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解读 案件委托阶段——如何出具代理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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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5-27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一、代理函件的重要性
在会谈之后,正式签约之前,相当部分客户会请求律师团队向其出具书面的函件。如果客户提出这方面的请求,或者律师团队认为有这种必要,则应当及时给客户出具代理联系函件(以下称代理函件)。代理函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对会谈交流工作或双方前期联系工作进行总结 双方进行了会议交流,或双方进行了前期的交流和联系后,律师团队可以通过律师工作函的方式对前期的联系工作进行总结。 2.对案件进行分析和建议 通过书面函件,可以对案件进行分析,并就诉讼方案提出相应的建议,以体现律师团队的严谨和专业。 3.方便客户就委托事务所进行决策 就法律服务方案提出书面建议,方便客户单位内部讨论,也方便客户就选聘律师事务进行决策。 二、代理函件的内容 代理函件的内容 签约前的代理联系函件一般取名为律师工作函或律师工作备忘,不宜直接取名为代理工作函或代理联系函。取名为代理工作函或代理联系函,会显得比较商业化。 代理函件一般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律师事务所的介绍; (2)律师团队及承办律师的介绍; (3)已经阅看的材料,相互的交流情况,律师团队初步了解的案件事实; (4)案件的法律分析; (5)诉讼方案建议; (6)法律服务方案建议。 有时,也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将法律服务方案单列出来,以报价函的方式单独提交。 代理函件一般应当由主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 代理函件发送后,律师团队应与客户保持联系,跟踪客户的反馈情况。部分客户在接受代理函件后,会和律师团队进入签约委托环节。部分客户会有第二轮甚至第三轮会谈或协商,重复案件委托阶段会谈准备、会谈交流、代理评估步骤,最后才进行签约委托。
作者简介:张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