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400-700-0148
专职律师
工作简历
姓名:周新玉
职务:专职律师
教育背景:
1997.9-2001.6 南京财经大学 经济法(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2020.4-至今 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11.5-2019.11 江苏誉天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
2009.7-2011.4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常州分所 专职律师
2007.4-2009.7 北京同创律师事务所常州分所 专职律师
2004-2006 江苏龙成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
擅长领域:
周新玉律师曾在高校法律专业任教七年,进入律师行业已逾十三年,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自执业以来,非常擅长处理民商事诉讼及仲裁案件,胜率非常高,得到了客户的赞赏;非诉业务方面,有着多年的企业服务经验,能够为顾问单位的发展与决策提供非常有建树的意见与建议,为自己的顾问企业良好发展保驾护航,实务经验丰富。同时,致力于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并购、不良资产处置等业务的开拓及深入实践。
诉讼业务:民商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事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非诉业务:并购与融资、股权投资基金、不良资产处置业务。
经典案例:
案由: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A某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A某将自己持有的C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B公司。因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仅有B公司单方委托的评估公司出具的一份报告,A某未认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若A某对评估报告书确认的股东全部权益有异议的,则待最终确认之后再支付股权转让款”。在2018年下半年,A某找到周新玉律师,委托为其进行诉讼。2018年10月,本案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法院受理本案之后,委托常州某评估公司对C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A某与B公司在一审中均未要求重新评估,双方最大的争议焦点就是公司无形资产是否有价值。一审过程中,周新玉律师围绕无形资产价值问题做了深入研究、询问专业人员,并在庭审及法庭询问时多次强调无形资产具有价值,结合评估报告,一审法院最终在判决书中认可了C公司的无形资产价值为7200万元。本案因周律师的不懈努力及专业求证,在一审取得了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