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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管理委员会主任
工作简历
职务:专职律师、现担任第一届全国律师服务标准化工作组(SAC/SWG19)副主任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标准化专家工作组组长、第九届、第十届浙江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主任、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副团长、省知识产权标准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成员、慈星股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教育背景:
2011年9月-2014年6月 中国政法大学 在职法学 博士研修班结业
2001年9月-2004年6月 华东政法学院 经济法学 硕士研究生结业
1988年9月-1992年6月 武汉大学图书情报学院本科 文学学士
工作经历:
2020年1月至今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18年6月-2020年1月 浙江素豪(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2001年5月-2018年6月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监事长
1996年12月-2001年5月 浙江雄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1992年9月-1996年12月 杭州出版学校任教
擅长领域:破产重组、标准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
经典案例:
案例一:协调解决国际交易中的贸易争端,化解国际贸易中商业风险
某化集团与合作的以色列B.V公司因出口产品加工合同发生纠纷,被对方以侵犯其在美国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为由索赔500万美元。团队接受中化集团委托后深入调查,发现对方所主张的专利权在以色列曾申请过外观设计专利且专利保护期限已经届满。此后团队协助中化集团在美国成功申请了产品设计更新后的外观设计专利。团队经与以色列律师多次斡旋,最终B.V公司放弃了500万美金的索赔计划,而选择继续跟某化集团开展长期合作。
案例二:调解国际投资与并购合作中股东权益争议,为跨境企业稳定经营提供法律支撑
因外商投资企业代持股东过世,其继承人依据股权投资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经仲裁,该代持股东继承人合法继承股份,被确认为该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代持股东依据仲裁裁决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际股东的权利面临巨大威胁。“法智卫士”团队接受实际股东委托后,经过证据收集、梳理,并反复推演,最终执行法院以“仲裁裁决的内容仅包含确认内容,不具有可执行的给付行为,不属于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案件的范围”为由驳回了代持股东继承人强制执行申请。后在“法智卫士”团队建议下,实际股东通过合理运用企业资产投资并转股的方式,将资产转移至新设企业,有效维护了实际股东权利。
案例三:引导中国企业走出去,投资海外打进世界商务圈
因顾问单位在非洲加蓬的投资需要,“法智卫士”团队从无到有全面了解加蓬的公司法、矿产资源法、劳动法、合同法以及安全法等相关地方法律法规,充分了解当地投资法律环境。在地方商会和国家商务部的帮助下,顾问单位顺利的从非洲加蓬政府手中获得2000平方公里锰矿详细勘探权,后又获得了2000平方公里铅锌矿详细勘探权,其矿石储量约3000万吨,平均品位40%,市场价值达300亿人民币。
案例四:帮助中国企业自主研发知识产权,突破国外贸易知识产权壁垒
因竞争对手利用国外的专利向美佳公司所有客户发出警告函,导致所有的客户都不敢下单进货,美佳公司上亿的货物滞留,企业面临倒闭危机。“法智卫士”团队临危受命,深入工厂,与公司科研人员召开多次产品分析会和技术讨论会,在公司研发团队的共同努力下,美佳公司绕过国外专利的技术特征,研发了新的产品结构并且申请了中国专利。
对方同时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在对方主张相同侵权时,顾问团队以“禁止反悔”原则相对抗,获得宁波中院、浙江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的不侵犯专利权的判决支持,并且将本案作为经典指导案例刊登在人民法院报的案例指导栏目中。
论著:《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指引》、《走出驰名商标的误区》、《智慧的较量—知识产权战略践行者》、《法律顾问之路》、《民营企业法律顾问指南》、《物流人生》、发表及获奖专业论文100多篇,受聘担任《中国律师》杂志“民元思问”专栏及“中国律师网”张民元律师专栏特约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