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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暨专利诉讼案例及策略研讨会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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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4-14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2022年4月8日,由盈科化工医药类企业核心技术保护中心主办,盈科北京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二部)承办,盈科北京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和盈科北京大部门建设委员会协办的“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专利诉讼案例及策略”研讨会在北京总部正大中心25层巴塞罗那厅成功举行。本次研讨会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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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旨在迎接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及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宣传知识产权,以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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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盈科北京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源


 活动伊始,主持人王源首先就本次研讨会的意义和目的进行了说明。随后,盈科化工医药类企业核心技术保护中心主任王柱律师和盈科北京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李兆岭律师分别就专利诉讼案例及策略进行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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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化工医药类企业核心技术保护中心主任 王柱


王柱律师以“惠人原汁机专利系列维权案”为例进行分享。韩国惠人公司拥有原汁机领域的核心技术和基础专利,在该公司遭遇小家电企业大面积侵权的情况下,王柱律师团队代理韩国惠人公司发起了一百多起专利侵权诉讼,有效打击了侵权行为,并使专利权人获得了近6000万赔偿,并结合案例讲解了专利诉讼维权的策略,包括专利稳定性、侵权对比分析,诉讼地区选择、赔偿数额确定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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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北京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 李兆岭


李兆岭律师以“专利诉讼的应对与反击策略”为主题进行分享。通过结合具体案例,从专利侵权应诉角度,就被诉侵权方可以提出无效抗辩、现有技术抗辩、不侵权抗辩、先用权抗辩等内容。针对滥用专利行为,他提出可以启动确认不侵权之诉及滥用诉权之诉,并就专利侵权抗辩的误区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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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诉讼实务研讨环节


在专利诉讼实务研讨环节中,盈科北京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李兆岭律师担任主持人,盈科化工医药类企业核心技术保护中心主任王柱律师、盈科北京公司法律事务部(二部)主任杨倩律师、盈科北京公司法律事务部(一部)执行主任胡浩律师、盈科化工医药类企业核心技术保护中心秘书长崔德宝律师以及盈科化工医药类企业核心技术保护中心成员李早霞作为嘉宾参加研讨。与会嘉宾分别发表意见,对如何维护创新积极建言献策,并多角度、多方面展开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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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北京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 李兆岭


李兆岭律师分别就核心技术实施被诉专利侵权对公司的重大影响、公司面临被诉专利侵权时公司及股东应承担的责任、遭受专利侵权起诉对以技术或专利入股股东及对公司组织架构的影响、企业上市(并购、重组)过程中专利尽职调查事宜、公司内部实际控制人侵犯本公司专利权益时其他股东救济途径和方式、化工医药类专利诉讼证据收集、诉前风险管控建议及新出现的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的背景、面对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企业的不同策略选择等多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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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化工医药类企业核心技术保护中心主任 王柱


王柱律师指出专利制度实质上是以公开换垄断的制度,只有通过专利保护建立技术壁垒,企业才能依法获得超额利润。在企业遭遇核心技术专利侵权时,专利法赋予的市场独占地位面临挑战,权利人要运用法律武器打击侵权方,维护其市场竞争优势。根据专利法规定,如果企业败诉,一方面需要承担因停止侵权造成的市场经营性损失,另一方面需要赔偿权利人的损失。专利败诉将对生产型企业、涉案产品占有更高市场份额的企业以及处于上市关键阶段的企业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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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北京公司法律事务部(二部)主任 杨倩


杨倩律师从公司法角度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侵犯公司专利权益救济的法律关系进行了阐述,并从司法实践角度进行了分析,对服务发明创造的认定及案由选择提出见解。对于公司及股东承担侵权责任的事宜,杨倩律师基于公司法,对公司及股东的关系进行了深度剖析,并认为在肯定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前提下,如果股东与公司财产不具有独立性,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与股东完全混同,股东也需要承担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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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北京公司法律事务部(一部)执行主任 胡浩

科北京公司法律事务部(一部)执行主任 胡浩

胡浩律师就以下三个方面发表了见解:一是关于专利出资及专利诉讼对公司及股东的影响,主要从专利入股形式、专利入股程序、股东专利出资后的退出机制等方面对专利出资进行了详细介绍,另从知识产权出资瑕疵、专利无效两个方面结合实践案例分析了对股东和公司的影响;二是关于知识产权诉讼对公司上市的影响,主要介绍了因专利诉讼被阻上市的汉弘股份、因著作权侵权终止上市的宜搜科技、因专利诉讼延缓上市的敏芯股份、带诉过会的纵横股份;三是关于上市并购重组时专利尽调的注意事项,主要介绍了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权利保护期限、职务发明、是否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瑕疵、对知识产权的依赖程度、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持有与公司业务相关知识产权、合作开发合规及风险、知识产权转让定价的合理性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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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化工医药类企业核心技术保护中心秘书长 崔德宝

盈科化工医药类企业核心技术保护中心秘书长 崔德宝


崔德宝律师认为,就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的背景,针对医药行业来说,我国药品企业如何从仿制药的模式转变创新药模式成为一个急迫需要解决的问题。但药企自身转型的动力不足。针对当前问题,国家为了提高药企的国际竞争力,提高仿制药的质量,规范我国药品市场的秩序。在2016年对仿制药企业提出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要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也是国家强制药企转型的手段。药企之间的专利纠纷一般都涉及金额比较大,对药企的生存发展来说非常重要,为了减少药企之间不必要的纠纷,减少成本的不必要浪费,应设置比较具体的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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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化工医药类企业核心技术保护中心成员 李早霞

盈科化工医药类企业核心技术保护中心成员 李早霞


李早霞就证据收集和企业风控管控发表了观点,并介绍了化工医药类专利侵权证据的收集方式。此外,根据企业在行业中所承担的不同角色进行分别介绍。作为采购方,企业应该在采购合同中进行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的管控;作为生产制造方,需要在产品研发立项或上市前,做好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对检索出的高风险专利,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和筹划;作为专利权利人,在诉前需要衡量诉讼对业务可能会造成的影响,并挑选合适的起诉专利,做好侵权分析及侵权证据收集等诉前工作。


 至此,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暨专利诉讼案例及策略研讨会圆满结束。


【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活动以“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为主题,代表着从注重知识产权数量向质量的转变,从强调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向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各环节协同的转变。盈科化工医药类企业核心技术保护中心致力于宣传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提升知产保护意识,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核心技术保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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