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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
工作简历
基本概况
王伟,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教授。现为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应用法律系主任,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教育背景
1991年9月-1995年7月,华中师范大学法商学院法学专业,大学本科,法学学士学位。
2006年-2008年,海南大学法律硕士,法律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5年6月起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工作,历任继续教育部主任、教务处处长、应用法律系主任。
1996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199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
业务专长
擅长办理刑事辩护、股权转让、城市房地产开发与转让、建筑工程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债务追偿、人身与财产损害赔偿等法律业务。
法律顾问
先后担任过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包括但不限于: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海南省考试局;
海南省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定安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儋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海南金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海口顺得发房地产开发公司;
海口市琼山区卫生局;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生物技术研究所;
海南易鼎天成电子科技公司;
…….
其他兼职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会副秘书长、理事;
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常务理事;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外部董事;
海南省农业信贷担保项目评审专家;
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专家。
主要业绩
服务范围相对集中于刑事辩护、股权转让、城市房地产转让与农村土地承包三大领域上,热衷于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分析与办理。
1、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东方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国和等三人玩忽职守一案中,担任同案被告人、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原所长、经侦大队大队长章生贵的辩护律师,辩护意见获得了合议庭的认可,当事人被判无罪;
2、担任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计划部原部长杜泊孟的辩护律师,获得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3、担任海南省儋州市发改委原主任许安明受贿罪辩护人,获得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4、担任在洋浦有较大影响、涉案金额高达亿元的吴某某虚开增殖税专用发票一案的辩护人,获得了取保候审、决定不起诉的结果;
5、担任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东方感城“3.23”案件中同案被告人杨生的辩护人,获得了缓刑的判决结果;
6、代理台商海南良佳旅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行政诉讼,状告海口市规划局,要求其撤消无偿收回土地的行政决定,判决结果令当事人满意;
7、代理杨曦臣与李忠义股权转让纠纷案中,一、二审判决均取得胜诉,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论文、专著
出版专著2部:《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研究》、《法庭上的正义》;主编、参编教材:《新编中国刑法教程》(主编)、《新编民法原理与实务》(副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参编)等共5部;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主持各级各类课题3项,作为第二参与人获得2014年海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一项;在法学类专业核心期刊《人民检察》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0多篇,多篇论文在各级各类评选中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