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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律师
工作简历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涉外人才实践导师,盈科全国走私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刑事法律事务部(二部)副主任。曾任职于海关总署缉私局侦查、法制部门。律师执业以来深耕走私犯罪辩护领域,众多案件实现无罪、减轻处罚等辩护效果。
一、代表案例
1.张某某绕关走私朝鲜矿粉案不起诉
2.孟某某走私进口废纸案不起诉
3.宋某某走私进口宠物食品案不起诉
4.贺某某走私出口矿物案不起诉
5.高某走私文物案不起诉
6.张某某伪报品名走私进口朝鲜矿物案不起诉
7.文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不起诉
8.张某某开设赌场案不起诉
9.杨某走私稀土案终止侦查
10.付某某走私废矿渣案终止侦查
11.秋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终止侦查
12.吕某某走私文物案终止侦查
13.孙某诈骗罪案终止侦查
14.某澳籍高管走私宠物食品案终止侦查
15.李某某走私文物案终止侦查
16.杜某某走私文物案终止侦查
17.刘某某走私珍贵动物案终止侦查
18.秦某走私普通货物案终止侦查
19.张某走私铟锭案宣告缓刑
20.王某走私手表案宣告缓刑
21.团队办理吕某某、黄某某、彭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二审改判,分别由有期徒刑10年6个月、7年、5年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判3缓5、判3缓4
22.李某走私二手医疗设备案(最高检、海关总署联合挂牌督办案件)由10年以上有期徒刑减轻处罚为9年
23.任某走私化妆品、红酒案(武汉“9.21”打击跨境电商渠道走私专项行动、海关总署2020年打击走私十大典型案例),检察机关量刑建议12年有期徒刑,实际判罚刑期10年6个月有期徒刑
24.罗某某受贿案,法院认定受贿756万元(受贿300万元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检察机关量刑建议12-13年有期徒刑,无从轻、减轻情节,实际判罚刑期11年有期徒刑
25.吴某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案,检察机关量刑建议10年有期徒刑,实际判罚刑期6年9个月有期徒刑
26.张某被控走私普通货物、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案,法院认定走私进口未经许可的动物源性宠物食品(非罐头)总计 54 余吨,走私进口宠物食品、洋酒等货物涉嫌偷逃税款253万余元人民币,实际判罚刑期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5 万元
27.刘某某走私进口球星卡案取保候审
28.于某某走私进口活牛案取保候审
29.韩某走私进口牙科材料案取保候审
30.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取保候审
31.某私营企业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犯企业商业秘密控告成功
32.某知名国企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规避海关、税务法律风险,帮助企业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33.祝某某走私宝石案(海口海关缉私局“HK1701”走私宝石系列案件)入选海关总署年度“海关缉私十大典型案例”
二、专业著作及发表文章
1.《涉税走私犯罪侦查工作指引》
2.《涉税走私犯罪典型案例分析》
3.《缉私工作细则》
4.《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编注——条文.适用.案例》
5.《走私犯罪案件常见审查要点》
6.《涉税走私犯罪案件审查要点》
7.《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和走私风险防范研究》
8.《走私犯罪既遂标准全面梳理》
9.《跨境软件交易的海关法律风险分析及防范》
10.《走私固体废物的定罪与量刑》
11.《关于走私案件中偷逃税款海关核定证明书的审查要点概述》
12.《围绕货物性质构建无罪辩护体系——一起走私禁止进口货物案获不起诉》
13.《审查起诉阶段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理由、实操和理念》
14.《有关走私的历史和故事》
15.《走私为什么难以杜绝?》
16.《公司走私犯罪中的打工族如何处罚》
17.《走私红酒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应对》
18.《与走私相关的洗钱犯罪认定问题》
19.《律师在侦查、调查阶段如何办理涉外刑事案件》
20.《寻求突破:以认罪认罚突破羁押必要性审查》
三、授课经历
1.2021年5月,受邀为北京大学涉税与税知识产权案件刑事辩护高阶研修班课程授课《走私类案件无罪辩护经验》;
2.2021年1月,受邀为无讼“刑辩高手养成记”系列直播课程授课《走私类犯罪的辩护策略选择和辩护要点解析》;
3.2025年3月,受邀为盈科国际律师学院刑民交叉系列讲座授课《走私犯罪案件中善意第三人保护——实务操作与反思》;
4.2022年1月,受邀为“盈科刑辩之路”系列直播课程授课《涉税走私犯罪案件侦查阶段的辩护思路与策略》;
5.多次为盈科刑事法律事务部(二部)部门内部培训授课;
6.多次为靖霖律师事务所“刑辩道场”系列讲座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