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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解读 一文读懂贾跃亭在美破产案的最新进展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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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1-13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根据美国法院网站公开的贾跃亭破产案公布的案件材料,贾跃亭个人破产案件已于2019年12月19日自特拉华破产法院移送至美国破产法院加利福尼亚中区洛杉矶分院(“洛杉矶破产法院”)。

在案件移送前,第一次341(a)债权人会议已于2019年12月6日于特拉华破产法院举行,并确定对拟免除债务提出异议的统一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4日。

根据洛杉矶破产法院最新公布的案件日程,第二次341(a)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1月24日上午9点于洛杉矶举行。


什么是341(a)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是在破产程序中所有债务人均必须出席点听证会,法院法官并不出席。

本案根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申请个人破产,故该会议由美国信托管理人代表主持,有权审查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及计划,并向债务人询问破产申请相关的事项,如债务人的行为、财产、责任、财务状况或其他可能影响案件或债务人债务免除的事项,而债务人应当宣誓如实回答问题。

债权人会议并不要求债权人必须出席;但是债务人必须出席会议,若其未出席并提供所需信息,则受托人可以要求该案被驳回或其他救济手段。


什么是美国破产法第11章申请破产?

第11章允许债务人按照计划重组或清算。重组或清算计划需经法院确认,否则无效。

债权人会收到重组计划副本和披露声明,告知有关计划的信息,同时可以有机会对计划进行表决。

债权人将收到确认听证会日期的通知,有权反对确认计划并出席确认听证会。

除非受托人在服务,否则债务人将继续占有该财产,并可以继续经营期业务。


对债权人可能的影响?

申请破产将自动中止大多数债权人的债务催收活动。这意味着债权人一般不得采取行动向债务人或债务人的财产收取债务。

例如,若债务中止生效,则债权人不得通过起诉、扣押工资、主张清偿债务余额、收回财产或以其他方式向债务人收取债务。债权人不能通过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要求债务人还款。

违反债务中止的债权人可能需要支付实际和惩罚性赔偿和律师费。

在某些情况下,中止期限可限制在30天或根本不存在,但债务人可以要求法院延长或强制中止。

确认第11章重组计划可能导致债务解除。破产解除将解除债务人对特定债务的个人责任。换言之,在法律上不再要求债务人偿还任何已解除的债务。

债务解除被确定后将永远禁止债权人对已解除的债务向债务人采取任何形式的催收,包括采取法律行动和与债务人的通信,如电话、信件和个人联系。

债权人如果认为债务人无权解除某项债务,或债务人所欠的特定债务应当排除在免除债务之外,则债权人可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向破产法院书记员提出请求。


作者简介

孙若冰,盈科美国律师事务所(YK LAW LLP)洛杉矶办公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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