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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国豪

专职律师

邓国豪 广州

工作简历

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广州市天河农业农村局、广州市越秀区租赁管理所、广州市弘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友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怡华花园业主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怡华花园业主基金会、广州远信贸易有限公司、广州西奥多科技有限公司(高新企业)、加拿大华人同乡会主席毕天东先生、广州市穗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一心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卓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广州市西奥多集团股权并购项目:对股权并购进行合规性指导

2、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全权负责建业大厦后续处置法律事宜

3、广州市友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朗逸雅居楼盘规划验收瑕疵问题设计解决方案并实施

4、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为越秀区解放中路大德街旧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5、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为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6、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为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JY-1地块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7、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为越秀区文德南路旧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8、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和园林局:对花都区2.6万份集体资产交易合同进行效力性审查

9、明辉(高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预售专项法律服务

10、广州腾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京东华南电子商务基地工程项目提供综合类纠纷专项法律服务

11、北京礼物说科技有限公司:为多笔债权债务提供谈判、重组、和解法律服务 

三、个人简介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当选青年律师之星;2018年优秀文体个人

       邓国豪,广州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2014年开始进入广东古谷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后受荐加入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邓国豪业务能力强、敢于创新、细致谨慎、不断追求卓越。拥有多年法律专业相关工作经验,法律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诉讼技巧精湛出色,在诉讼与非诉业务均积累了独特的服务心得,擅长商业谈判,擅长招投标、建设工程与不动产、公司股权等专业领域,善于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商业经济纠纷争议解决法律服务。

       2015年,邓国豪曾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闻名华南音响制造业的涉外诉讼案——吉某公司诉嗓某公司涉外大宗音响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代理原告吉某公司,在嗓某公司利用证据突袭策略,当庭提交关键证据《委托代理协议》,欲证明自己是代理人,主张所为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一墨西哥某空壳公司承担的情况下,邓国豪没有申请答辩期,通过当庭主张被告与墨西哥公司的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符合《公司法》中关于关联企业的认定标准,进而否定其提交的关键证据《委托代理协议》的客观性。

       2017年,邓国豪以政府法律顾问身份,代表天河区政府某政府部门介入猎德中心及猎德涌两岸历史文化风情街东岸招商引资项目的立项工作,该项目涉及投资总额合计13亿元。邓国豪以法律规定为大前提,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情况为小前提,代表团队多次列席会议,发表得到集体经济组织、村公司、街道办、农业和园林局、司法局等多部门认可的专业法律意见,为猎德中心及猎德涌两岸历史文化风情街东岸招商引资项目的《项目投资估算》及《法律风险评估报告》提供了充分依据,邓国豪发表的法律意见亦最终被《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大幅引用。

       2018年,邓国豪接受广东某药业公司的委托,对该公司全面进行经济与职务类刑事法律风险的防控。邓国豪经过尽职调查发现,该公司总经理利用执行董事的信任和职务便利,连同财务总监非法侵占该公司巨额财产,并以费用类发票抵充销售成本以隐瞒非法侵占的事实,更有甚之连同外部合作公司,通过签订对该公司不利的经济合同收取巨额回扣,非法所得共计2600多万元,造成公司损失共计5000万元以上(包含一系列已签订但未履行的不平等合同)。邓国豪分析各方立场,考虑到进行刑事控告虽能有效制裁利益相对方,但一系列已签订但未履行的不平等合同根据《合同法》“表见代理”制度仍然需要履行,则该公司的经济利益仍然会受损。权衡利弊后,邓国豪放弃了刑事控告的权利,通过司法鉴定及谈判的方式,成功作废了一系列的不平等合同,并成功向利益相对方追回已受损失2600余万元。

       2018年,邓国豪接受广东某药业公司的委托,需要在两日后前往海口代理该公司与上市公司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进行商业谈判,谈判焦点在于收购该公司所拥有药品“曲松”之70%产品权益的价格,谈判前海口奇力股份有限公司只愿意支付2000万元收购款。谈判初期,邓国豪利用一天时间赶赴南京拜访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方,了解“曲松”药品的市场趋势和海口奇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公司的合作模式,客观地评估“曲松”药品的市场寿命及市场现有价值,并协同财务专业人员对“曲松”药品的销量、售价、维护费用等数据进行专业核算,才赶赴海口与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业谈判。在谈判中,邓国豪充分利用尽职调查所得的客观数据,以及双方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条款,分析各方的风险与得益及药品的市场与寿命,成功以5416万元的收购价格结束本次谈判,收购价格相比谈判前溢升170.8%,为该公司制造巨大的经济利益。

       2019年,广州市花都区本土最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州市友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陷入了开业以来最大危机,其开发的住宅项目朗逸雅居因被邻村村民强行霸占规划红线内用地建造农房,导致整个住宅项目无法通过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无法按照法定交付标准向三百余户购房者交楼。邓国豪律师团队因此接受委托,深度分析本案中各主体的诉求与利害关系,根据多年的诉讼经验推导出开发商怕政府、政府怕购房者、购房者怕开发商(破产)的利害关系。随即一方面组织团队律师应对购房者的起诉,一方面果断起诉花都区城管部门,欲通过购房者的给予政府部门压力。后因友田公司已起诉花都区城管局,并取得胜诉判决,但花都区城管仍不履行拆除违法建设的职责。三百余户购房者遂将矛头指向政府部门,政府迫于群体性压力,最后为友田公司开出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地为朗逸雅居项目办理了规划验收,此举为友田公司挽回之损失逾亿元。邓国豪律师团队因此获得友田公司好评,并被聘为友田公司的多家关联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2020年,广州市白云区某镇政府因征收补偿问题,欲对辖区内某村九户村民涉嫌违法建设的农房,在未经充分调查核实、未有充足执法依据的情况下,违反法定强制执行程序,进行违法强制拆除。邓国豪因此接受委托,经深度分析本案各委托人的诉求及各方的利害关系,并根据多年行政诉讼、复议和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经验,分析该政府进行强拆的真正意图实质上是想加快征收项目的工作开展。经邓国豪律师团队各成员的分工合作,使出一连串行政诉讼、律师函、投诉函、信访申请、行为保全、司法建议、停止强制执行等连环组合拳,成功阻止了该镇政府的违法强制拆除行为。其后,邓国豪在行政诉讼中提出镇政府执法行为具有不正当目的、执法程序违法、没有执法主体资格等有力主张,并组织提交了相关有力证据,最终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全部支持了邓国豪的诉讼请求,为九户村民争取征收补偿取得关键性胜利。

       目前,邓国豪系多家中大型企业及政府机构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如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局、广州西奥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一心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怡华花园业主委员会、广州远信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弘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友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邓国豪善于帮助企业或政府单位构建全面科学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擅长事前规避风险,事中控制风险,事后补救风险,为企业解决日常运营中遇到的各项法律事务,助力企业持续、稳定、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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