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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总部合伙人律师
工作简历
一、 律师职位:高级合伙人、监事会副主任、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
二、 专业资格:曾任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对策研究人才、东莞市公安局审讯专业人才、东莞市公安局兼职教官等
三、 专业方向:刑事辩护、刑事风控、刑事控告、刑事被害人代理
四、 教育背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
五、 职业背景:
(1)2018.1-至今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
(2)2017.5-2017.12 广东广和(东莞)律师事务所
(3)2016.3-2017.5 广东勤诺律师事务所
六、 个人荣誉:
·曾荣获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对策研究人才、东莞市公安局审讯专业人才、东莞市公安局兼职教官、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嘉奖四次等殊荣
·2018年至2022年,连续4年获评为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2018年至2021年,连续获评盈科领军人才
拥有十三年的东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预审办案实战经验,办理过省、市督办的各类重特大案件数十起。
具有独特的刑事侦查视角,缜密的刑事法律思维,致力于律师职业道德与专业技能的并重,擅长经济犯罪案件等重特大案件的刑事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及刑事控告代理。
七、 经典案例:
(1)企业家赵某被强迫交易,经代理刑事控告,成功刑事立案侦查;
(2)东莞某汽车租赁公司被合同诈骗,经代理刑事控告,成功刑事立案侦查;
(3)钟某投资被合同诈骗,经代理刑事控告,成功刑事立案侦查;
(4)省督办某重大环境污染案件,经辩护代理,嫌疑人闵某最终不予追诉;
(5)裴某贩卖毒品案,经辩护代理,最终判决减轻处罚;
(6)陈某开设赌场案,经辩护代理,判决追认自首情节,大幅减轻处罚;
(7)全国重大影响的“团贷网”案件,经辩护代理,集团首犯成功变更强制措施,最终判决监外执行;
(8)珠三角最大数额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经辩护代理,原第一主犯最终被认定为责任排序第四,同时二审依法改判;
(9)张某合同诈骗案件,经辩护代理,成功排除非法证据,扣减涉案数额;
(10)吴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旧办公设备)案,经辩护代理,成功变更强制措施,最终不予追诉;
(11)肖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经辩护代理,成功排除非法证据,予以减轻处罚;
(12)赵某洋酒走私案件,经辩护代理,成功认定为从犯;
(13)胡某快件走私案件,经辩护代理,成功取保候审并判处缓刑;
(14)李某涉案金额近亿元的进口鹿茸走私案件,经辩护代理,一人公司的货主最终成功认定单位走私;
(15)深圳某头部电子元件公司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经辩护代理,最终认定从犯,减轻处罚;
(16)深圳某公司张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电子元件)案,经辩护代理,成功变更强制措施,最终不予追诉;
(17)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涉单位行贿案件中,行贿涉案单位经辩护代理,最终不予追诉;
(18)东莞司法领域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中,行贿人张某涉嫌多项罪名,经辩护代理,判决认定自首并取得较轻的量刑;
(19)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行贿受贿职务犯罪,行贿人经辩护代理,最终从轻处罚;
(20)镇委领导行贿受贿案件当中,行贿人经辩护代理,最终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