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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董事会董事
工作简历
工作经历:
1991年----1999年在湖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工作,从事企业管理工作;
1998年----2001年,在湖北东方舟律师事务所执业,专职律师
2001年----2004年,在湖北文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合伙人律师
2004年----2011年,在湖北鼎力众邦律师事务所执业,合伙人律师
2011年5月份起,在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执业,高级合伙人律师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为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商业银行、华中电力财务公司、宝业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湖北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武汉麒麟物资有限公司、湖北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原武汉市国际租赁公司、原湖北省物资厅、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局、武汉市星瀚置业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进出口有限公司、武汉老三届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武汉黎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意顺澳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武汉润达税务师事务所等多家大型机关、企业代理诉讼或担任法律顾问,累计涉案标的达数十亿元。案件类型包括公司企业所涉及的各种民商事纠纷,如借贷纠纷、国债回购纠纷、存单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期货纠纷、股东权益纠纷、存单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房屋拆迁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多个方面。经过多年的积累,既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又有企业管理知识,为企业当好法律顾问,帮助企业在企业发展方面出谋划策,在防范风险方面筹划把关,在解决纠纷方面担当处理,是本人最擅长的业务领域。
经典案例:
2007年11月某建设工程公司发生一起一死六伤的安全生产事故,本律师在最短的时间确立了案件处理路线图,先行向行业主管部门报案划分事故责任,再以此申请法院对建设方先予执行医疗救助费用160万元,使委托方避免了前期垫付资金,使受伤人员得到了有效及时的治疗。并在最终的赔偿处理时,避免了双重赔付,实现了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一次性共同赔付,既保障了伤者的权益,又使委托单位的赔偿责任减至最低。
2003年作为被告方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的代理人办理湖北某信用联社诉其国债回购纠纷案件,经过武汉中院和湖北省高院两审审理,最终被告方胜诉,免除了1700余万元的债务责任;
2006年到2008年,担任洪山区城市管理局的常年法律顾问,作为代理人处理被拆迁人起诉其行政乱作为的行政诉讼案件多起,通过配合法院共同做工作,最终案件都得到了调解解决,化解了社会矛盾。
2010年代理武汉理工大学诉中北造船设备有限公司专利权纠纷案件,从起诉到执行仅用10个月的时间,帮助学校老师讨回了其两年多都没拿到的160万元专利使用费用,是武汉理工大学的第一起作为知识产权案件原告起诉的案件;
2010年,作为武汉黎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帮助其策划一单合作开发房地产解除合同案件,该公司2002年出资2000万元与对方合作开发房地产,对方土地出现问题导致违约解除合同,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仅为10%,但经过律师的筹划,按照可得利益损失清算解约,最终对方同意赔偿其7000万元,并按合同支付了赔偿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