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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蔚倩

专职律师

陈蔚倩 金华

工作简历

教育和进修背景:

2021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在读)

2007年毕业于浙江大学

工作经历:

2018年07月至今   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11年11月-2018年06月  浙江申科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09年10月-2011年11月  浙江溪源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作者

执业经历和专业特点:

陈蔚倩,2011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主要业务范围及专业特长为: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控告等刑事业务。执业多年以来办理过大量刑事案件,其中有多起为公安部督办的重大疑难案件。本人坚持守护法律人的职业良知,不欺骗、不敷衍,全力以赴,力争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控告等刑事业务

经典案例:

1、2021年11月项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辩护人提出已归还的诈骗金额应当予以扣除的辩护意见,检察院最终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2、2021年9月方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经有效辩护,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3、2021年9月戴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辩护人提出戴某无罪的辩护意见,检察院予以采纳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4、2021年8月郑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检察院不予批捕,辩护人认为本案定性存疑,在法院阶段经有效辩护改变定性为故意伤害获判缓刑;

5、2021年7月何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因涉黑被批捕,辩护人结合现有证据提出罪轻的辩护意见,后取保并判缓;

6、2021年6月厉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批捕后辩护人认为厉某犯罪情节轻微,经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后获取保,法院阶段成功判缓;

7、2021年6月章某涉嫌帮信罪一案,批捕后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建议缓刑,最终获得法院支持成功判缓;

8、2021年2月周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辩护人认为周某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不予批捕后成功取保候审;

9、2020年12月郑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辩护人认为周某本质上属于诈骗罪的受害人,法院最终由第四被告改为第十二被告,判决后二十余天即刑满释放;

10、2020年11月许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辩护人经与检察院有效沟通,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后成功取保候审;

11、2020年11月倪某刑事控告一案,辩护人在办案过程中发掘倪某有效犯罪证据,公安决定正式立案侦查;

12、2020年10月盛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辩护人在法院阶段提出改变案件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后,法院最终采纳并轻判;

13、2020年9月蔡某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案,辩护人经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检察院不予批捕后取保候审;

14、2020年6月戴某涉嫌拒执罪一案,辩护人提出戴某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检察院不予批捕后取保候审;

15、2020年5月陆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辩护人提出定性改为挪用资金后,法院阶段获轻判;

16、2020年5月王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涉疫物资),获轻判缓刑;

17、2020年4月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辩护人提出罪轻的辩护意见,获法院支持减轻处罚;

18、2020年3月钱某涉嫌强奸罪一案,辩护人经阅卷后认为钱某不构成轮奸,向公安机关申请进一步调查取证,法院阶段最终定性由轮奸改为强奸获轻判;

任职:

文化品牌与公益宣传委员会主任

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

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

盈科全国刑委会理事

金华市律师协会女律师联谊会理事

荣誉:

2020年度优秀律师

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2020年度“伯乐奖”

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2020年度“十大优秀案例承办律师”

2020年兰溪市政法委特邀督察员

2020年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2020年民革金华市委员会2020年度防控抗疫先进个人

2019年婺城区第四季度践行法治类“闪光婺星”

2019年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刑委会优秀核心成员奖

2018年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浙江区域的优秀公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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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Service: 400-70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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