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400-700-0148
高级合伙人律师
工作简历
姓名:陈烨
职务:高级合伙人
教育背景:
1995.9.-1999.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国际经济法(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2019.12-至今 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2011.5-2019.11 江苏誉天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主任 、高级合伙人
2009.7-2011.4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常州分所 律师
2008.4-2009.7 北京同创律师事务所常州分所 实习律师
1999.9-2008.4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
擅长领域:
陈烨律师具有多年法院从业背景。于2008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执业期间为常州市多家大中型企业集团公司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具有为银行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擅长不良资产处置及各类合同纠纷、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
经典案例:
1、常州某银行诉A公司、B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标的为500余万元。A公司为主债务人、B公司为保证人。A公司涉及较多的诉讼案件。陈烨律师代理了前述案件,并取得了案件一审的胜诉。B公司提起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经陈烨律师多次与B公司协商,为某银行争取优势条件,B公司主动向某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担保范围内支付了全部款项500万元。后在执行过程中,陈烨律师定期与执行法官沟通,密切关注执行工作的进展,同时为某银行积极搜索A公司等其他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最终迫使A公司与其他被执行人就剩余款项与某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还款,为某银行挽回全部损失。本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2、南京某集团公司与常州某公司签订《亮化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等。南京某集团公司承揽亮化工程,常州某公司向其支付工程款。嗣后,常州某公司认为南京某集团公司未能尽职履约,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至今未能通过质检部门的验收,无法正常使用,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前述两份合同,并要求南京某集团公司返还已付工程款,支付违约金和各项损失共计约230万元。
南京某集团公司委托陈烨律师代理后,陈烨律师代为提起反诉请求,要求常州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法院最终驳回了常州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支持了陈烨律师代理的南京某集团公司的全部反诉诉请,为该集团公司争取到了全部工程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