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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律师
工作简历
专业资格
证券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专业方向
房地产、公司、投融资、互联网金融、合同
工作语言
汉语、英语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中国政法大学在读法学硕士
职业背景
(1)2014年12月- 至今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2)2009年2月 – 2014年11月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3)2007年7月 – 2009年2月 中原地产有限公司
周科律师是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股权高级合伙人,盈科全国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粤港澳大湾区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盈科深圳地产法律事务部主任,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届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被鲁东大学法学院聘请为客座教授。周科律师还担任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湛江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仲裁多起标的额逾千万的案件。
周科律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担任过数十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各类案件上千件,服务客户包括大型国有企业、香港上市公司、知名500强企业等,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周科律师。
周科律师曾担任中原地产的法务,负责二、三级交易市场的法律事务,参与制定二、三级市场的房产交易流程及合同模版。在工程与房地产领域执业十余年,为数十个客户提供房产开发、旧城改造、房产招商、融资、尽职调查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周科律师主编出版了专著《房屋买卖裁判规则100问》,在担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房产委副主任期间牵头制定了《深圳市律师办理二手房交易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多次受广东省律协、深圳市律协的邀请讲授房地产领域和公司领域课程;在上海律协“律师云学院”平台主讲“金钥匙之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最新热点难点问题”等多门课程;受统战委邀请以深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普法讲师团讲师身份为多家深圳企业普法宣讲民法典、公司法和房地产领域法律知识。
经典案例
房地产项目开发:
为信利康大厦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提出项目开发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案,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部分转让、租赁等法律操作方案,参与项目谈判,修改审核开发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法律文件;
为乐创荟大厦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提出项目开发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案,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部分转让、租赁等法律操作方案,参与项目谈判,修改审核开发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法律文件;
为乐创港大厦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提出项目开发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案,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部分转让、租赁等法律操作方案,参与项目谈判,修改审核开发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法律文件;
为衡阳百汇国际博览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参与项目谈判,根据土地现状、性质,提出项目开发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案,,修改审核开发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法律文件;
为涪陵百汇广场建设法律服务,参与项目谈判,根据土地现状、性质,提出项目开发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案,,修改审核开发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法律文件;
房地产项目招商:
为信利康大厦项目招商提供法律服务,审核顾问单位入伙流程、法律文书等,参与入伙工作及同类投诉、信访处置工作,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
为乐创荟大厦项目招商提供法律服务,审核顾问单位入伙流程、法律文书等,参与入伙工作及同类投诉、信访处置工作,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
为乐创港大厦项目招商提供法律服务,审核顾问单位入伙流程、法律文书等,参与入伙工作及同类投诉、信访处置工作,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
为购物公园招商、融资环节提供法律服务,设计交易方案,协助制定合理招商优惠政策、参与谈判,审核招商入伙流程、法律文书等;
为百汇地产衡阳百汇国际博览城建设、招商环节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开发商处理投诉事项;
为百汇地产重庆涪陵百汇广场建设、招商环节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开发商处理投诉事项;
为清华信息港招商环节提供法律服务,审核顾问单位入伙流程、法律文书等,参与入伙工作及同类投诉、信访处置工作,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
代理某实业公司与某建设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约1700万元;
代理某纺织有限公司与中山市某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获得胜诉,法院判决驳回对方关于支付313万元工程款的诉求,并支持我方要求对方返还80万元超付工程款的诉求;
代理公司起诉恒大海花岛的项目公司等,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
代理公司起诉儋州信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
代理公司起诉儋州中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
代理公司起诉海南某投资有限公司等,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
代理公司起诉广东某投资有限公司等,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
代理公司起诉海南保亭某酒店公司,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
代理公司起诉三亚某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
代理某建筑设计(深圳)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建筑设计顾问费。
房地产买卖纠纷诉讼:
处理二手房纠纷数百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
代理数十位业主起诉某江地产集团,要求支付迟延交楼和迟延办证的违约金;
代理业主起某诚达地产集团,要求支付迟延交楼和迟延办证的违约金;
代理不符合购房资格的业主退回购房定金;
代理业主起诉开发商虚假宣传赔偿损失;
通过执行异议保住了业主的房产;
处理客户处理各类产权纠纷;
代理施工方处理施工合伙纠纷;
代理红树湾业主通过诉讼处理房屋质量问题;
处理各类遗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确权纠纷;
为瑞河耶纳业主的豪宅在查封状态下设计交易方案、融资方案,并成功交易;
为君临天下物业设计交易方案,使暂时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客户能够提前购房;
为投资人购买、出售地王大厦整层写字楼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银湖别墅业主提供融资、抵押、还款、出售等全程法律服务;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
代理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争议仲裁案,涉及十余层租赁物业,对方仲裁主张租金金额约3500万元,经律师工作以600万元调解结案;
代理某有限公司与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租赁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标的额约2500万元;
代理王某与深圳市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标的1100万元,获得胜诉;
代理白某与深圳市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标的250万元,获得胜诉;
代理吴某与深圳市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标的120万元,调解结案;
代理深圳市某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标的额220万元,成功实现租金减免;
代理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新型建材研究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标的额105万元,调解结案;
代理深圳市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涉及当地村集体多项纠纷,获得胜诉。
代理郑某、陈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功帮农民房房东清场。
三旧改造及城市更新:
为香港世界集团世界塑胶餐垫(宝安)有限公司平湖土地整备和利益统筹项目提供城市更新全程法律服务:设定拆迁补偿协议的交易架构、担保方式、提供拆迁补偿协议或委托改造协议的起草、谈判、修改等法律服务,标的额23亿元;
为香港世界集团世界塑胶餐垫(宝安)有限公司坪山旧改项目提供从合作谈判到工程建设、房产分配全过程法律服务,标的额20亿元;
为香港世界集团世界塑胶餐垫(宝安)有限公司中山再生资源厂旧改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涉及土地面积10万余平方米;
为利宝嘉电业(深圳)有限公司观澜项目-提供专项并购法律服务,标的额20亿元;
为深圳市花果泉电业服务公司旧城改造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协助城市更新立项、专规申报、专规变更、配套住宅小区拆迁谈判、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施工建设等法律事务;
为深圳市信利康电商科技有限公司豪佳电子工业园项目从拆迁谈判到工程建设、房产销售提供全过程服务;
为收购东莞市茶山镇某土地项目提供尽职调查、方案论证、收购谈判、协议拟订等全部法律服务;
参与绿景集团收购深圳市旺海怡康有限公司的法律事务,参与深圳市旺海怡康有限公司的破产重组、融资,参与黄金大厦、NEO大厦建设的法律问题的处理。
金融项目:
深圳嘉银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深圳睿信财富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深圳市前海红筹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创乐(深圳)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车邦(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深圳前海斯坦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远尚互联网金融服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深圳市大苹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深圳达富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深圳前海美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服务项目
深圳前海锦绣钱程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股权投资纠纷:
代理某央企证券信托投资纠纷案,标的额4亿元
代理某证券融资回购争议仲裁案,获得胜诉,标的额1.5亿元
代理某央企期货投资纠纷案,获得胜诉,标的额9155万元
代理某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对赌纠纷案,获得胜诉,标的额8000万元
代理客户与某上市公司股权对赌争议仲裁案,获得胜诉,标的额5000万元
代理开曼群岛、维京群岛股权投资纠纷案,获得胜诉
代理某央企证券投资产品销售纠纷案,获得胜诉
部分服务企业:
深圳中原地产有限公司、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期货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深圳深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信利康集团
世界集团(香港)
利宝嘉工业有限公司
巨福五金塑料(深圳)公司
主要作品:
主编出版专著《房屋买卖裁判规则100问》。多次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卫视、深圳卫视、南方都市报、深圳都市的采访,就法律问题发表专业意见。曾在《财经前沿》、《南方都市报》、《南方内参》、《深圳律师》发表专业文章,主导编写了《深圳市二手房交易指引》、《律师工作流程手册》。