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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
工作简历
张硕律师 北京盈科(昆山)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教育背景:
2010年9月1日—2014年6月30日,苏州大学,法学本科
工作经历:
2019年9月至今,北京盈科(昆山)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16年11月-2019年8月,江苏智择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15年5月-2016年10月,江苏智择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执业领域:婚姻家事、劳资纠纷、公司治理、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合同起草、审查,制作合同、章程等;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
服务单位:
与团队律师共同为昆山海关、昆山自来水集团下属昆山市东部自来水管道安装有限公司、昆山琨澄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昆山市经济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昆山国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昆山医源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昆山国力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提供顾问服务。
执业经验:
张硕律师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本科学历。201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秉承“把烦恼抛给我们,把精彩留给客户的”的执业理念,坚持对客户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职业原则,“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与团队内律师一起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擅长婚姻家事、劳动纠纷及公司设立变更等业务的处理,拥有专业知识,了解各种法律文件,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
执业以来处理了大量民事、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对婚姻家庭、房地产、劳动工伤、合同纠纷等领域具有充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同时担任多家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张硕律师为人热忱,待人真诚,愿尽心、尽力地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实践业绩:
民事诉讼案例:
王某诉孔某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被告原系恋人关系。2015年12月20日,双方以共同名义与苏州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苏州市吴中区上湖雅苑的商品房一套,商品房总价为1351790元。之后,双方又以原告主贷、被告次贷的方式在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获得房屋贷款940000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个人实际支付了该房屋的全部首付款,并负责如期偿还上述房屋贷款。现房屋已达到交房条件,但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已于2016年分手,被告一直拒绝配合原告办理该房屋的交接及产权登记手续。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涉案房屋的权利义务归原告所有。
案件标的:人民币 1341790 元
我们工作: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在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下,该房屋的所有权如何确认,是合同签订主体还是实际出资人。
案件成果:2017年10月30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就本案出具民事调解书,原告诉求得以圆满解决。
非诉案例:
尽职调查:常熟市某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我们的工作: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委托人收购目标公司常熟市某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的企业的规模、资产负债、信用状况、社会评价、出资人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出具专业报告书调查范围主要包括:1、公司的法定主体情况;包括设立、登记、股东变更、公司章程,股本总额以及变更登记情况,股东出资情况,公司是否发生过合并、分立、重组、资产置换、不动产资产规模、经营记录方面有无重大问题,是否存在股权转让限制。2、公司的财产和财产权状况;土地使用权、房产情况;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状况,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情况。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持有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照、是否发生重大债权债务情况,经历的诉讼、仲裁、执行、行政处罚等情况,税务、环保、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情况。
案件成果:出具法律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