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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蕾

高级合伙人律师

雷蕾 南京

工作简历

雷蕾,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南京大学法律硕士,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学士。2015年至今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擅长于各种疑难复杂经济、证券、职务、毒品等刑事犯罪案件、各种刑民交叉案件以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经典案例:1、董某某收回、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董系南京某国有公司董事长,副厅级。指控其受贿金额1000余万、挪用公款2000余万,滥用职权造成损失2000余万。成功辩护后,上述三罪合并仅执行十二年,量刑降至最低)。

2、史某某涉嫌聚众斗殴案(逮捕后接受委托,向检察院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律师意见,被采纳,后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3、魏某某涉嫌容留吸毒案(向检察院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律师意见,被采纳,后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4、蒋某涉嫌诈骗案(涉案金额100万,向检察院提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律师意见,被采纳,后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

5、杨某某涉嫌聚众斗殴案(向检察院提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律师意见,被采纳,后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

6、孙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逮捕后接受委托,成功将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将其涉案金额从40余万元降低至5万余元,后法院仅判处单处罚金)

7、廖某某诈骗案(逮捕后接受委托,成功将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被判处缓刑)

8、吴某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涉黑恶犯罪集团案件,成功辩护后,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其868万元的敲诈勒索罪不能成立,量刑从十五年降至五年六个月)

9、鲁某某玩忽职守案(成功辩护后,法院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10、郭某侮辱案(作为郭某侮辱案二审辩护人,成功辩护后,被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减刑)

11、吴某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案(提出从犯的辩护意见,被采纳,将其从共同犯罪的第二位降为最后一位,在所有共同犯罪中处刑最轻)吴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侦查阶段、成功将其取保候审)。

论著:成为律师执业以来,办理的“蒋某聚众斗殴不起诉案”作为辩护成功的典型案例被《盈科刑事精品案例》一书收录,本人也作为大律师被《盈科大律师》一书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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