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上海律师代理追加股东执行案件获赠锦旗与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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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8-30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分所讯(通讯员 王泉)根据律师行业专项整治自查核查阶段的要求,盈科上海为把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到行动中,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在律所内部寻找先进模范典型,树立人民律师形象,以期起到更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近日,盈科上海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由盈科上海杨喆律师代理的追加股东执行案件当事人王先生,在收到执行款后特意寄送锦旗和感谢信给盈科上海,送上“最美律师杨喆”及“有爱”“执着”“敬业”锦旗,赞扬杨喆律师的高尚品格及专业办案素质,加深了委托人对盈科专业品牌的赞誉。
2020年7月18日,盈科上海杨喆律师接到江苏王先生的委托,请杨喆律师帮他代理追加股东执行的案件。
该案当事人王先生于2014年因工出差途中遭遇车祸造成高位截瘫,一级伤残,脖子以下没有任何知觉和行动力,车祸七年以来,家里经济拮据,仅有的一位老父亲相依为命,还要抚养一位八岁女儿,经济雪上加霜。因当时入职的公司没有办理社保,出事后公司不承认工伤,也拒不提供任何补偿,后起诉,法院判定工伤,但公司法人不服判决,自2014年-2019年期间,拒绝执行,甚至将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均变更为他人。王先生苦苦等待多年的判决,只有“纸上正义”,却执行不到任何赔偿。王先生说:“当时我无锡这律师没遇到这类变更法人的执行案件,对后续工伤赔偿及追查这块不专业也不用心”他找到了擅长追加执行股东的杨喆律师,并希望寻求帮助。
在了解到当事人遭遇的不幸,怀着对同龄人的同理心,杨喆律师表示会尽最大努力帮当事人争取执行。
“听完当事人的遭遇,作为律师我首先要考虑委托人的经济压力,所以第一时间让他寻找司法援助”杨喆律师回忆起来“但当事人很明白这类案件的难度,也给我了很大的信任。可以说,正是当事人的理解和充分信任,让我鼓足勇气一步步坚持下去。”
连夜分析完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执行难度后,杨喆律师制定出第一步,限制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高管的高消费和限制出入境措施;第二步,争取将原股东作为被执行人直接追加,以方便直接执行原股东的个人财产。
在查询公司档案时发现,本案在工伤认定前,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就做了变更,变更为一个75岁的不具有任何财产和经营管理能力的老人,从工商内档股东持身份证照片可以看出是一个头发花白眼神无光的老人在土炕上拿着身份证拍摄,明显系公司法人规避执行。从2020年8月开始,杨喆律师及助理就一周2次电话的进度和执行法官沟通将原法定代表人和高管限高事宜。可想而知,难度是巨大的,执行法官也多次认为律师在故意为难。但最终,在当事人王先生把自己的执行未果的整个过程托人写完,并由律师不断沟通后,2020年11月20日,执行法官认为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对债务发生具有责任,准予纳入限制高消费
接下来任务更困难,如何实现第二步,即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本案是当事人王先生与公司的工伤赔偿纠纷,公司没有钱支付,导致“纸面正义”未能履行。杨喆律师在仔细研究了公司内档时发现,公司刚开业阶段2年的财务报表存在蹊跷,凭借一名公司股权律师的专业敏感度,她判断公司很大程度存在股东抽逃出资可能性。于是,从这一财务报表的“可疑处”入手,2020年12月开始,杨喆律师继续要求执行法官根据该可疑处查明是否存在验资后抽逃出资情形。在不懈的努力下,执行法官同意去当地银行查询十年前的验资流水情况,但是否同意追加要继续等待。
2021年1月,执行法官回复了好消息,公司当年设立时的大股东和小股东均存在验资后即抽逃出资情形,同意追加两个股东为被执行人。但由于执行案件已超过时限,又要重新提起恢复执行程序。经过漫长等待,2021年3月,在执行法官向股东下达追加裁定的当月,大股东就在执行谈话当天支付了第一笔执行款,并承诺剩余款项将在2个月内付清。
“同为80后为人父母,每次想到当事人正在遭遇的不幸,我觉得就应该再坚持一下。”杨喆律师回忆起这过去的十个月:“拿到法院限高和追加被执行人裁定时候,我也挺想哭的,可能真的觉得不容易,为当事人觉得不容易”。
正如王先生感谢信里所说:“能在短短十个月里把板上定钉没有资产可执行的执行案件翻盘,把原法人拉进被执行人行列,可想过程的曲折与辛苦付出,这份执着精神需要被赞扬!”“虽然在注册资本抽逃范围内执行到部分工伤赔偿,但对我经济现状来说已经很不错了,此刻真的感激杨喆律师,这十个月付出太多了,真的是用心了......在杨喆律师的帮助下让我在这现实的苦难中得到了一丝安慰。.....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此刻的感激之情,唯有送上祝福吧,愿杨喆平安、健康、喜乐!”
本案从极不乐观的数年无法执行的状态到最终让当事人得到了解燃眉之急的赔偿款,离不开承办律师付出的心血,离不开当事人的充分信任,也得益于我国执行力度的越来越强,法治环境的日益完善,“不再让正义只停留在纸面,这正是律师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