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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

高级合伙人律师

金玉 青岛

工作简历

现任职务: 

盈科全国韩国事业委员会主任

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评审委员、专家团成员

青岛市国际商会法律顾问

青岛市南区政府法律顾问

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法律顾问 

青岛市优秀律师(2007年至今每年连续获评) 

教育程度: 

1992年9月获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法学士学位;

1999年9月至2000年10月在韩国全北国立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院(大学院)研修韩国民法;

2001年在美国印地安那州律师事务研修律师实务。

执业经历: 

1993年4月获中国律师资格及律师执照;

1992年9月--1997年9月在中国哈尔滨市黑龙江省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2001年1月—2001年12月,任美国贝克.丹尼尔斯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顾问;

1999年10月—2000年9月作为中国合作律师在韩国汉城韩国国际法律咨询中心工作;

1997年9月开始在中国青岛山东兴田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历任合伙人、主任;

2007年12月起任青岛市市南区政协委员;

2014年加入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主要业务:

1,近年来为韩国GS集团、CJ集团、LS集团、NONGSHIM集团在中国的子公司做过大量公司设立、公司并购、合资合作、公司资产处理以及各项合同谈判、建设工程项目;

2,代理多家公司挂牌、出具尽调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3,代理中国公司处理到韩国投资事务,设立贸易、服务公司,投资酒店房地产,办理韩国永驻权申请,代理中国公司处理在韩国的诉讼仲裁事宜;

4,知识产权国际业务,商标专利国际注册和法律保护。

业务特长:  精通英语、韩语,曾在美国律师事务所和韩国律师事务所工作,专业领域为国际投融资、IPO、三板四板挂牌、公司并购M&A。

国际交流: 

1995年作为黑龙江省律师代表参加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发表论文《关于对妇女人身权力保护的建议》;

2001年10月参加在汉城召开的韩国律师协会国际业务交流会,发表论《中国公司股份转让的法律调整》;

2002年8月参加在夏威夷召开IKLA(International Korean Lawyers association),发表论文《外国判决和裁定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存在的问题》;

2005年9月参加在日本大阪召开的IKLA十四届年会,发表论文《在中国设立商业企业应注意的问题》;

2007年在首尔IKLA年会发表论文《中国劳动合同法下企业对策》;

2003年2月25日应邀参加韩国卢武炫总统就职仪式;

2008年2月25日应邀参加韩国总统李明博就职仪式;

2012年2月25日应邀参加朴瑾惠总统就职仪式。

经典案例:

1、诉讼案件:青岛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山东某钢结构有限公司、大连某有限公司、青岛某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本案经一审、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青岛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败诉,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抗诉,委托人大连某有限公司请求代理抗诉审查。2012年8月接受委托后,金玉律师作为代理人详细了解了案件事实,研究证据材料,认为青岛某建设有限公司的抗诉不能成立,生效判决对于委托人的部分是正确的,形成主要代理思路。2013年4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达了高检民行不(2013)2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查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不支持青岛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申请。委托人对本案律师工作和代理结果表示满意。

2、非诉案件:

1)资产并购案:韩国投资者A为韩国纤维生产行业的上市公司,其委托金玉律师代理收购青岛地区一中外合资纤维公司,其提出所关心和要解决的关于股权式收购和资产式收购的优势和劣势各是什么等一系列问题。金玉律师带领其专业团队在审查该并购案时除此之外还要考虑的7个主要问题。最终经过对市场分析、对经济成本的分析、对各项法律风险的综合评估,委托人列举了对目标公司的成熟生产能力,包括生产流水流程、熟练工人的维持感兴趣等事实和理由。在代理过程中用排除法将交易价格确定、债权债务分担、通知公告问题都解决后,剩下一个棘手的问题就是目标公司的员工如何安置、补偿、接收。由于委托人需要对目标公司的熟练工人,但又担心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承接的债权债务会超出目标公司所批露的范围,更担心原中外合资企业的员工还有享受原国有企业待遇的部分,需要对部分员工承担终生生、老、病、死的责任。主要基于以上两种原因,委托人最终选择资产购买式并购,要求目标企业分别和员工解除合同,再由委托人新设立的公司与其重新签定新的劳动合同予以接收。 委托人对本案律师工作结果表示满意。

2)四板挂牌业务:金玉律师带领律师团队为企业向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申请挂牌上市进行尽职调查,通过尽职调查为企业挂牌及运营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把脉,为企业诊断面临的法律风险并通过公司治理架构梳理、股权结构调整等措施减少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从而顺利挂牌和持续健康运营。2014年经过金律师及其所带领的专业律师团队勤勉、尽责地为委托人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帮助青岛振宇中兴机械有限公司、青岛垣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鹏远康华天然产物有限公司、青岛悦龙堂海珍品有限公司、青岛英仕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青岛新诺科铸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于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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