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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北京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法律服务论坛暨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法律服务研究课题组成立仪式圆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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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12-01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2021年11月26日,由盈科北京业务指导委员会主办,盈科全国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 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承办的盈科北京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法律服务论坛暨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法律服务研究课题组成立仪式在盈科北京总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成功举办。

来自于盈科各地律所的几百名律师应邀参加了线上论坛,论坛由盈科重庆张海存律师主持,论坛嘉宾围绕“房地产破产制度研究、房地产破产实务探讨、房地产破产业务拓展、法律产品开发、破产管理人团队建设”等具体议题做了精彩分享,线上论坛结束后,会议主办方、协办方、承办方律师进行了线下闭门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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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伊始,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名誉主任、党委书记郝惠珍女士在致辞中围绕国内形势、新冠疫情对法律服务市场的影响以及国内破产业务市场等话题进行分享,她提出,基于破产业务大好发展趋势,结合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制度优势,非常期待盈科房地产公司破产业务实现高数量、高质量的增长,特别是对疫情突发事件的处理,这就要求我们需要总结研究以往的工作经验,持续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最后预祝此次论坛圆满举办。

接下来,盈科北京业务指导委员会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法律服务研究课题组正式成立。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主任闫拥军以《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课题的选择与实施》为题代表发言,他表示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企业陆续因资金链断裂进入破产程序,目前房地产企业的破产项目主要涉及四个问题:一是涉及利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二是债权类型多样,债务规模庞大;三是各方利益冲突尖锐,维稳压力极大;四是责任人员涉刑事犯罪,刑民交叉问题突出。

盈科北京业务指导委员会成立盈科破产重组法律服务研究课题组,将通过解决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处置等重大疑难问题,有效解决房地产企业的破产重整中存在的民生安全保障难、在建工程续建难的情况。闫拥军律师要求课题研究成果要达到投资人的投资有收益、资金安全有保障、政府支持合法合规,最终不仅给困境房地产企业得以重生的机会,同时能更好维护各方利害关系人权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平衡和统一。

随后,盈科全国破产委主任师文发表主题为《房地产公司破产的新理念、新做法》的演讲。全国破产案件呈现数量增多、体量增大、潜在主力军、上市公司破产常态化、国有企业改制退出等新趋势;全国破产案件呈现利益保护主体改变、顾及多数人利益原则、出资人利益保护等新理念。师文主任还就盈科代理破产案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客观和主观方面的问题与不足,结合盈科在制度上和规模上的优势,认为盈科破产律师应做城市医生,拿出众多解决方案,帮助城市解决问题。

盈科全国破产委秘书长陶肃律师发表主题为《破产管理人团队建设与效率提升》的演讲。陶律师认为,管理人团队是破产程序推进的核心、管理人团队需满足破产项目的综合需求,因此加强破产管理人团队建设,以及提升办案效率显得十分必要。应该建立一体化的团队建设模式,通过时间投入、业务培训、内部分工、人才引进、提高待遇来保障团队建设,并通过运用现代化管理模式以及新工具的使用,加强互联网思维,提升项目管理效率,打造一流的破产管理人团队,助力企业涅槃重生,实现多方共赢。

盈科全国破专委副主任李晓雅发表主题为《房地产公司内部清算与破产清算》的演讲。李主任表示,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形势多变,房地产企业重新洗牌,很多企业受市场及经营管理的多种因素影响,必须通过内部清算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出清或重生,因此给律师业务带来新的机遇,本次活动将房地产业务与破产业务完美结合,无疑是成功的。李主任还结合实际案例和实务经验就房企破产清算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解答,通过案例阐述房企在处理清算业务中律师等专业人员的重要性,指出要做好公司清算业务的律师不仅仅需要法律专业知识,还必须具备商业思维及沟通谈判等跨学科多方面的综合知识储备和能力。

盈科上海破产与不良资产法律事务部主任文春生以《房企破产中对购房人的权利保护》为题介绍了在房产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下,如何保护购房人的物权期待权、债权和以房抵债人的合法权益。文律师在演讲前,还以“与政府共同打造企业重整招商引资平台”为题发表了意见和观点。

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锋律师发言的主题是《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中的税务问题》。破产程序中的涉税问题相对而言专业性较强,但又是管理人、破产企业和战略投资人都有密切关联的领域,王律师就税收债权的申报与确认、重整或清算期间的非正常户处理、企业的纳税申报以及税务风险防范及规避等问题进行了讲述。我国的税务体制导致破产领域的一些法律法规在适用上发生了冲突,国家税务总局和各地税务机关目前已在多个层面对于配合企业破产作出了努力,出台了辅助政策。相信随着新的企业破产法的修订和配套政策的出台,破产企业涉税的相关疑难问题将得到有效的化解。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陈华以《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中管理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为题对《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含义进行了解读,对管理人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以及管理人行使上述权利时应当注意的程序等问题做了介绍;同时就破产业务的切入、管理人团队的建设等提出了建议,并对破产重整案件中“府院联动”的经验以及战略投资人的招募理念等进行了分享。

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副主任代现峰,以《环京区域房地产公司破产法律业务机遇与挑战》为课题展开研讨,他表示雄安新区具备政治法律经济兼顾的特点,知名大企业逐渐落户雄安新区,汇集全国青年干部,在这一契机下,盈科律师事务所能为雄安新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优秀的律师团队整装待发,口碑与质量并存,助力雄安新区谱写新的篇章。

最后,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胡文友作总结发言,在盈科同仁的支持下,各位嘉宾以问题为中心进行了深入交流,注重思想观点的交锋,为我们贡献了宝贵的思想和智慧。对与会嘉宾及分享心得的律师们一一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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