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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辉

专职律师

王云辉 长沙

工作简历

法学学士,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研究员,盈科第五届全国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理事,2021年、2022年荣获盈科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具有十年以上刑事案件办理经验,曾任某检察院检察官,参与办理过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执业领域主要为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侵犯人身权利、侵犯财产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的刑事辩护,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取得不立案、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较好的法律效果。

部分经典案例

1、陈某被控挪用资金成功实现不立案;

2、周某刑讯逼供不起诉案;

3、刘某职务侵占不起诉案;

4、盛某盗窃不起诉案;

5、王某职务侵占不批捕取保候审、不起诉案;

6、段某职务侵占不批捕取保候审、不起诉案;

7、谭某挪用资金不批捕取保候审、不起诉案;

8、段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取保候审、不起诉案;

9、刘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取保候审案;

10、李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取保候审案;

11、顾某诈骗取保候审案;

12、黄某介绍卖淫不批捕取保候审案;

13、李某开设赌场不批捕取保候审案;

14、樊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取保候审、不起诉案;

15、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取保候审案;

16、张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取保候审案;

17、李某某非法经营取保候审案;

18、黄某诈骗取保候审案;

19、谌某被起诉指控诈骗数额巨大,轻判一年五个月;

20、陈某诈骗(被指控数额巨大)不批捕取保候审案;

21、田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800余万,轻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决时个人犯罪立案追诉标准为20万元,现行立案追诉标准为100万元);

22、黄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发票金额超过100亿元,法定刑为有期徒刑十年以上,轻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3、马某开设赌场被判缓刑案。

24、鄢某被起诉指控诈骗金额41万余元,法定刑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三次开庭后,当庭释放,被判十一个月,刑期实报实销;

25、石某被起诉指控涉嫌强奸罪,公诉机关建议量刑最高13年,一审审理阶段介入辩护,法院判决五年;

26、李某被起诉指控诈骗金额53万余元,法定刑为有期徒刑十年以上,介入辩护后,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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