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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知函

专职律师

刘知函 北京

工作简历

刘知函律师简介

一、执业领域

企业商业秘密全领域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刑事控告与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二审与再审风险代理;美国337调查与涉外知产合规;刑事控告与重大刑事案件辩护。


二、 教育背景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博士、盈科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专家指导委员会首批特聘教授、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商业秘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美国纽黑文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国际著名华人神探李昌钰博士关门弟子。


三、工作经历

刘知函律师在知识产权刑事业务、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与保护、化工企业专利诉讼与技术秘密诉讼、美国337调查法律实务、涉外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以及知识产权二审再审诉讼风险代理方面积有丰富的经验。刘知函代理的多起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均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胜诉判决。刘知函的业务领域包括:生物制药、医疗设备、化工、汽车、新能源、信息技术、互联网以及电子设备等行业。

刘知函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并获得知识产权法学博士学位,其博士论文《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制度研究》获得评审专家一致高度好评,并被纳入“中青年知识产权文库”正式出版。2020年9月12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成立了盈科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聘请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冯晓青教授担任名誉主任,聘请刘知函律师担任中心主任,聘请中国农业大学法律系主任杨述兴副教授担任中心副主任,聘请北京知识产权学院执行院长杨登才博士为中心副主任。中心由刘春田等十位著名专家担任顾问,由盈科十余位具有博士学位的律师组成。中心的目的在于研究知识产权前沿理论与实务问题,整合我国高端学术资源,为律师有效解决企业重大疑难知识产权问题提供支持。

刘知函律师长期专注于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诉讼实务,在企业商业秘密合规、商业秘密合同起草与审查、商业秘密权属争议、商业秘密诉前争议解决、商业秘密维权诉讼、商业秘密刑事控告、商业秘密刑事自诉、商业秘密刑事辩护、商业秘密司法鉴定、商业秘密培训等十大领域均有精深的研究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刘知函多次接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律师协会、济南市律师协会、盈科律师事务所等机构邀请讲授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与保护的讲座。2021年4月20日,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召开商业秘密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刘知函律师被推选商业秘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刘知函律师长期关注并擅长知识产权刑事业务,在企业知识产权刑事合规、知识产权刑事自诉、知识产权刑事控告、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领域有深入的理论研究与丰富经验。在2021年3月3日,刘知函律师牵头成立了“盈科知识产权刑事律师团队”,由四名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和四名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组成,刘知函律师担任首席律师。这是国内第一个专业的知识产权刑事律师团队。


四、 留美经历

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于美国纽黑文大学访学,师从被世人誉为“当代福尔摩斯”的神探李昌钰博士,从事刑事证据科学博士后研究工作,主攻科学证据与犯罪现场重建方向;并参与美国警察以及FBI探员法庭科学特训班实战培训。留美期间,刘知函律师在导师李昌钰博士的指导下,完成了《美国法庭交叉询问的理论与实务》的研究项目,并翻译完成美国著名的法庭交叉询问大师麦卡锡的《麦卡锡法庭交叉询问法》一书。在2020年3月9日,刘知函撰写了《法庭交叉询问的两条黄金法则:附录交叉询问书单》一篇文章并发表在“刑辩私塾”微信公众号上,深受欢迎并产生了广泛影响。刘知函律师留美的学习经历对其刑事辩护意义非凡,导师李昌钰博士的办案理念“让不可能成为可能”也成为刘知函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根本执业理念,刘知函律师擅长无罪辩护,其对无罪辩护具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地。


五、兼任职务

刘知函兼任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部副主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在法学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制度研究》等学术著作多部。在工作之余,刘知函律师十分关注知识产权前沿热点问题研究,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中国知识产权报》《华商报》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方圆》杂志等高端媒体的专业采访。


六、  代表案例

(一)部分知识产权代表案例

1.伊夫圣洛朗股份公司诉国家商标评评委案,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胜诉判决;

2.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与王玉平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

3.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兴泽盛远商贸公司商标侵权;

4. 广州舒齿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国家商标评审委;

5. 安徽江南春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

6. 参与的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中标;

……

(二)参与部分专家论证案件

多次参与恒大冰泉、稻香村、嘉宝莉、金丝肉松、滴滴打车、汉武大帝、“VEP”、德海制药专利权恢复、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维权、鄂尔多斯唐公沟煤矿越界开采等等国内重大复杂的专家论证。

(三)部分刑事案件代表案例

1. 沈阳王某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检察院撤诉;

2. 沈阳任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金额11亿多元,为其提供咨询并出具辩护方案;

3. 青海省邓某某非法采矿案,为辩护律师提供咨询并出具辩护意见,检察院撤诉;

4. 北京王某某被强奸案被害人代理人;

5. 被告人董某某强奸案申诉代理;

6. 被告人陈某某盗窃“乐府钟”案申诉代理;


七、出版著作

1.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制度研究》,刘知函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2.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裁判要旨与办案指南》,刘知函著,暂定北京大学出版社;

3. 《案例商业秘密法》,刘知函著作,暂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八、发表文章

1.“创新是联想转型升级的一剂猛药?”,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5年9月9日第5版;

2.“慎签版权合同,巧避法律风险”,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5年12月11日第9版;

3.“创业板上市公司应重视专利运营”,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5年10月28日第7版;

4.“低价策略能否支撑“互联网+”代理服务?”,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5年8月19日第5版;

5.“版权合同,影视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的利器”,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5年11月13日第9版;

6.“合同约定规避法律风险”,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5年11月27日第9版;

7.“仿制药:仿创结合,方有未来”,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6年1月20日第5版;

8.“浅析报纸版权法律风险的防范”,载《传媒》2016年5月(下半月刊);

9.“选题创意法律保护的路径”,载《科技与出版》(核心期刊)2016年第9期;

10.“图书出版合同审查十要”,载《现代出版》(中文核心期刊),2015年12月第6期;

11.   “交叉询问的两条黄金法则:附录交叉询问书单”,载《刑辩私塾》2020年3月9日;


九、专业采访

1. “多地出现同名楼盘,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定均构成侵权——‘星河湾’拐过了几道弯?”,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5年6月24日第10版;

2. “‘瑞丽’商标花落谁家?”载《知识产权报》2015年7月15日第9版;

3. “清华校门遭‘撞脸’,建筑作品该如何保护”,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5年9月2日第8版;

4. “诺基亚:专利能否助其重回巅峰?”,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6年5月11日第5期;

5. “加强专利储备与布局是市场竞争王道”,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5年10月28日第5版;

6. “儿童智能手表:杜绝安全隐患,还需创新支招”,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6年3月2日第5版;

7. “售价从几元到百元不等的写作软件,是写作的神器还是抄袭的凶器?”,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7年2月28日版;

8. “玩活专利,创业板公司才有未来”, 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5年10月29日第5版;

9. “安徽山寨兵马俑到底侵权没?”,载《华商报》2017年2月19日版;

10.“6500万美元!复旦抗癌药专利许可给美国公司”,载《华商报》2016年3月17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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