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7-2006.12 福建省三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2004.4-2006.9 福建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陪审员
2006.12-2011.5 福建枫桦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7.6-至今 福建省三明市江西商会 副秘书长
典型案例:
邱才华,律师,民建会员,兼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同时具有五年律师和两年法院从业经历,五年大型国资集团和四年商会社团法人管理工作经验,丰富了诉讼与非诉办案经验与诉讼技巧。期间,参与了当地三十余家授权国有企业改革和产权管理工作,在国有企业改制、股权转让、资产处置、并购重组、职工安置以及破产清算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担任了十余家企业法律法律顾问。截至2011年9月30日办理了各类诉讼与非诉纠纷案件143起,其中刑事案件25起(含职务犯罪类9起、非职务犯罪类16起);行政案件4起;民商事案件105起;专项法律服务案件12起。其中部分典型案例列举如下:
【公司方面】
1、福建立丰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宏明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股权转让案;
2、福建双轮化机有限公司、福建华橡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并购重组案;
3、三明金辰铝制品厂、三明食品厂、福建永安森工有限公司等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案;
4、三明京华纸箱有限公司、三明华光工贸运输公司股权转让案;
【合同纠纷】
1、宁波高林银箭机电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诉匡某刚(湖北某车行)经销合同纠纷案;福建省鸿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诉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
2、福建省大田县大安水电有限公司上诉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总公司福建分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3、永安市凌宇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上诉叶某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4、肖某上诉林某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等。
【侵权纠纷】
1、2007年祝某诉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与彭某涉嫌抢劫罪附带民事诉讼案(受害人分别获公司12000元补偿款和犯罪嫌疑人6000元赔偿款,本案受当地政府、公安高度重视和媒体深度报道);
2、2008年年初曹某诉陈某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通过细致入微的阐述法理,当地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代理意见,并第一次改判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他人伤残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纠正了以往司法判例乱象);
3、2011年老师肖某上诉幼儿苏某灿、某幼儿园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上诉一案(改判,支持上诉人肖某请求)。
【刑事案件】
1、叶某辉涉嫌贪污罪案(轻判);
2、谢某均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案(轻判);
3、林某云涉嫌故意杀人罪案(轻判);
4、吴某保等五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案(轻判);
5、张某辉涉嫌聚众斗殴、赌博罪案(轻判);
6、陈某山涉嫌抢夺罪案(轻判);
7、黄某胜涉嫌拒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案(轻判);
8、吴某根涉嫌诈骗罪案(撤案,并获国家赔偿)。
9、罗某青涉嫌淹死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公诉机关支持辩护人不起诉辩护意见而结案)
学术论文:
1、2010年《试论公司僵局的破解》入选第六届福建律师论坛论文集;
2、2009年《集体林权担保 法律问题研究》入选第五届福建律师论坛论文集,并刊登于省级刊物《三明法学》;
3、2009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法律问题研究》;
4、2006年《行政补偿制度浅析》入选第二届福建律师论坛优秀论文;
5、2005年《试论优先购买权》;
6、2002年《试论公司董事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