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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解读 企业应理性认识社保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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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7-26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2018年国家出台《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了:2019年1月1日起“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进行征收。在此形势下社保个税大改革,如何合理合规减轻企业负担成为企业尤其是长期不规范的民营企业关注的重点。


社保交由税务部门全额征缴的消息传出后,部分地区一次性追缴欠费企业十几年甚至二十年社会保险费,并加收巨额滞纳金的案件在网络上迅速传播。由于社保入税会大幅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成为企业担忧的问题。网络舆情引发高层关注,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并要求抓紧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方案,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


社保入税,是指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险费都统一由税务机关来征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五项。这次改革实际上包括五个部分:


 · 社保改嫁税务

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国社保费征缴机构将统一归到税务局,即税务局全责征缴。那么,改革前后有什么区别呢?改革前,我国的社保费征缴机构,要么由社保经办机构征缴,要么由税务部门代征,改革之后,将由税务局全责征缴。根据改革方案,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收。


 · 国地税合并

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2018年6月15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已经合并且统一挂牌,2018年7月20日,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已经全部完成挂牌。


· 金税三期工程上线

什么是“金税三期”呢?它是我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它是一个神一般的存在,在企业纳税识别码与个人身份证号码变成企业和自然人终身纳税识别号之后,它将终身与我们如影随形,而且强制性地占据我们的心智。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由它恐怖的能力决定的。金税三期工程是由 “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组成的。一个平台指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两级处理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三个覆盖指应用内容覆盖所有税种,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国地税局并与相关部门联网;四个系统指通过业务重组、优化和规范,形成了一个以征管业务系统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大应用系统软件。


· 实施社保违法黑名单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制定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征求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社保“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备忘录》规定,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 启动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央调剂制度,就是从各省份的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出一部分形成"资金池",由中央统一调剂使用。中央调剂基金纳入中央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数额与职工工资数额、职工人数、社会保险费率三个因素相关。因此,企业降低社会保险费数额,进而控制用工成本,只能从这以下三方面入手:


1、降低工资数额可以通过优化薪酬结构、引入多元劳动报酬等方式来解决。例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了17种不计入工资总额的项目,企业可以合理优化薪酬结构,加大对不计入缴费基数项目的运用。还可以考虑关联企业共同用工、股权激励等新型用工回报方式。


2、根据我国《劳动法》第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4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企业对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与企业未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则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企业可在一定范围内加大对未建立劳动关系职工的用工数量。具体来讲,企业通过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劳务用工及劳务外包等方式减少劳动用工的数量,达到控制社保成本的目的。比如在非全日制用工下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需要缴纳社保等优点。比如劳务外包形式下,企业不适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实现用工风险的隔离。


3、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政策未实现全国统一,不同地区针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政策存在较大差异。有些地区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较高,比如北京、上海、苏州等地,而深圳、宁波等地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相对较低。用人单位可统筹比较,合理利用不同地区地区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差异,降低用工成本。


综上分析,国家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有三个:


一是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统筹层次奠定良好基础,我国养老保险现在统筹层次仅达到省级统筹,这导致了我国养老保险金无法在全国进行调剂,因此,必须进行改革。


二是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也就是说,这个改革之后,我国有望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三是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奠定良好基础。


所以我们应该认识到,社保入税并不一定就是坏事,也不是必然会给企业增加成本。社保改革的推动,也会促使民营企业规范化运营,从而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整体企业合规缴纳社保,也对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有利。      



作者简介

李晓雅:北京市盈科(扬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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