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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
工作简历
职务:
人才战略委员会秘书长、中共盈科长沙总支生活委员、中共盈科长沙第二支部组织委员、刑事法律事务部秘书长
教育背景:
2005.09-2009.06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秘书长。曾在司法行政系统从事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工作近十年,在刑罚执行司法实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专职律师以来,业务领域涵盖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风险防范,具体包括人身犯罪、财产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的刑事辩护,以及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提供控告、申诉等法律服务。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取得了取保候审、变更起诉、不起诉、重大改判等较好的法律效果。
擅长领域:
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案件。执业以来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取得了取保候审、变更起诉、不起诉、重大改判等较好的法律效果。婚姻家事案件方面,擅长离婚协议起草、离婚调解、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遗嘱继承等婚姻家事类诉讼及非诉讼事务,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细致、高效、多元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部分典型案例:
1、杨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存疑不起诉。
2、金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存疑不起诉。
3、李某涉嫌强奸罪案,不起诉。
4、周某涉嫌盗窃罪、诈骗罪,不起诉。
5、杨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检察院第一次开庭建议量刑十年,后变更起诉建议量刑一年六个月;
6、戴某诈骗罪案:检察院建议量刑五年,变更起诉后法院判决两年六个月。
7、姜某交通肇事罪案:代理受害人吴某申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平江县人民法院再审,再审改判支持申诉人请求。
8、谭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起诉。
9、周某诈骗罪,变更罪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10、陈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检察院建议量刑三年九个月,法院判决一年十个月。
11、王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王某辩护,为其争取到拘役三个月的量刑;
12、金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金某辩护,为其争取到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的量刑;
13、尹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缓刑。
14、王某挪用资金罪案,取保候审;
15、汪某诈骗罪案,取保候审;
16、张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案,取保候审。
17、杨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保候审。
18、邱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保候审。
19、张某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
20、向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