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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解读 河南省企业上市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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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1-17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盈科郑州分所的李曙衢、钟燕杰王丽娇律师合著的论文《河南省企业上市问题研究》,在2018-2019年度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优秀法律专业论文评选活动”中荣获三等奖。在河南省省直律师2019年度颁奖盛典暨迎新春文艺汇演的表彰环节上,河南省司法厅、省律协、省律协直属分会有关领导向他们授予了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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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附获奖论文,供大家学习研究。


河南省企业上市问题研究

李曙衢 钟燕杰 王丽娇

 

内容提要:河南省企业上市进程大致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同步,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正逐步成为推动河南省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总体来看,河南省上市公司呈现出上市公司数量少、增速缓慢、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匮乏以及上市公司结构不均衡等问题。通过对影响河南省企业上市的因素以及拟上市企业IPO失败深入剖析,从增强企业上市内动力、发挥上市律师等中介机构的作用以及加强政府支持力度三个层面提出推动河南省企业上市进程的对策,为推进河南省企业上市进程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关键词:企业上市;资本市场;政策驱动;上市律师

 

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反映了一个地区市场经济发育和完善的程度,代表着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其经济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企业发行上市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企业准备上市阶段,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有关法律问题的处理成为影响企业上市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就目前而言,考虑到上市成本问题,企业在具备上市条件之前一般不会聘请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而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又对企业发行上市举足轻重。如果律师在进行日常法律服务时能够提供上市指导,及时对影响企业上市的法律问题进行处理,则企业的上市进程就可以免受上市政策变化的影响,上市成功率也会显著提高。

一、河南省上市公司现状

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反映了一个地区市场经济发育和完善的程度,代表着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其经济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企业发行上市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河南省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的开展。200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企业上市工作加快证券市场发展的通知》(豫政〔2000〕44号),明确要“切实做好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工作,努力扩大股票融资规模”;2007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7〕61号),对河南省上市工作作出了系列安排;2014年10月,《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企业上市工作的通知》(豫政金〔2014〕109号)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2018年8月,《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组建企业上市辅导中心,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分板块、分行业开展培训,建立企业上市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对上市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变更、国有资产转让、税费缴纳、国有及集体产权确认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指导服务”。河南省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上市发展的政策文件。

河南省对于企业上市提供的鼓励与政策支持为推进省内民营企业上市进程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我省企业上市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18年11月,我省上市公司达到79家。尽管我省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 但从全国整体来看,我省在企业上市速度、资本市场利用状况等方面和经济发达地区之间相比依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其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价值与经济实力错位

2017年,河南省GDP总量高达44988.16亿元,排名全国第五,位居中部之首,但上市公司数量却排在十名之外,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不含港澳台)中上市数量排名第12位,仅有76家,不敌湖北96家,安徽103家。与山东相比,河南在GDP总量排名上与其仅差2个名次,但在上市公司数量排序上,山东却高出河南6个名次。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我省企业上市规模还有较大差距,上市公司数量甚至不及江浙等省市一些地级市的上市公司数量,这与我省的GDP总量很不相称。

(二)上市公司后备资源有限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凡是资本市场发达、上市公司数量多的地区,均十分重视对上市公司后备企业的培育,如浙江省推出的“凤凰行动”计划、陕西省西安市发布的“龙门计划”、湖南省湘潭市政府推出的“三年‘蝶变’行动计划”和江西省提出的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等。2017年,河南省政府确定了重点上市后备企业741家,但是在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机制上,依然缺乏相应的规范引领和服务策略。就企业自身来看,我省有的企业对企业发行上市的意义认识不足,特别是在目前证券市场低迷的情况下更是缺乏信心。可以说,我省上市公司数量少、资本市场发育滞后的现状与上市后备资源不足、上市准备速度不够有很大的关系。上市后备资源匮乏,已经成为制约河南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的一个瓶颈。

(三)上市公司分布不均衡

从地域分布来看,我省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以郑州为中心、经济较为发达的洛阳、许昌、焦作、新乡等中原城市群地区,个别省辖市至今没有一家上市公司。从股权结构来看,我省的上市公司中,股权结构存在高度相似性,多由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占绝对控股地位,民营资本控股的比例较少,且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规模都相对较小。从产业结构来看,我省上市公司产业集中分布在第二产业,涉及第一产业的上市公司只有不到10%,我省的上市公司对本省产业结构调整贡献不大, 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省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

二、河南上市公司存在问题分析

根据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文件,拟上市公司须从主体资格、资产完整、独立性、规范运行等方面符合规定条件后才能上市。从新乡日升、蓝天燃气、设研院等公司的上市历程来看,我省拟上市公司IPO的主要障碍可归纳为主体资格缺陷、资产权属瑕疵、涉税风险及运营不规范。主体资格缺陷涉及到公司的股本是否属实,股东取得股份是否合法,拟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是否成立的基本判断,是企业上市审核最为关注的问题。资产权属瑕疵极易引起证监会关注,拟上市公司在申请IPO过程中应做到资产完整无瑕疵,但不少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未重视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私自向集体、农民购买土地、未经审批或违规建房、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致使企业产权不清晰或产权无法确认等,成为企业上市进程的障碍。税务问题是企业IPO审核的一大热点,目前监管层对IPO申报企业的涉税问题核查重点主要集中在偷税漏税、整体变更、分红纳税及税收依赖等方面。运营不规范主要体现为企业内控机制薄弱财务核算混乱、行政处罚过多,另外还包括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从这些问题的内容上看,除财务核算不规范为财务问题外,其他均属于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在上市方面的影响。

除此之外,我省上市公司数量少还与本省省情有关。从全国整体来看,我省在企业上市速度、资本市场利用状况等方面和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究其原因主要在于

(一)观念滞后,利用证券市场意识不强。

本省部分企业偏重近期利益,缺乏长期发展战略,着眼于通过政府补贴等优惠政策来发展壮大企业。企业经营者在发展生产方面是内行,但对证券市场不够了解,直接影响了资本决策。怕失权、怕失利、怕风险、怕公开的“四怕”思想导致众多企业家认为自己现在的企业不缺钱,即使缺资金也可以从银行贷款,没必要通过股市募集资金,与人分利。这也正说明企业仅仅把上市当成“圈钱”,而忽视了资本市场在帮助企业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财务状况、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全球化发展战略,吸引高素质人力资本等方面的重大意义。

(二)治理结构陈旧,人才紧缺。

我省大部分民营企业是家族企业,家长式管理模式占主导地位,部分企业主集董事长、总经理、财务等权力于一身,内部治理结构陈旧,不符合企业上市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部分优势企业,其资产规模、科技含量、盈利水平等具备了较好的上市条件,但由于企业的重要职务普遍由家族成员担任,外来人员很难进入核心管理层,存在难以吸引外部优秀人才的问题。企业人才储备不充分,缺乏企业快速持续发展所需的专业人才,特别是缺乏熟悉资本运作的专业人才,成为企业改制上市的软肋。

(三)在中介机构的培育方面存在一定的失误

我省对券商的培育方面作了很多努力,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本土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我省证券业务方面也有不错的业绩和经验,但我省承办上市业务的专业律师(以下均简称“上市律师”)的培育却乏善可陈。从上市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法律和财务方面,我省及企业均把上市的培育寄托在券商方面,岂不知券商尽管重要,但法律和财务问题的解决最终仍然要靠上市律师和会计师来处理。我省律师很少参与上市业务,也缺少熟悉上市规则的律师,加之企业也没有平时规范的意识,很难得到上市律师的帮助,等企业具备上市条件时再聘请律师,此时很多法律问题已经产生,即使这些问题能够通过整改完善,也会给企业增加大量的成本,导致上市时间的延长,错过上市的最佳时间窗口。目前证监会对拟上市企业的规范性要求越来越高,法律问题成为影响上市成功率的巨大障碍,律师在其中的作用愈加突出。

、推动河南省企业上市的对策

推进民营企业上市是一项牵涉到政府、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民营企业自身的自觉行动、中介机构的积极参与和政府的有效推动及服务。因此,我们应当立足实际,通过政府引导、政策驱动等手段规范企业运作,积极扶持更多拟上市企业早日实现上市目标,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

(一)增强企业上市内动力

1、增强企业对资本市场的认识

企业应积极参加与上市相关的座谈会、研讨会、沙龙、讲座等,增强与中介机构、已成功上市企业之间的交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资本市场的认识,了解企业上市的基本条件与程序,从而避免部分企业因缺乏上市相关知识与信息而错过最佳上市时机,减少部分企业想要上市却求助无门的现象。

2、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规范运作

主体适格和运作规范的治理结构是企业上市的前提。因此,企业应当推行企业股份制改造,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现代企业制度。在此基础上,聘请中介机构对企业上市提出改进要求,提升企业整体治理水平。同时,企业内部经营机制也需做出相应的调整,比如引入期股制、年薪制等分配制度,促进企业规范运作,为企业上市融资创造条件。

(二培育本土上市律师,发挥律师在上市培育中的作用

近年来,在河南省政府的支持下,我省司法厅大力引进国内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也引入了一些专门从事证券上市业务的律师团队,上市律师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尤其是我省司法厅依托这些上市律师团队,建立了“黄河奔流企业上市培育工程”法律服务基地,致力于培育我省律师的上市业务。进入我省司法厅“黄河奔流企业上市培育工程”法律服务基地的律师团队,系由我省近年引进的能够独立从事上市业务的律师组成。对上市律师的培育会很好的补足我省上市服务的短板,如果律师均能够参与上市的培育工作,对我省企业的上市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目前我省司法厅已经着手对上市律师进行培育和引导,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有意义的尝试。

1、鼓励律师参与日常法律顾问

由有关部门牵头搭建上市后备企业与上市律师友好合作平台,增强企业对律师工作的重视,引导熟悉上市业务的律师积极担任上市后备企业的日常法律顾问,指导企业进行规范运作,避免企业运作不规范带来的法律障碍,使企业上市的大部分法律隐患在日常法律工作中得到解决,推动对企业的上市法律审查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预防及排除企业影响上市的法律障碍,提高企业上市成功率。

2、引导律师参与企业上市体检

具备上市业务经验的律师应积极参与到上市培育中,对企业进行体检。通过体检,可以把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的时间前提,对企业的法律问题进行规范和处理,让企业提前有意识地做好上市的准备工作。上市律师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切实开展尽职调查,提高上市后备企业的质量。对企业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要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同时,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切实发挥作用,确保上市后备企业的法律、会计资料真实、准确。

3、加快培育和发展精通上市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省地方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尽快改变我省目前中介机构从事上市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数量少、规模小、竞争力弱的现状,加强对省内从事上市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关注,通过政府搭台、政策倾斜等方式积极帮助我省律师拓宽业务渠道,增加业务收入,培育精通上市业务、规模较大、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

(三)加强政府支持力度

1、将发展资本市场纳入战略规划

发展资本市场,各级地方政府应作出更大努力,尤其是我省的资本市场发育水平不高,更需要政府将发展资本市场纳入到战略规划层面上来,加强引导,加大支持和培育力度,从宏观上推进我省重点企业上市进程。

2、制定优惠政策

对进入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的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结合上市后备企业的具体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指导解决问题,加快推进上市进程;将奖励条件具体化,扩大奖励范围,监察奖励企业的后续发展和奖金使用情况,在奖励范围上要考虑到律所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补助,激励中介机构的参与热情,以便能更好地帮助企业进行上市培育工作。

3、设立专门机构进行培育工作

由证监局、交易所选取熟悉资本市场规则的工作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对拟上报材料进行模拟审核;设立由高校、律所、政府人员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专家组,定期编制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宣传资料,宣传中小企业与资本市场的互动关系,宣传上市公司案例,介绍新股发行的最新动态,帮助企业正确认知资本市场功能,使企业熟悉资本市场,以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4、建设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

与行业协会、税务部门沟通,发掘本地区具备上市潜力企业,针对企业所处的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培育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对于企业的咨询问题或服务要求,应尽快解决。确定重点目标,组织重点拟上市公司参观深交所,了解深交所的运作框架,感受资本市场气息。

5、加强企业、中介机构、政府的交流合作

与律师事务所建立联合培育机制,通过共同举办举办上市讲座、座谈、体检、论坛等培训和宣传,分享各地中小企业上市的经验、教训,组织资本市场最新政策、法规信息与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经验交流,及时解答企业疑问,解除企业对上市的疑虑和困惑,做好后备企业改制上市的工作。挖掘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律所等中介机构在上市培育中的推动作用,帮助企业完成股权改制。

结语

上市融资是企业扩大资金及规模,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但是上市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推动本省民营企业上市步伐,不仅需要政府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企业自身也应增强对资本市场的认识,规范运作,同时,也不能忽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快在省内培育和发展精通上市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与保荐机构的步伐。

 

参考资料:

[1]IUD中国领导决策信息中心·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2017年上市公司数量及业绩分地区比较,领导决策信息,2018年7月第26期。

[2]王芳:上市公司竞争力评价研究——以河南省为例,企业经济,2015年1期

[3]方玉、李天骄:关于河南省企业上市培育的若干思考,时代金融,2015年第20期。

[4]新铭:新兴创新企业培育及上市——河南省经验研究,人民论坛,2014年8期

[5]廷建:大力推动河南企业上市的战略构想,河南社会科学,2007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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