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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帆

专职律师

姜帆 深圳

工作简历

职位: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专业领域

       姜帆律师擅长于刑事辩护、刑民交叉、经济领域民商事诉讼等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扎实的实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自执业以来,成功代理了多起金融犯罪、职务犯罪、知识产权犯罪、毒品犯罪、集资犯罪等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逐渐形成了耐心细致、分析精准、高效应诉的办案特点;并因其缜密的思维、独到的见解及对法律巧妙、娴熟的运用,曾成功取得数起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予起诉、“即判即放”等有效辩护的理想结果,深得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部分承办刑事案件:

1.【李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 成功将两罪改一罪

       购买商拖欠货款后“跑路”,李某某等人作为供应商通过上访等方式进行合法维权,而案发的导火线是李某某等人在维权过程中因情绪激动而实施了过激行为。本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次会见当事人、研析卷宗材料,从案发背景、事情经过等作为突破口,最终公诉机关采纳本律师的辩护观点,仅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至法院,且达到“即判即放”的理想结果。

2.【庄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成功不予批捕

       庄某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本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庄某某,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在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当天,向检察院提交《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并电话与检察官沟通辩护观点,最终检察院对庄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3.【向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成功不予批捕

       向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本律师会见向某并了解情况后,认为向某的行为不属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便及时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当面发表了辩护观点。历时37天,向某重获自由,最终检察院对向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4.【田某某涉嫌运输毒品罪】 成功不予批捕

       田某某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本律师会见后,了解到其在被蒙骗的情况下为他人支付了毒资,但在办案机关讯问时,因过度紧张和害怕表达了与事实不符的有罪供述。后本律师为还原事情真相,向办案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相关证据,最终检察院对田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5.【乔某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 成功取保候审

       乔某某担任涉案船舶的船长职务,将一批货物从中国运输至朝鲜过程中被办案机关发现,后被刑事拘留。本律师了解案发经过后,基于法律分析及判断,坚信乔某某的行为并非系走私行为,经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取保候审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等,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采纳本律师的辩护观点,并对其先行采取取保候审。

6.【任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 量刑辩护成功

       检察院指控任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并建议法院判处其十个月以上一年二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后经开庭审理、庭后有效沟通,成功实现量刑辩护的目的,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7.【高某涉嫌贪污罪 被从轻处罚】量刑辩护成功

       检察院指控高某涉嫌贪污罪,并建议法院判处其七年六个月左右有期徒刑。庭审中,通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从案发经过、证据等问题发表质证意见、辩护意见。后因法院无法排除本律师当庭提出的合理怀疑,进而成功实现量刑辩护的目的,最终法院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五年。

部分承办民事案件:

1.【黄某某与深圳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黄某某以深圳某公司在某网络平台上所销售产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某公司退还货款、支付十倍的赔偿款及相应检测费、公告费、诉讼费等损失。本律师接受深圳某公司的委托后,通过大数据检索,发现黄某某起诉的类似案件多达几十起,进而确定黄某某系职业打假人,并将检索报告作为证据提交。在庭审过程中,本律师提出七个答辩意见,均被法院采纳,最终法院判决驳回黄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2.【深圳某公司与侯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侯某因涉嫌一起刑事案件而被羁押,且其所拥有的一处房产被办案机关认定为是赃物并予以查封,后深圳某公司以侯某欠缴物业费为由,向深圳某法院提起诉讼,经本律师多次与深圳、广州两地法院、办案机关等沟通,最终深圳某法院判决驳回深圳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3.【北京某公司与长春某公司合同纠纷】

       北京某公司将长春某公司起诉至法院,主张支付货款、违约金等,后长春某公司以深圳某公司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而另案向法院提起诉讼。本律师接受北京某公司的委托后,经提交证据、开庭审理、庭后与法官、对方沟通,最终法院支持深圳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驳回长春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4.【姚某某与蔡某、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

       经出借人姚某某多次催要借款,借款人蔡某仍置之不理,后本律师接受委托,将蔡某、保证人庄某某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并通过查封蔡某所持有某公司的股权、车辆等方式先行保全其财产,后与蔡某、庄某某谈判协商,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姚某某顺利拿回出借款、利息及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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