,法律看得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律师解析:这一权利不仅适用于全职妈妈,只要一方在家庭中承担了更多家务劳动(如长期照顾患病老人、辅导孩子课业等),就可以主张。补偿金额由法院综合婚姻存续时间、双方经济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定。案例参考:某法院曾审理一起离婚案,全职太太因多年照料子女、老人,获判5万元家务补偿款。尽管金额争议存在,但这是法律对家务劳动价值的明确认可。

权益二:离婚经济帮助——生活困难,对方有义务“拉一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若一方生活困难(如无固定住所、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等),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

律师解析:“生活困难”的认定比想象中宽泛。比如,全职妈妈离婚后无房居住、或因长期脱离职场暂时无法就业,都可能被认定为“生活困难”,对方需提供住房帮助(如暂时居住权)或经济补助(如一次性支付数万元)。

权益三:离婚损害赔偿——对方有错,你有权索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律师解析:若对方存在长期出轨、家暴等行为,无过错方不仅能主张损害赔偿(如精神抚慰金),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也会倾向于照顾无过错方(如多分得10%-30%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主张这些权益需提前收集证据:家务劳动:保留日常买菜、缴费、带娃就医的记录(如购物小票、聊天记录);生活困难:提供无房证明、医疗诊断书等;对方过错:保存家暴报警记录、出轨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

典型意义

离婚不是“分完财产就结束”,更是对多年付出的“价值清算”。如果你正面临类似困境,建议尽早咨询律师,梳理每一项应得权益——你的牺牲,值得被法律温柔以待。

王婧

个人简介:连续三年度被评为律所优秀律师,是民商事方向的诉讼实战律师,擅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纠纷等民商事相关领域,且对再审案件具有较为独特的办案思路。为人热情,时刻本着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原则,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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