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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
工作简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0取得律师资格,2001年至2003年执业于湖北志竞成律师事务所,2004年至2007年执业于湖北伟宸律师事务所,2008年至2010年执业于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过全国首例性骚扰胜诉案、下岗职工告省政府案、克林霉素过敏致死案等有影响案件,出版过中国第一部系统研究性骚扰问题的法律专著《反击性骚扰》,该书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发行后,在武汉、深圳、江苏等地报纸连载,推动了中国性骚扰的立法进程。张绍明律师熟悉公司法律事务,现担任武汉十余家中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张绍明律师2003年代理的女教师告男上司性骚扰案是中国首例性骚扰胜诉案,2003年6月11日,新华社播发通稿后,全国260多家媒体争相转载,美国、法国、日本、香港地区相关媒体还专程到武汉对张绍明律师进行了采访,对这一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例进行了连续报道。2003年11月,张绍明律师专著《反击性骚扰》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发行,武汉晚报、深圳法制报、江苏法制报等进行了连载,普及了反性骚扰法律知识。2005年,张绍明律师的硕士毕业论文《中国反性骚扰立法研究》被评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硕士论文。2005年4月,张绍明律师受邀出席国际劳工组织在北京举办的《预防工作场所性骚扰国际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2006年12月20日,受邀出席由美国律师协会等单位举办的《反性骚扰立法司法解释建议稿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2008年3月9日,受中央电视台邀请,作为两会特别节目《我建议》的特邀嘉宾,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领导一起探讨反性骚扰立法问题,录制了专题节目《破解性骚扰立法难题》。
在执业生涯中,张绍明律师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使命,为创建和谐社会尽心尽力。2003年,他代理的下岗职工告省政府案,新华社以《“雪中送炭”缘何成了“雪上加霜”》进行全面报道;2006年,浙江在汉商人三岁的女儿因为腋下长了一个小胞,被送到医院输液时离奇死亡,受害人印发十二万份传单在武汉三镇街头散发,堵医院大门二十多天,张绍明律师引导当事人走诉讼程序,通过诉讼认定系克林霉素过敏死亡,属于一级医疗事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
张绍明律师熟悉企业外资企业设立、劳动用工、合同、知识产权、公司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对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劳动合同设计、法律风险管理有深入的研究,现担任湖北浙江企业联合会、武汉乐清商会、武汉德安(新加坡)、非凡丽致婚纱(台资)、米乐星总部(台资)、晶华摄影、湖北正泰电气、一新橱柜、湖北汇智钢铁集团等十余家中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张绍明律师的服务宗旨是:用心做事、诚信做人。以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为企业扬帆商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