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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允豪

专职律师

李允豪 广州

工作简历

律所职务 

盈科广州党委委员、监事会监事

盈科华南区走私犯罪法律委员会主任

盈科广州海关与贸易合规法律事务部主任

盈科(全国)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社会职务 

广东省工商联调解员


教育背景 

法学本科


工作经历 

2011年至今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01年—2011年 广州海关,先后从事调查、监管、风险管理、办公室等工作;


       律师执业前曾在海关工作十年,先后从事过案件调查、审理、稽查、监管、风险分析等工作,办理的走私违规案件近千宗;曾多次参与海关总署的部门规章起草工作;撰写的海关专业文章荣获海关一等奖及成果转化一等奖。

       律师执业后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合规、走私案件辩护、拥有丰富的诉讼实操经验,办理过大量海关总署督办走私案件,取得较好的效果,多年连续被评为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优秀合伙人及十佳专业化律师。办理的走私刑事案件获评盈科首届涉外刑事典型案例二等奖。


擅长领域 

走私案件辩护、进出口贸易合规、海关合规、商品归类争议、海关审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海关稽查应对、海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海关总署督办案件】

1.【主犯变更从犯】走私废物罪案件,涉案废物两万余吨,通过辩护主犯变更为从犯。

2.【跨境电商走私——“推单”走私无罪辩】伪报贸易方式,以跨境电商方式走私普通货物,案值1.3亿元,经辩护“推单”部分未认定为走私。

3.【跨境电商走私——二审改判】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9.8亿元,案值近人民币40亿元。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3年6个月,二审认定从犯,改判有期徒刑9年。

4.【跨境电商走私】走私普通货物案,案值3亿余元,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3000余万,担任该公司执行副总裁辩护人。

5.【跨境电商走私】走私普通货物案,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2.8亿元,作为实际控制人辩护人。

6.【走私冻品案件】走私冻品案,案值近137亿元,涉嫌偷逃税款近40亿元,作为主犯实际控制人的辩护人。


【走私典型案例】

1.【缓刑——主犯变更从犯】走私废物罪案,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辩护人,经辩护主犯变从犯,判处缓刑。

2.【取保——未移送审查起诉】走私毒品罪,侦查阶段成功取保,最终该案未移送审查起诉。

3.【不诉——降低税款认定】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罪。经辩护,减少一半偷逃税款认定,公诉机关最终不予起诉。

4.【走私玉石案】从俄罗斯进口玉石,涉嫌低报价格型走私普通货物罪,涉嫌偷逃税款2400余万元,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辩护人。

5.【加工贸易走私案件——无罪(未移送审查起诉)】走私普通货物罪,涉嫌偷逃税款1000余万元,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辩护人,经侦查阶段辩护,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6.【洋酒走私案】通过伪报贸易及低报价格走私洋酒入境,案值数千万,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辩护人。

7.【行邮渠道走私案——不予起诉】通过低报价格走私高档服装进境,经辩护,二次核税偷逃税款金额大幅降低,最终检察院不予起诉。

8.【保税货物走私案】通过保税维修进口电子产品,货物进境后利用废旧货物替换保税货物复出境,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偷逃税款人民币2000余万元。

9.【走私蚂蚁矿机案——检院两退三延,主犯变从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及走私废物罪,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520余万元,经辩护,检院两退三延,主犯变从犯。

10.【代购走私手表案——主犯变从犯,取得自首、立功认定】通过水客将境外代购的手表走私入境,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偷逃税款98余万元。经辩护,主犯变从犯,取得自首、立功认定。

11.【走私溅射靶材系列案】:涉嫌伪报税则号,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辩护律师。该案进行无罪辩护,该案一审取得较好开庭效果,存有无罪可能。

12.【跨境电商走私奶粉案——境外到案认定自首,单位自首】通过伪报贸易方式,以跨境电商模式进口一般贸易货物,经辩护,偷逃税款由4000余万降至2000万,将单位的负责人在境外越南公安到案情节认定自首,且认定单位自首。

13.【低报价格走私电脑硬盘案—取保候审】通过低报价格走私电脑硬盘,案值近4000万元,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500余万元,作为香港公司实控人的辩护律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近期贸易合规及海关非诉典型项目】

1.为广州某电梯公司涉嫌挪用特定减免税货物专项法律服务,最终缉私部门撤销该案。

2.为广州某国有企业涉嫌挪用特定减免税货物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为美国(北京)公司提供进出口备案专项法律服务。

4.为美国某公司(上海)公司提供进口商品归类争议专项法律服务,经海关总署税管局最终决定,维持企业原申报税号,为企业避免了数千万的损失。

5.与国内某出口跨境电商平台达成战略合作,为其及入驻平台的商家提供合规法律服务。

6.新疆某科技有限公司进料加工保税业务提供合规服务。


联系方式: 

李允豪律师 

单位: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同号):1382620641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 5 号凯华国际中心 8-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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