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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解读 盈科律师作为主要执笔人谈团体标准《商业保理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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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12-29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为提高商业保理行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完善行业规划,加强行业自律,在商务部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的指导下,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悦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北京中贸远大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了《商业保理业务规则》团体标准。盈科律师有幸作为主要执笔人参与。

一、过程概述

《商业保理业务规则》项目正式立项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受托承接《商业保理业务规则》起草项目。2018年10月团队成立项目小组,核心成员包括盈科全球合伙人林思明律师、马顺锋律师与郑宪铭律师。

历经项目组多轮讨论、行业征求意见、专家审定会,《商业保理业务规则》经过三次大版本修改,十余次小范围调整,终于2020年10月正式发布。除全体起草单位、起草人的大力支持与协作外,也感谢盛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重庆魏桥金融保理有限公司、久金保、中信银行上海分行银行及票据业务部、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保理公司、机构对《商业保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反馈意见。

二、团标背景介绍

自2012年6月商业保理试点以来,我国保理行业先后历经爆发式增长、创新性发展、监管环境变更、法律日益完善等阶段,在宏观经济、监管环境的影响下,我国商业保理行业也进入提质性调整阶段。

2018年4月,商业保理行业监管职责转隶至银保监会及地方金融监管局。2019年10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行业监管发生深刻变革。从监管角度,尽管2019年以来,商业保理行业已划归银保监监管,且各地金融局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但是商业保理公司数量众多,《管理办法》作为监管框架还不够细致。学术界对商业保理行业监管的研究成果甚少,少量的研究成果也未与监管实务相结合,缺乏可操作性、科学性。从立法角度看,2021年1月1日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保理合同”纳入有名合同。在监管、法律环境均发生变更的情形下,商业保理行业合法、合规经营已成为迫切需求,行业内外需要凝聚共识,编制团体标准《商业保理业务规则》,不仅能对我国商业保理业务实现和保理市场的发展提供一种制度上的支持,还可以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管理工作,以标准化手段支持行业守正创新、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三、团标内容简述

团体标准《商业保理业务规则》主要参考了国内外关于保理业务相关规则的文件,结合国内商业保理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发展现状、业务实操、风险控制等内容,对相关保理业务规则进行编制。具体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保理合同等相关内容、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各地区《关于加强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三类机构信息报送的通知》、商业保理专委会《商业保理术语》、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等有关资料。使用的方法主要有文献资料法、案例研究法、比较分析法、调研分析法、专题研讨法等。

团体标准《商业保理业务规则》定位于“规范商业保理企业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一般流程和管理,适用于商业保理企业商业保理业务活动的开展和管理”,具体包括十四个部分: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商业保理服务类型,4.商业保理业务分类,5.商业保理业务合格应收账款,6.商业保理业务流程,7.尽职调查,8.应收账款转让,9.应收账款通知,10.应收账款转让登记,11.商业保理保后管理操作指引,12.商业保理回款管理,13.应收账款催收,14.商业保理纠纷解决。

其中: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商业保理业务规则》的规范内容与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明确了《商业保理业务规则》引用的标准文件。

第三部分,对商业保理提供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债务人付款保证、融资等服务进行阐述。

第四部分,介绍了常见的商业保理业务类型。

第五部分,阐述了商业保理业务项下的应收账款范围,并从风险角度具体列举了禁止办理商业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与慎重办理商业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

第六部分,概括介绍商业保理业务全流程,包括:从商业保理业务申请、业务审核及调查、合同签订、后期检查、业务终止等业务流程。

第七部分,详细介绍了商业保理业务尽职调查所须注意的操作细节,包括:尽调概述、一般原则、尽职调查分析、尽职调查结论等内容。

第八部分,阐述了应收账款转让的一般程序与特殊程序。

第九部分,阐述了应收账款通知的注意点与方式选择。

第十部分,提示商业保理企业进行应收账款转让登记。

第十一部分,从业务回款原则、间接回款的主要方式、间接回款的风控措施等三个角度介绍了商业保理回款管理内容。

第十二部分,介绍了商业保理保后管理操作,包括:保后关注内容、风险预警制度、瑕疵补正、应收账款管理要求、中介机构意见、资料保存等六个方面。

第十三部分,从应收账款催收方式、配合催收、催收流程角度,阐述应收账款催收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对商业保理业务纠纷解决的一般方式给予说明。

本次《商业保理业务规则》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是我团队的一次宝贵经验。未来团队仍将积极参与商务部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提出的其他标准起草工作,希望对行业尽绵薄之力,也欢迎保理行业同仁共同参与。最后,对《商业保理业务规则》团体标准的内容有任何疑问与建议,欢迎与我们交流。


2020年11月17日

作者简介:林思明律师、马顺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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