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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律师
工作简历
王宝钢律师,男,1971年12月生,汉族,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安徽省委党校法学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北京盈科(合肥)资管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共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1994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5年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4年3月辞去公职先后在安徽神州行律师事务所、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主任律师。现为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三届党委会委员,合肥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职安徽省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咨询法律专家,中国科技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讲座教授。
法院从事审判工作经历,积累了大量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法学理论扎实,专业素质高,办案经验丰富。
先后担任过安徽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建筑工程集团华东局、湖南建安徽湘盛有限公司、合肥恒星制药有限公司、合肥众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十多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现在担任常年法律律顾问的有解放军七四一零兵工厂、宜庭家纺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宇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捷车业有限公司、安徽省苏洋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以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省百脑汇电子时代广场有限公司、合肥智慧龙图腾知识产权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琴港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合肥金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肥东县人民政府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在非诉业务方面主攻债券发行、不良资产处置和知识产权领域,成立本所资管法律事务部并组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队,与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合肥智慧龙图腾知识产权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是战略合作伙伴。2018年度为在安金所发行金融产品的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成功助力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宣城市开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蚌埠天河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淮北国金置业有限公司、桐城市国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安徽美腾特种电缆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金融产品挂牌发行,实现逾12亿元的融资需求。成功为多项政府专项债提供法律服务,其中2018年成功发行的专项债有四川省内江市市本级土地储备项目、眉山市彭山区土地储备项目、眉山市丹棱县土地储备项目、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项目、内江市城市停车场项目、四川省内江市综合客运中心站项目和眉山市彭山区医院项目。曾主持并入围了安徽省知识产权局首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辅导机构名录,系全国指定五家辅导机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